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73 公司简称:惠泉啤酒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了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该去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保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人和连带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
4.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同,为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计划或公积金转股本计划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2022年计划分配如下:2022年底总股本2.5万股,每10股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发现金红利12.5万元;下一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本计划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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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在报告期内,该公司的主要业务没有改变。该公司的主要业务是生产和销售啤酒。主要产品为惠泉一麦、惠泉纯生、惠泉欧洲骑士、惠泉新鲜啤酒系列产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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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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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披露定期报告数据的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和年度报告披露前一个月底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和前一个月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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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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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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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和前10名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根据重要性原则,公司应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的重大影响和预期未来的重大影响。
2022年,中国规模以上啤酒企业累计产量3568.7万升,同比增长1.1%。(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优质发展目标,推进企业各项经营管理。啤酒销量21.69万升,同比增长3.75%;营业收入61,341.51万元,同比增长5.39%;利润总额4645.71万元,同比增长23.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84.83万元,同比增长28.41%。公司销售、收入、利润同步稳步增长,企业经营质量提高。
(1)坚持匠心酿造,不断完善产品保障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消费升级需求,不断完善酿造中国最佳啤酒保障体系。公司以优秀的管理建设和SOP升级为出发点,促进产品生产实践的深度规范。公司实施质量改进计划,加强个性口味改进,促进风味指标改进,实现产品优化;公司开发推出了一系列精酿啤酒产品和测试储备,丰富和改进了产品类别。不断推进产品保障体系建设,形成具有不同特色口味的忠实消费群体,满足消费者需求,融入消费者美好生活。
(2)加强市场建设,扩大市场优势区域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重点市场建设,根据当地情况采取灵活的市场战略,不断优化区域市场,深化渠道分布,稳步提高产品竞争地位和市场份额,形成重点市场区域优势扩张,推动新兴市场和弱市场突破良好发展势头。报告期内,福建东南重点地区销量同比增长7%,实现持续增长;新兴弱势市场取得突破,江西部分地区销量实现两位数增长,湖南市场销量同比增长8.75%。
(3)有序推进高端化进程,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推广中高端产品,努力餐饮,形成“一麦”、以“新鲜”系列和易拉罐中高端产品为主要阵营的产品结构,符合啤酒消费的高端化进程。报告期内,公司“一麦”系列产品销量增长,其中餐饮渠道销量增长9%;公司罐头产品销量增长10.66%,占3.53个百分点,基地“新鲜”系列罐头产品销量增长34%。产品结构不断优化,盈利能力不断提高,公司千升酒收入同比增长3.11%。
(4)多渠道传播,品牌影响力不断深化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打造具有明显优势的知名民族品牌。线下有效结合市场深度发展,加强渠道终端品牌形象生动化,营造饮料场景品牌文化氛围;在线锁定目标群体,通过“我们媒体”准确推广宣传,通过网络直播电子商务加快品牌文化产出和品质口味培育,实现从品牌识别到消费能力的转变。同时,公司举办了“惠泉啤酒文化节”公司多维构建宣传品牌矩阵,品牌传播效果显著。2022年,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公司品牌价值208.57亿元。
(5)加快绿色生产、智能制造、数字化转型,提高管理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全面落实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行动计划,不断完善消费成本控制体系,加强绿色生产。同比优化公司水、气、电耗指标10%、5.2%、2.6%,效率控制达到历史最佳水平。同时,公司继续推进数字车间和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建设,完善智能生产、供应管理和销售管理数据采集系统,不断提高供应链从供应到生产到销售的信息、数字和智能运营水平。通过绿色生产和智能制造,可以提高生产效率,企业创新变革,协调高效运营。2022年,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有退市风险预警或终止上市的,应当披露退市风险预警或终止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翔宇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3-007
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
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相关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交易的目的是充分利用资源,有效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本交易符合市场原则,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的利益。上述交易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和可持续经营能力。
1.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执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相关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9名成员回避了刘翔宇、茹晓明、孙宝明等6名非相关董事。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提前出具书面文件,并发表独立意见:
1.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相关交易的议案》,相关董事避免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我们认为,上述相关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交易是公平和公正的。我们认为,上述相关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交易的公平原则,履行法律程序,反映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相关交易。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相关交易发表书面意见,认为上述相关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相关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交易的公平原则,履行法律程序,遵循公平、公正、诚信、自愿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相关交易,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期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3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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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关联关系及交易情况
(一)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
1.基本概况
法人名称: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红磊
3761.4132万元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仁和段41号院10栋
经营范围:商标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制造纸箱;加工纸制品。
2.关联关系及绩效能力分析
本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的合资公司,其股东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关系。目前,企业经营正常,绩效能力良好。
3.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从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购买包装:
根据公司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公司与公司进行啤酒包装采购交易,总交易金额预计为50万元。交易价格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具体按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执行。
(二)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1.基本概况
法人名称: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耿超
注册资本:281,853.9341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9号
