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5月30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年会”)、2023年第一次A股股东大会(以下简称“A股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H股股东大会(以下简称“H股股东大会”),与股东年会、A股股东大会合称为“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中国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石化”)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股东年会和a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h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公司a股股东不仅可以参与现场投票,还可以在网上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参与网上投票。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时间:2023年5月30日 9:00,股东年会、a股股东大会、H股股东大会将依次召开。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三丰北里3号朝阳悠唐皇冠假日酒店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5月30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在线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年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年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规范经营》等有关规定,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七)涉及股东投票权的公开征集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股东年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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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a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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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H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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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个议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23年3月27日,上述会议的决议公告在中国石化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上提案的相关内容请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的易网站(www.hkexnews.hk)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股东大会。
2.特别决议议案:股东年会议案8-11、13、15至17、21、22;a股类股东大会议案1;H股类股东大会议案1
3.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股东年会议案4、6、7、11至21
4.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股东年会议案13至17、21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公司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2)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的表决权数量为其名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的同一类别普通股的总数。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的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他们有多个股东账户,他们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份的任何股东账户参与在线投票。投票结束后,被视为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一类别的普通股已分别投票表决同一意见。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东在网上投票时只能投票一次,即参加网上投票的a股股东对股东年会议案11的表决意见,视为对a股股东大会议案1的表决意见。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在公司股东年会和a股股东大会上表决。
(四)股东只有在表决完所有议案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一)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办公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石化股东名单A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年会和A股股东大会(详见下表)。上述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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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
(四)相关工作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1)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出示身份证明。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为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授权的人员应当出示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委托人出席会议的决议复印件。
(二)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或每个工作日上午9日(星期三)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00-11:30,下午2:00-4:30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的形式,将拟出席现场会议的回复送达中石化【送达地址见第六条及其他事项第(一)条】。未签署并寄回回复的合格股东,仍可出席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街22号 中国石化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728
联系人:陈冬冬
联系电话:010-59969671
传真:010-59960386
(二)股东大会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股东往返、食宿费自行承担。
(3)中国石化A股登记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为: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附件1:股东大会回条
附件2: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
股东大会回条
致:中国石化有限公司
本人(或等)(附注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H股(附注2)持有人,兹确认,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上午9时,我愿意(或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股东大会、/或2023年第一次H股股东大会,在北京市朝阳区三丰北里3号北京朝阳悠唐皇冠假日酒店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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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全名(中文或英文)(与公司股东名单中包含的相同)。
2.请删除不适用者。
3.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于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或之前每个工作日上午9日:00-11:30,下午2:00-4:30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的形式,将拟出席现场会议的回复送达中石化【送达地址见第六条及其他事项第(一)条】。未签署并寄回回复的合格股东,仍可出席股东大会。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中石化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会议主席(附注1),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果没有指示,代理人可以自行决定投赞成票或反对票。
委托人持股数(A股/H股)(附注3):
委托人股东账号: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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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次a股类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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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签名(盖章)(附注5):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5):
受托人签名(附注6):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6):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代理人的姓名或姓名。如未填写姓名,股东大会主席将担任您的代理人。您可以委托一名或多名代理人代表出席并投票。受托人不必是中国石化股东,但必须亲自代表您出席股东大会。本授权委托书的每一项变更都必须由签字人签字。
2.请删除不适用者。
3.请以您的名义填写与授权委托书相关的股份数量。如果未填写数量,以您的名义注册的中国石化股本中的所有股份将被视为您的股份数量。
4.请注意:如果您想投票,请在决议中表示赞成「同意」在栏内适当的地方加入「√」数字;如果你想投票反对决议,请在「反对」在栏内适当的地方加入「√」没有任何指示的,委托代理人可以酌情投票或者放弃投票。中石化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在计算决议表决结果时,不得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
5.请填写客户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果您是法人,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董事或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6.请填写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7.a股股东应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指定的召开时间前24小时,将本授权委托书与签署人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一起送达中石化【送达地址见第六条及其他事项(一)条】。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石化 公告编号:2023-15
中国石化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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