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79 公司简称:千金药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的全文。为了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该去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保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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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四天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计划或公积金转股本计划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3、625、165.42元。根据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65万元,2022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97、975、165.42元。849,267.24元,股东累计分配利润为970,824,432.66元。
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以股息分配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础,每10股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3.5元现金红利(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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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报告期内有103.3万家医疗卫生机构,其中医院3.7万家,公立医院1.2万家,民营医院2.5万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8万家,乡镇卫生中心3.4万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6万家。门诊部(所)32.1万人,村卫生间58.8万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3万人,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385人,卫生监督所(中心)2796人。全国卫生支出22542亿元,比去年增长17.8%。全国卫生支出22542亿元,比去年增长17.8%。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34570万,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36242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98328万。
自2022年以来,新版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正式实施,新药74种,11种,目录药品总数2860种,包括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其中中药饮片仍为892种。调整后,目录中的药物结构往往更加合理,包括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常见治疗药物,以及许多罕见病治疗药物,包括7种新的罕见病药物。从谈判情况来看,目录外67种独家药品谈判成功,平均降价61.71%,将为更多患者实现“减负”。
2022年7月,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在江苏南京产生拟中选结果。60种药品采购成功,327种拟选产品平均降价48%。根据约定的采购量,预计每年可节省185亿元。截至2022年,已有7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共覆盖294种药品。根据集中采购前的价格,涉及的金额约占公立医疗机构化学药品和生物药品年采购的35%。集中采购已成为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的重要模式。在正常收集下,药品降价已成为一种趋势,产品利润率的压缩迫使企业通过提高经营效率来降低生产成本,并对企业的科学经营提出更高的要求。
(二)产业发展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报告期内,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84038.5亿元,较去年下降4.0%(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2022年医药制造业累计营业收入2911.4亿元,同比增长-1.6%,累计利润428.7亿元,同比增长-31.8%。累计营业成本16984.6亿元,同比增长7.8%。受新医改政策的影响,医药制造业收入承受压力,利润水平下降。随着劳动力成本、原材料和工厂设备折旧成本的不断上升,制药企业普遍面临着成本控制的挑战,迫使企业寻求“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突破。
2022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险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9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十四五医药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年,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中高速增长,前沿领域创新成果突出,创新动力增强,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医药设备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国际化水平全面提高。到2035年,医药产业实力将实现整体飞跃;创新驱动发展模式全面形成,产业结构升级,产品种类更多,质量更好,满足人民健康需求,为全面建设健康中国提供坚实保障。
202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指出要加强对中医专利、商业标志、商业秘密、作权的保护,严厉惩治中医知识产权侵权,将中医特色与改革相结合,将中医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到完整的法律规范水平,解决中医药领域的实际问题,满足实际利益需求,建立健全中医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规范体系,使中医知识产权保护有法律依据,是继承中医传统文化的重要保障。
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的发展,将中医药的继承和创新发展定位为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到2025年,中医药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中医药优质发展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积极成果,充分发挥中国健康建设的独特优势。同时,“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为中医药服务体系、人才、继承创新、产业和卫生服务、文化、开放发展、治理能力、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中医药继承创新能力、中医药产业和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果,大力推进中医药文化,积极推进中医药开放发展,进一步提高中医治理水平等目标。《中医药注册管理专项规定》在技术创新和国家颁布、《2016年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在2030年)等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中成药产业向标准化、健康发展。同时,中药颗粒配方、经典处方制剂等新型中药产品市场逐步开放,中成药产业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中医药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中医基础理论研究和重大疾病研究取得显著进展,中医药防治水平大大提高。
(三)行业周期性特征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消费和健康观念的提高,近年来中成药市场保持了快速发展。中成药行业没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是典型的弱周期性行业。然而,由于特定疾病的发病率具有一定的季节性,治疗该疾病的药品销售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一般来说,制药行业没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
(四)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公司在国内女性医疗卫生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千金”是中国妇科中成药领域的第一个知名商标。母公司有12种剂型,如片剂、胶囊剂和颗粒剂。主要产品有妇科千金片(胶囊)、补血益母丸(颗粒)、春乳凝胶、妇科断红饮胶囊等11个独家品种,妇科产品发明专利58项。补血益母丸(颗粒)是产后恢复领域仅有的三种国基药物之一。2022年,妇科千金片、益母颗粒、加味逍遥丸均进入零售市场妇科TOP20品种榜。2022年,妇科千金片荣获“妇科药品西普金奖”、“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成果品牌”、“店员推荐率最高品牌”等荣誉称号。千金品牌在妇科领域的领先地位进一步加强。