主要业务:生产啤酒、露酒、矿泉水、纯水、啤酒原料、饲料、酵母、塑料箱、塑料制品、餐饮服务、普通货物运输、销售啤酒、露酒、矿泉水、纯水、啤酒原料、饲料、酵母、塑料箱、塑料制品、硬件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日用品、食品添加剂、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2.关联关系及绩效能力分析
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及其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关系。目前,企业经营正常,履行能力良好。
3.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① 本公司从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
根据双方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总交易金额预计为150万元。交易价格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不低于公司的实际采购价格,具体按照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执行。
② 本公司向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购买啤酒:
根据双方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购买啤酒,总交易金额预计为1000万元。交易价格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具体按照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执行。
③ 本公司向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子公司销售啤酒:
本文基于双方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子公司销售啤酒,总交易金额预计为1500万元。交易价格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具体按照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执行。
(三)燕京啤酒(桂林漓泉)有限公司
1.基本概况
法人名称:燕京啤酒(桂林漓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建飞
注册资本:34万元,936.69万元
注册地址:桂林翠竹路29号
主要经营业务:许可项目:葡萄酒产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食品经营、二级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营业执照除外)。
2.关联关系及绩效能力分析
公司是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关系。目前,企业经营正常,履行能力良好。
3.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我公司从燕京啤酒(桂林漓泉)有限公司购买啤酒:
根据双方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燕京啤酒(桂林丽泉)有限公司购买啤酒,总交易金额预计为1000万元。交易价格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具体按照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执行。
(四)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1.基本概况
法人名称: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国锋
注册资本:80,988.21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松夏工业园区
主营业务:酒制品生产;酒类经营;饮料生产。
2.关联关系及绩效能力分析
公司是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关系。目前,企业经营正常,履行能力良好。
3.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从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购买啤酒:
根据双方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购买啤酒,总交易金额预计为1500万元。交易价格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具体按照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执行。
(五)北京燕京啤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基本概况
法人名称:北京燕京啤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智平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双河路9号13-2号楼5层511室
主营业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2.关联关系及绩效能力分析
公司是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关系。目前,企业经营正常,履行能力良好。
3.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向北京燕京啤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啤酒:
根据双方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北京燕京啤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啤酒,总交易金额预计为500万元。交易价格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具体按照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执行。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此类相关交易的必要性、可持续性和预计将继续进行:
上述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该公司预计将继续进行上述相关交易。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上的其他交易者)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交易的目的是充分利用资源,有利于公司营销战略的科学实施和统一的市场规划管理;交易不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3、上述交易符合市场原则,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利益。
4、上述交易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3-008
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履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相关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交易的目的是充分利用资源,有效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本交易符合市场原则,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的利益。上述交易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和可持续经营能力。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与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集团”)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同意继续履行与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本协议继续履行。
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0.08%的股权,燕京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商标许可证构成相关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相关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查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同意继续履行与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公司董事会9名成员在本次议案表决中回避了相关董事刘翔宇、茹晓明和孙宝明,其他6名非相关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提前出具书面文件,并发表独立意见:
1、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履行的意见》〈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关联董事应当避免对上述提案进行表决。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交易是公平和公正的。我们认为:上述相关交易可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交易的公平原则,履行法律程序,反映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相关交易。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相关交易发表书面意见,认为上述相关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可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平原则,履行法律程序,遵循公平、公正、诚信、自愿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相关交易,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关联关系及交易情况
1.公司概况
法人名称: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耿超
注册资本:341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9号
主要经营范围:出口企业生产的啤酒、各种饮料、酵母粉、酱油、进口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配件、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百货公司、互联网信息服务、啤酒制造、销售、无酒精饮料、啤酒原料、饲料、瓶盖。
2.关联关系及绩效能力分析
公司是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的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关系。目前,企业经营正常,履行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以公允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经协商一致确定。
2017年4月20日,公司与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燕京集团许可公司有偿使用其持有的“燕京啤酒”商标:预计商标许可费的支付和收取标准为每瓶0.008元,根据公司月度会计报表反映的标志产品实际销售额计算。
