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8版)
益凯新材料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仲雪先生持有益威橡胶研究院有限公司88%的股份。因此,益威橡胶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股东不具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条件。这一次,他们将不会以与公司相同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3、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963、914、48.37元,负债1.657、637、994.19元,资产负债率84.40%;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33、026、212.88元,净利润2、347、115.79元。
4、益凯新材料信用良好,逾期无法偿还。经查询,益凯新材料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截至2022年底,公司为益凯新材料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5.4亿元,财务资助到期后无法及时清偿,无担保、抵押、诉讼、仲裁等事项。
四、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完善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内部控制,明确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经办部门及其职责。
2、公司财务部应在全面分析资产质量、经营状况、行业前景、偿付能力和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对资助对象的履行能力进行审慎判断。
3、在提供财政资助的同时,公司将加强对益凯新材料的管理和监督,跟踪其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实施有效的财务和资金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上述财政资助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和逾期金额
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5.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5.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2%。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益凯新材料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贷款,为了支持其业务的顺利发展,满足其日常运营的资本需求,公司不影响正常运营,为益凯新材料提供财务资金,有利于益凯新材料业务的快速发展。根据市场价格,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益凯新材料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补贴,但财务补贴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益凯新材料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益凯新材料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财政资助。
七、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提供财政援助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本需求,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财务补贴利率由双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审查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益凯新材料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财政资助,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担保子公司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担保
1、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盘锦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锦伊科思”)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万元的综合信用额度,目前由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提供。盘锦伊科思以“碳五低碳综合利用绿色新材料”所在项目的土地和在建项目为抵押。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控机电”)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等具体条款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资产池业务。2021年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议案。在此限额下,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软控制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控制技术”)计划开展不超过5亿元的资产池业务,其中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以合作银行资产池业务认可的资产提供质押担保,以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决议程序
本担保事项的主体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已履行公司内部决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盘锦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3月3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9121100MA7KEGR18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赛格商住服务中心4#办公楼218-266
法定代表人:李云涛
注册资本:4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工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化学品制造)(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盘锦伊科思总资产423、225、865.87元,负债3、253、396.34元,资产负债率0.77%;2022年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27元,530.47元。
盘锦伊科思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担保不属于相关交易。
盘锦伊科思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
2、名称:浙江软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4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0681MA2JQFJA3BB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昌盛路226号
法定代表人:李学奎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一般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回收技术研发、能源回收系统研发、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专业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电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材料搬运设备制造;环保专用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材料搬运设备销售;智能材料搬运设备销售;环保专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动力电池回收及梯队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软控技术总资产995、455、158.61元,负债950、335、820.54元,资产负债率95.47%。;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35、042、078.85元,净利润32、286、921.99元。
软控技术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软控技术60%的股份,自然人李学奎持有软控技术30%的股份,青岛益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软控技术10%的股份。本担保不属于相关交易。
软控技术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
三、本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盘锦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盘锦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
2、担保人: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最高金额为40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本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条款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浙江软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人:浙江软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人: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最高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本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条款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担保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行为,考虑到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资本需求,满足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经营管理风险。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外部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和规范要求。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担保是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以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子公司经营正常,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我们一致认为,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并同意担保事项。
六、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74、437.19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6.26%。其中,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74、437.19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6.26%;除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和对外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0日,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等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23项与公司融资和对外担保有关的议案:
