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莱大金”)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蓬莱大金于近日获得了《海上单桩供货合同》,根据该合同,项目公司要求公司作为蓬莱大金的母公司为蓬莱大金提供履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204,033,739.75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73.49%。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4日
2、注册地点:蓬莱经济开发区振兴路81号
3、法定代表人:孙晓乐
4、注册资本:13,0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钢结构制造、安装,风力发电塔架及基础制造,电站锅炉辅机制造(不含锅炉),海洋石油钻井平台制造;货物进出口;港口货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作为蓬莱大金的母公司出具保函,为蓬莱大金提供履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204,033,739.75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蓬莱大金提供担保,能够满足蓬莱大金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蓬莱大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018,603.37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339.6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3-036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莱大金”)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远期结售汇及人民币外汇期权的衍生品交易额度(下称“授信额度”)用于规避利率风险的需求(下称“本次授信”)。公司为本次授信的授信额度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5%。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4日
2、注册地点:蓬莱经济开发区振兴路81号
3、法定代表人:孙晓乐
4、注册资本:13,0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钢结构制造、安装,风力发电塔架及基础制造,电站锅炉辅机制造(不含锅炉),海洋石油钻井平台制造;货物进出口;港口货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蓬莱大金提供担保,能够满足蓬莱大金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蓬莱大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018,603.37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339.6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23-037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金鑫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孙静女士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其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孙静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外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东塔1102号
办公电话:010-57837708
传真号码:010-57837705
邮政编码:100077
电子邮箱:stock@dajin.cn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附件:
孙静女士的简历
孙静,女, 1981年生,华东政法大学本科、研究生,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部长,国经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经理,智度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执行董事、总经理、合伙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孙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孙静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惩戒,也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等 有关规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孙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3-034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4月6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蓬莱大金于近日获得了《海上单桩供货合同》,根据该合同,项目公司要求公司作为蓬莱大金的母公司为蓬莱大金提供履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204,033,739.75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73.49%。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远期结售汇及人民币外汇期权的衍生品交易额度(下称“授信额度”)用于规避利率风险的需求(下称“本次授信”)。公司为本次授信的授信额度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5%。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经董事长提名,与会董事协商,董事会拟聘任孙静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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