四、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为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所有权人”)和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户”)。
1.授权使用标志
(a)从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条件和协议中,除本协议规定的终止协议外,业主应向用户(包括纳入用户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授予不可转让的许可证,以便在福建省行政区域生产、销售啤酒和提供相关服务时有偿使用标志。
(b)使用标志时,用户不得进行非法经营活动,不得有和/或做出损害标志声誉的行动。
(c)用户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严格按照国家啤酒生产规定的质量标准,作为业主授予许可标志的代价。
(d)用户不得为任何目的向任何第三方许可标志的使用权。用户控制子公司使用的标志,由业主根据本协议另行签署。
(e)业主与用户协商确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商标许可费的支付和收取标准为每瓶0.008元,根据用户每月会计报表反映的标志产品的实际销售额计算。
(f)使用者(含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标志生产的产品仅限于福建省行政区销售。
(g)用户(包括其控股子公司)在使用前,应将拟使用标志产品的品种、商标设计和定价报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批准。
2.质量控制
(a)啤酒的生产和销售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b)用户进一步同意,在显示任何标志时,必须附上适当的注册符号或通知,以标明这些标志的注册状态。
(c)用户同意只按照本协议规定生产、展示和销售上述产品和材料。
(d)用户承认,生产这些产品、材料或服务的用户不会在标志中赋予任何权利、所有权或权益,标志中的所有权、所有权和权益仍属于所有者。
(e)业主可以定期派出一名或多名员工或授权代表检查用户的方法、设备和设施、用户生产的产品和销售服务,以及用户在宣传产品和提供服务时使用的材料。
3.权利
(a)用户承认标志(无论是否已注册)、标志的注册和未来最终取得的注册,以及标志附带的商誉,都属于所有者。目前或未来,用户不会声称拥有标志或其任何注册的权利、所有权或权益,并同意不争议标志的所有权或有效性,也不会以任何形式损害标志或其任何注册中所有者的权利。
(b)用户同意用户每次使用标志都符合所有者的利益。用户不得使用、注册或试图注册任何类似标志的商标、商号、服务标志或其他名称、标志、设计或标志。
(c)用户同意与所有权人签署、注册和报告其他文件或协议为了改善标志中所有权人的权益而需要的,费用由所有权人承担。
(d)当用户向他人提起诉讼或索赔时,用户应迅速通知所有人使用该标志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所有者应决定是否以及如何保护诉讼或索赔申请。用户应与所有者合作,进行所有者要求的任何辩护工作。
(e)如果第三方侵犯或可能侵犯标志,用户应迅速通知所有者。所有权人将咨询用户决定是否以及如何处理实际或潜在的侵权行为或提起诉讼。用户应与所有者合作开发并采取所有者要求的行动。
(f)如果所有人同意放弃本节,(e)使用者可以继续行使项权。
(g)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业主应当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及时向商标局办理续展登记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以保持注册商标的合法有效登记。
4.期限和终止
(a)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b)发生下列事件时,业主可以向用户发出书面终止通知终止本协议,无需要求或司法裁决即时生效:
(i)如果用户生产的产品和销售服务所需的注册、允许或其他批准被取消,使用户生产的产品和销售服务非法或不可行;
(ii)如果用户或其债权人要求用户进行任何自愿或强制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的程序,或用户转让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业务为债权人的利益;
(iii)如果用户实际控制人发生实质性变化,业主单独合理地认为转让对用户履行本协议有不利影响;
(iv)若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终止;
(v)如果用户(包括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标志性产品销售给福建省行政区外,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认为本协议应终止;
(vi)任何国家或省级政府命令用户直接或间接更改或停止提供商品或服务或履行本协议的规定;
(vii)若用户因任何原因停止营业、解散或清算,或停止提供物品或服务;
(viii)通过司法程序或者其他方式,确定所有人不再有权使用标志,或者不再有权使用标志,或者从未许可他人使用标志。在这种情况下,用户同意删除所有标志、产品和销售服务,而用户无权追索所有者。
5.终止或期满的结果
本协议终止或届满时,用户必须立即:
(a)停止以任何方式使用标志;
(b)按照本协议第四节产生的所有产品和材料,由用户持有或控制、附加或显示标志的所有产品和材料,费用由用户承担;
(c)撤回所有在公共场所展示的标志和宣传材料,并将其交给所有者;
(d)从任何显示标志的设备上删除标志;
(e)必要时,与业主合作取消本协议的注册。
6.许可使用商标:
标志 申请/注册编号
■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此类相关交易的必要性、可持续性和预计将继续进行:
通过本次相关交易,公司可以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获得“燕京啤酒”商标的长期使用权。本次相关交易可以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3、上述交易符合市场原则,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利益。
4、上述交易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签署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3、经签字确认的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3-010
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的》〈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通知(会计〔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用状态或研发过程中生产的产品或副产品的会计处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了“损失合同判断”内容。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的》〈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通知(会计〔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定了“对发行人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应当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
2.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5号》、《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早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可以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上一年度的可追溯性调整,也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可以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可以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3-002
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3月31日,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各董事传真、电子邮件。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包括9名董事、9名董事、刘翔宇、王岳、陈济庭、茹晓明、孙宝明、陈福存、陈和、肖敏、袁吉峰亲自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翔宇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管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的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详见公司2023年4月12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公告》。
该计划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投资金融产品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投资金融产品的公告》。
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融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的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会议决定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的融资额度。具体合作银行将根据公司及其合作关系、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择。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营运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票据融资。上述金额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经营资金的实际需要确定,以公司和银行的实际融资金额为准。上述限额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可回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董事会决议,具体执行上述融资相关事务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议案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在本次议案表决中,相关董事刘翔宇、茹晓明、孙宝明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相关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履行的关于》〈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继续履行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公告》。
议案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在这个项目中相关董事刘翔宇、茹晓明、孙宝明在议案表决中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事事事先就此事发表了认可和独立意见。
12.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审计机构2022年审计费用的计划》;