1、《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4万元的授信额度,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8万元、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3、《关于向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8万元、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4、《关于向中国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5、《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万元授信额度,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6、《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5万元授信额度,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7、向中信银行青岛分行申请的信用额度不超过6万元子公司使用该金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8、《关于向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4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9、《关于向光大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向渤海银行青岛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2万元,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向浙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2、《关于向北京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3、《关于向青岛银行申请不超过2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4、《关于向青岛农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2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5、《关于向华夏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6、《关于向恒丰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7、《关于向日照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8、《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9、《关于向南洋商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0、《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绍兴分行申请软控技术连带责任担保不超过1万元的议案》
21、《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3万元的信用额度,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2、《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授信额度并为海外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3、海外子公司同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的融资,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议案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概述
1、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计划向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4万元的信用额度,用于营运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信用批准品种为准,信用期限以银行批准为准(自申请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确保公司子公司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控机电”)、抚顺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伊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凯新材料”)等生产经营资金,公司计划同意上述子公司可以使用信用额度,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向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8万元的综合信用额度,用于营运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信用批准品种为准,信用期限以银行批准为准(自申请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确保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可使用信用额度,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8万元的综合信用额度,用于营运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信用批准品种为准,信用期限以银行批准为准(自申请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确保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可使用信用额度,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万元的综合信用额度,用于营运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信用批准品种为准,信用期限以银行批准为准(自申请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确保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可使用信用额度,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向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万元的综合信用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信用批准品种为准,信用期限以银行批准为准(自申请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确保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可使用信用额度,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向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综合信用额度,用于营运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信用批准品种为准,信用期限以银行批准为准(自申请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确保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可使用信用额度,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向中信银行青岛分行申请营运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不超过6万元的综合信用额度,具体以银行信用批准品种为准,信用期限以银行批准为准(自申请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确保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可使用信用额度,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8、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向工业银行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4万元的综合信用额度,用于营运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信用批准品种为准,信用期限以银行批准为准(自申请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确保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可使用信用额度,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9、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向中国光大银行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营运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不超过3万元的综合信用额度,具体以银行信用批准品种为准,信用期限以银行批准为准(自申请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确保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可使用信用额度,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0、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向渤海银行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万元的综合信用额度,用于营运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信用批准品种为准,信用期限以银行批准为准(自申请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确保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可使用信用额度,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1、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向浙江银行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营运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不超过2万元的综合信用额度,具体以银行信用批准品种为准,信用期限以银行批准为准(自申请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确保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可使用信用额度,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2、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万元的综合信用额度,用于营运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信用批准品种为准,信用期限以银行批准为准(自申请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确保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可使用信用额度,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3、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营运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不超过2万元的综合信用额度,具体以银行信用批准品种为准,信用期限以银行批准为准(自申请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确保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可使用信用额度,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4、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向青岛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万元的综合信用额度,用于营运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信用批准品种为准,信用期限以银行批准为准(自申请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确保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可使用信用额度,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5、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向华夏银行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万元的综合信用额度,用于营运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信用批准品种为准,信用期限以银行批准为准(自申请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确保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可使用信用额度,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6、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向恒丰银行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万元的综合信用额度,用于营运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信用批准品种为准,信用期限以银行批准为准(自申请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确保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可使用信用额度,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7、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向日照银行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万元的综合信用额度,用于营运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信用批准品种为准,信用期限以银行批准为准(自申请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确保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可使用信用额度,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8、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