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8 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3-005
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概述:
单位:万元
■
● 审议程序的履行:
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牧高笛”)于2022年4月1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授权董事长在限额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订合同文件。上述限额和期限适用于公司持有的现金管理产品的持有期限。本公司持有的现金管理产品的持有期限将延长至本年度的,适用上述限额和期限。独立董事对上述提案发表独立意见。2022年5月5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见2022年4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以及《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22-016)。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更好地发挥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率,公司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现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委托的财务管理资金来源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会许可[2017]232号)和《关于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上市交易的通知》([2017]55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为16.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7、321.5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814.5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核实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并于2017年3月1日发布《验资报告》[2017]ZF10060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实,并于2017年3月1日出具《验资报告》[2017]ZF10060号。上述募集资金存入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内部控制委托理财相关风险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要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入。
本次购买理财资金是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购买理财之前,已充分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资金需求,评估理财产品的风险和公司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的风险评估认购相应的风险等级或更低的风险等级理财产品,以确保资金安全,满足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本次购买的理财金额控制在股东大会授权限额内,采购审批流程符合公司内部审批和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方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审计和监督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和保管;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账户管理金融产品,建立健全会计账户,做好资金使用会计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者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相关信息,公司投资参与者和其他知情人员不得投资与公司相同的金融产品;
(6)实施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交易(认购、赎回)岗位分离。
三、委托理财受托人的情况
本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人为上市银行,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无关。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9.25%。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管理现金额度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期末货币资金的24.67%,占公司最近期末净资产的11.14%,占公司最近期末总资产的4.54%。不会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同时购买大型金融产品。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发展。
2、公司通过现金管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公司根据委托金融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的特点,对金融产品进行分类。公司认购的收入凭证金额将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实现的收入将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入”项目。
五、投资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市场风险、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的影响,实际投资回报不可预测。
6、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人的决策程序的履行和核实意见
1、决策执行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的收入,同意公司和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最高限额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限额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2021年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限额范围内行使有关决策权,并签订合同文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限额范围内行使有关决策权,并在限额范围内签订合同文件。公司持有的现金管理产品的持有期将延长至今年的,适用上述限额和期限。
2、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南》第二号。1.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冲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计划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盈亏平衡金融产品。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的投资和财务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4、保荐机构核实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产品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明确同意,上述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牧高笛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不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国泰君安证券对牧高笛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无异议。
7.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前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财务管理
单位:万元
■
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