会议决定,公司2022年向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审计费用为8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为20万元。以上费用为燕京惠泉啤酒(福州)有限公司、福建燕京惠泉啤酒福鼎有限公司、惠安中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福建燕京惠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
该计划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聘请合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
会议决定,2023年,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机构。详见公司2023年4月12日公布的《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计划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事事事先就该提案发表了认可和独立意见。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9日14日举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详见公司2023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3-003
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3月31日,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发布。2023年4月10日,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通讯(视频)的形式召开。会议应由5名监事和5名监事组成。监事吴培、刘瑞、王建忠、蔡雪霞、郑翔鹏亲自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培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的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同意《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同意《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查,并提出了以下书面审查意见。
与会监事同意: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查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包含的信息可以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2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监事会提出意见之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查人员违反了保密规定。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议案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同意《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2022年计划分配如下:2022年底总股本25000万股,每10股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发现金红利1250万元;下一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股权分配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计划保持分配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和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可以保证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同意《2022年内控评估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审查了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并提出了以下书面审查意见:
公司2022年发布的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相对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有效实施,在公司管理、相关交易、外部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发挥了良好的管理控制作用,可以保证公司业务的健康运行和业务风险控制,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
议案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同意《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查,并提出了以下书面审查意见:
与会监事同意:
(1)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和审查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符合相关要求,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22年积极履行债权人和股东权益保护、员工权益保护、供应商和客户权益保护、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公共关系和公益事业的社会责任。
议案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以下书面审查意见:
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可以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会计政策的变更。
议案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3-004
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5月9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3年5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惠泉北路1999号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5月9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 一 执行规范操作等有关规定。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
此外,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
1、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详细信息(http://www.sse.com.cn)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没有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
4、无关联股东回避投票的议案: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表决权的总数是其名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的同类普通股和同品种优先股的总数。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网上投票系统参加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何股东账户参加。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和同一品种的优先股被视为股东账户下的所有股东分别投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表决的,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普通股和同一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以各类股和品种股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只有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表决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一)法人股东持有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登记。
(3)股东可以通过信件或传真登记。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件编制、联系电话、身份证、股东账户复印件应在信件或传真上注明。上述登记材料应于2023年5月4日17日注册:00前到达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时间:2023年5月4日上午8日:30-11:00,下午14:30-17:00
(5)登记地点: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1. 与会股东自行承担交通和住宿费用,会期半天;
2.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当携带有关文件的原件到会议现场。
3. 联系地址: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惠泉北路1999号
邮政编码:362100
联 系 人:程晓梅、陈燕敏
联系电话:0595-87396105
联系传真:0595-87372183
特此公告。
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附件:委托书
报告文件: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3-005
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在2022年底以2.5万股总股本为基础,每10股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具体日期将在股权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 股权分配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计划保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另行公布具体调整情况。
1.利润分配计划的内容
经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848,285.0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396、736、917.47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计划如下:计划在2022年底总股本2.5万股的基础上,每10股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发现金红利12.5万元。公司今年的现金分红占当年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37%。