万元的综合信用额度,用于营运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信用批准品种为准,信用期限以银行批准为准(自申请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确保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可使用信用额度,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9、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向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万元的综合信用额度,用于营运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信用批准品种为准,信用期限以银行批准为准(自申请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确保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可使用软控机电和益凯新材料信用额度,公司应当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为满足浙江软控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控技术”)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向宁波银行绍兴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准为准(自申请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公司应当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1、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计划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营运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不超过3万元的信用额度,具体以银行信用批准品种为准,信用期限以银行批准为准(自申请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确保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信用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2、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的流动资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信用批准品种为准,信用期限以银行批准为准(自申请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确保公司海外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公司计划同意海外子公司可以使用信用额度,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3、为满足海外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海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的融资,并以备用信用证和担保的形式为海外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5月4日
注册地址:青岛胶州胶东街道办事处营旧路两侧,工业园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官炳政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食品工业专用设备、制药专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咨询、产品技术出口业务、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技术进口业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806、526、941.67元,负债6、449、897、410.41元,资产负债率73.24%;2022年营业收入2.523、382、529.86元,净利润186、845、878.88元。
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不是不诚实的执行人。
(二)抚顺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0日
注册地址:抚顺市东洲区齐隆东街17号
法定代表人:李云涛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异戊二烯、双环戊二烯、间戊二烯、抽余碳5、粗碳6、异戊二烯、合成橡胶、合成树脂产品及其原料及衍生品、添加剂(包括副产品、中间产品及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衍生品等),蒸汽转供(经营);2-丁烯,氨(别名:液氨)、乙醇[无水]、乙苯(别名:乙基苯)、正丁醇、正庚烷、正戊烷、正辛烷、甲基叔丁基醚、乙腈、氨溶液[含氨〉10%)(别名:氨水)、甲基丙烯酸甲酯[稳定]、苯胺、甲醛溶液、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30%]、丙烯、1,3-丁二烯[稳定]、1-丁烯、甲醇、糠醛、1、2-二甲苯、苯乙烯、2-甲基-1-丙醇、2-甲基丁烷、1-戊烯、1、3-二甲苯、14-二甲苯、二乙胺、环戊烷、石脑油、粗苯、甲苯、硫酸、盐酸、2-丁酮(别名:甲基乙基酮)、2-丙烯腈[稳定的]、环氧乙烷、溶剂油[闭杯闪点≤60℃]、碳九、碳四、碳八、碳十、苯酚、液化气和天然气[仅用作工业生产原料,不包括:城市燃气(民用液化气体燃料和车载燃料)、 页岩油、石油树脂、聚丙烯、石蜡、液蜡、乙烯焦油(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和润滑油。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42、225、635.12元,负债246、303、675.92元,资产负债率45.42%;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972、077、833.71元,净利润-41、706、744.64元。
抚顺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不诚实的执行人。
(三)益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9月30日
注册地址:青岛董家口经济区管委会办公楼,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
法定代表人:严志港
注册资本:27620万元人民币
公司持股比例为64.52%
经营范围:新型橡胶材料、机械设备的技术研究、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化学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橡胶新材料、机械设备的生产制造;自有资金外商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存款吸收、融资担保、代理金融等金融业务);批发,零售:橡胶新材料、机械设备、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蒸汽热的生产和供应;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其他一般经营项目,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963、914、48.37元,负债1.657、637、994.19元,资产负债率84.40%;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33、026、212.88元,净利润2、347、115.79元。
益凯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不诚实的执行人。
(四) 浙江软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昌盛路226号
法定代表人:李学奎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持股比例:60%:
业务范围:一般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回收技术研发、能源回收系统研发、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专业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电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材料搬运设备制造;环保专用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材料搬运设备销售;智能材料搬运设备销售;环保专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动力电池回收及梯队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95、455、158.61元,负债950、335、820.54元,资产负债率95.47%;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35、042、078.85元,净利润32、286、921.99元。
浙江软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是不诚实的执行人。
(五)欧洲软控研发与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9月25日
注册地址:斯洛伐克卡杜布尼萨斯
法定代表人:Karol Vanko
注册资本:1万欧元
公司持股比例:100%
业务范围:自然技术科学研发、电子设备项目设计项目、单种金属产品生产、简单金属加工、设备生产、仓储、计算机服务、计算机数据处理、信息测试、测量、分析、检查、管理服务、业务、管理、经济咨询业务等。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80、317、190.73元,负债190、784、325.93元,资产负债率105.80%;2022年,营业收入116,097,551.79 净利润1.282元,573.91元。
欧洲软控研发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不是不诚实的执行人。
(六)软控(美洲)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7日
注册地址:美国特拉华州:
注册资本:10美元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橡胶制品、机械设备、模具、计算机软硬件、集成电路、自动化信息系统、网络监控工程、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相关服务;相关设备、材料、产品、技术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咨询培训、项目投资管理;各种商品、技术的进出口。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5、102、513.39元,负债99、127、270.20元,资产负债率为131.99%;2022年营业收入85、775、185.25 净利润1.466,592.35元。
软控(美洲)有限公司不是不诚实的执行人。
上述担保对象无担保、抵押、诉讼、仲裁等事项。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和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本交易和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对外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筹集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同意为子公司使用和申请银行信用额度,为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子公司为银行信用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和子公司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提供的担保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提案的内容和上述担保。
五、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74、437.19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6.26%。其中,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74、437.19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6.26%;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
本公告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为银行授信和产品销售提供的担保金额为775040万元(其中欧元汇率按1欧元=7.5040元计算),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61.09%;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7504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61.09%;公司对产品销售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5月8日下午14日,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00在青岛郑州路43号软控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会议将结合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进行。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次数:2022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符合《公司法》的股东大会会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4、会议的日期和时间:
