2022年6月2日,安徽森泰木塑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不超过2.956.000万股的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批准,2023年3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许可〔2023〕416号文件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森泰股份”,股票代码为“301429”。
发行人与保荐人协商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为28.75元/股,发行数量为2.956.000万股。本次发行不转让旧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保险基金(以下简称“保险基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资者基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值(以下简称“四值”),因此,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
本次发行不安排对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等外部投资者进行战略配售。最后,本次发行不针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之间的差额为147.8万股,将回拨至线下发行。
最后,本次发行采用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线上非限售持有深圳市场 A 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213.550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量为842.450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28.50%。
根据《安徽森泰木塑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布的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到500股的整数倍,即591.2000万股)从线下回拨到网上。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1522.350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433.6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8.50%。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1522.350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量为143.6500万股,占发行量的48.50%。回拨后,网上定价发行的中奖率为0.02444491%,认购率为4.085.88547倍。
2023年4月10日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支付工作(T+2日)结束。
1.新股认购统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发起人(主承销商)统计了网上和线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
发行价格不超过最高报价后的线下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值较低,因此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
本次发行不安排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置。最后,本次发行不针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网上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数量(股票):13,888,694
2、网上投资者认购的金额(元):399,299,952.5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票):447,806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2,874,422.50
(3)线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数量(股票):15,223,500
2、线下投资者支付认购金额(元):437,675,625.00
3、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票):0
4、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
二、线下比例限制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无限售期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在本次发行中,线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1.523、542股,占线下发行总量的10.078%,占公开发行股份总量的5.1541%。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和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的股份数量为447、806股,包销金额为12、874、422.50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比例为1.5149%。
2023年4月12日(T+4日),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剩余股份的包销资金与网上、线下发行的募集资金一起分配给发行人,扣除发起人的承销费。发行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并将包销股份登记为发起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证券账户。
四、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总额为100023.23万元,其中:
1、保荐及承销费:7.048.80元;
2、审计验资费用:1,592.64元;
3、律师费:849.06万元;
4、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07.98万元;
5、发行费:24.75万元。
注:上述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如果发行费用明细加总金额与发行费用总额有差异,则四舍五入。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果上述投资者对本公告公布的发行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512797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安徽森泰木塑集团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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