如果公司总股本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分配登记实施之日起发生变化,公司计划保持总分配额不变,并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果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利润分配计划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计划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和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计划,并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和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可以保证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利润分配计划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本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利润分配计划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3-006
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金额:通过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回收不超过5.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小、现金管理工具少的短期金融产品。
● 2023年4月10日,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金融产品的议案》。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充分控制投资风险,可以进一步有效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委托的财务管理资金来源是公司自己的闲置资金。
(三)投资额度、方向和期限
通过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回收不超过5.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小、现金管理工具少的短期金融产品。授权期限为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限额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上述购买金融产品的具体事项。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金融产品的议案》。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购买的金融产品为低风险银行金融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不排除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的同时,按照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分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委托财务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财务管理事项的有效发展和标准化运作。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金融产品的投资和项目进展,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和监督低风险投资和财务管理资金的使用和保管。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委托金融产品的投资及相应的损益。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小、现金管理工具的短期金融产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第一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公司的财务本金和财务收入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充分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己的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小、现金管理工具小的短期现金金融产品。本事项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稳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投资风险可控,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通过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回收不超过5.3亿元的短期金融产品,购买风险小、现金管理工具小的闲置资金,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3-009
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
2023年审计机构续聘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2年底,已有5000多名员工,其中合伙人205人,注册会计师1270人,签署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00多人。
2021年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零售业、房地产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总收费2.88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费375.62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保护投资者的能力。
已购买职业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为9亿元,购买职业保险符合有关规定。2021年底 1037.68万元的职业风险基金。
与执业行为有关的民事诉讼,近三年已经审结,不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本合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督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近三年,20名员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督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曹阳,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7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和3份新三板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名注册会计师:冯静,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和0份新三板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关文源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研究所执业;近三年审查6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和0份新三板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督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督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不存在可能影响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费用为85万元(审计期间不含交通和住宿费),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分布情况协商确定的,比上一次审计费减少5.56%。上述审计费用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总结了2022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审核了其执业资格、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标准。经过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继续聘请其作为2023年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事事先批准聘请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经过认真审查,独立董事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能力,我们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计划》和《关于确定公司审计机构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计划》。
(4)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3-011
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下午召开会议 15:00-16:00
●会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至04月18日(星期二):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q600573@163.com提问。公司将在解释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发布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方便投资者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4月19日下午15日:00-16:00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投资者简报将以网络互动的形式举行。公司将根据2022年业务成果和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和沟通,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 说明会的时间、地点
(一) 2023年4月19日下午15日召开会议:00-16:00
(二) 会议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翔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岳先生、独立董事肖敏女士、董事会秘书程晓梅女士等。
四、 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19日下午15日:00-16: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问题。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至04月18日(星期二):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择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q600573@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 系 人:程晓梅、陈燕敏
联系电话:0595-8739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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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福建燕京惠泉啤酒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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