2023年5月8日下午14日(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00;
(2)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8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2023年5月8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在线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在线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投票权。
公司股东只能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中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023年4月26日下午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青岛郑州路43号,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于2022年报告股东大会。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上述议案8、12、14至36为特别议案。 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5-7,议案9、提案11至提案36将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
上述提案6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将避免表决。
股东大会只选举一名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度。
四、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登记(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册时间:2023年5月6日(上午9日):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6、注册地点:软控股有限公司 证券部
邮寄地址:青岛郑州路43号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66042 ;传真:0532-84011517
五、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向股东提供在线投票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网上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期为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自行承担交通、住宿等费用。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孙志慧
联系电话:0532-84012387
传真号码:0532-84011517
电子邮箱:sunzh@mesnac.com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八、附件
附件1: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附件一: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73”,投票简称“软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清单
■
(2)填写表决意见。
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注意事项:
当股东重复投票总提案和具体提案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再对总提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投票总提案,再投票具体提案的,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8日9日:15至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3年5月8日开始投票: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上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南》(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以登录到互联网投票系统中(http://wltp.cninfo.com.cn)查阅规则指导栏。
3.股东可以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公司(本人)出席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如无明确指示,公司(本人)代表应酌情投票。
客户(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2023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注: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的意见,并在相应表格中发表“√”;每项均为单项选择,不选择或多项选择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的辞职及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补选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最近收到了公司监事会主席孙志辉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整,孙志辉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志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孙志辉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孙志辉女士仍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张秀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必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张秀梅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孙志辉女士在监事会主席和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和监事会衷心感谢孙志辉女士在监事会主席和监事期间对公司标准化经营和发展的贡献!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附件:
1、张秀梅女士: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大专。曾担任软控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财务经理、检测部财务经理、鼓事业部财务经理,现任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产管理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秀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无关。
不存在以下情况:(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禁止证券市场的;(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调查。
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上查询后,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其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的关于
2022年网上业绩说明会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2日,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2022年年报》及其摘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下午15日,为了让投资者对公司2022年的业绩和经营情况有更全面的了解:00~17: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将举办2022年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以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参加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进入“云访谈”栏。
参加2022年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如下:董事长、总裁官炳正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耀先生、独立董事王宝女士、保荐人高军先生。
为了充分尊重投资者,提高沟通的针对性,我们将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求年度业绩描述,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00前通过访问(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回答投资者关注的问题。
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15 号》(财会〔2021〕35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16 号》(财会〔2022〕31 文件要求变更相关会计政策。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2021〕20222年35日,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11月30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发布〔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用状态或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产品或副产品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的相关报告”、“关于损失合同的判断”、“关于单笔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人分类为股权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
2、变更时间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解释,其中,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用状态或研发过程中生产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损失合同判断”;自公布之日(2021年12月31日)起实施“资产负债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发行人分类为股权工具的金融工具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
3、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应当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5号和解释第1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公司仍按照财政部早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解释15号和解释16号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自2022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② 自2021年12月31日起,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的报告》的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③自2022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关于赔偿合同的判断》,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④自实施之日起,公司提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⑤自实施之日起,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和《关于发行人分类为股权工具的金融工具股利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⑥自实施之日起,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可以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本变更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解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5号和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可以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国家会计准则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本事项的投票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通知,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实施可以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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