(一)公司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中成药、化学药品和女性卫生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药品的批发和零售。
公司坚持“跳出妇科,做女性健康系列;跳出行业,做中医衍生系列”的发展战略,以妇科中医为核心,逐步延伸到女性大型健康产业,开发更多相关业务。母公司的主要产品有妇科千金片(胶囊)、补血益母丸(颗粒)、春乳凝胶、妇科断红饮胶囊等11个独家品种,妇科千金片(胶囊)连续十多年保持口服妇科炎症中成药第一品牌的地位。女性健康衍生品包括千金净雅卫生巾、千金润洗护系列产品等。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医药行业和医药行业,医药行业主要生产中成药和西药,医药行业主要包括医药批发和零售。
1.采购模式
公司的主要中草药原料是当归、党参、穿心莲等中草药。为提高原药材质量,保证供应,千金药材在甘肃、云南药材产地设立了中药材种植、收购、加工基地。此外,公司生产的其他中草药、化学原料药、辅助材料、包装材料等材料均由外部供应商采购。公司建立了成熟的供应商选拔考核机制,实行适者生存,制定了标准化的采购管理体系和完善的采购业务流程。
2.生产模式
公司按照国家GMP要求和公司制定的药品生产标准组织生产。生产部负责安排生产任务,协调监督生产计划的完成,监督产品生产过程、工艺要求和卫生规范的实施;质量控制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3.销售模式
公司的产品主要通过医疗终端和零售终端销售。在数字营销的支持下,公司开展了“准确高效”的营销工作。在不断提高经营能力和市场地位的同时,挖掘内部资源,广泛收集外部资源,创造新的数字营销生态,赋予上下游产业权力,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针对医疗终端,公司医疗营销坚持学术营销,积极参与学术和公益活动。妇科千金片(胶囊)的研究成果和产品优势通过学术营销传递,保证妇科千金片(胶囊)的学术曝光率。实施“城市领先战略”,提高城市级医院的覆盖率和市场份额,坚持损失预警,巩固县级、城市、农村基层的优势。通过坚持补血益母丸(颗粒)的三大发展,补血益母丸(颗粒)在流产和产后康复领域的市场份额逐年增加。目前,销售比例已提高到24.3%。医疗营销品种的双轮驱动改变了公司独家中成药的主导地位。
对于零售终端,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进行成本优化和有序销售,通过商店教学实现有效的员工开发,重建业务增长模式,为零售终端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在零售市场妇科中成药领域的市场份额仍保持领先地位。公司的药品和衍生品通过传统的电子商务、直播、社区团体购买、私人直播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了在线渠道的营销。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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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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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披露定期报告数据的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和年度报告披露前一个月底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和前一个月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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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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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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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和前10名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根据重要性原则,公司应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影响,预计未来将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402、627.86万元,同比366、384.46万元 9.89万元增长9.89%;利润总额为44,581.28万元,同比去年为43,342.20 万元增长2.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362.52万元同比增长0.52%,同比增长30.206.34万元;扣除上市公司股东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7,978.27万元,同比为25,282.24 万元增长10.66%。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有退市风险警告或终止上市的,应当披露退市风险警告或者终止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9
株洲千金药业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二〇2003年4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进行了现场表决。会议应包括7名董事和5名董事。公司董事周述勇先生和独立董事周季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并委托公司董事曾燕女士和独立董事邓超先生出席并表决。由简顺董事长主持的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投票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22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纲要》的议案
投票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3、625、165.42元。根据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65万元,2022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97、975、165.42元。849,267.24元,股东累计分配利润为970,824,432.66元。
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以股息分配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础,每10股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3.5元现金红利(含税)。
投票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见《千金药业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3年,公司计划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会计审计机构。
投票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见《千金药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八、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同意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等5家银行申请8.9亿元的综合信用额度。
投票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授权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授权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流动性和正常生产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对以下投资项目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以货币基金、银行、经纪金融产品为主要现金管理手段,总授权金额不超过9.24亿元(不超过总资产的20%)。授权公司董事长领导财务部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1年, 上述限额内的资金可在授权期内回收滚动。
投票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见《千金药业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十一、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投票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见《千金药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十二、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批准,张文舒先生同意提名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3年5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的议案。
投票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五、六、七、十二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附:张文舒先生简历
1964年8月出生于湖南长沙县的张文舒,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具有大专学历。1982年9月至1984年7月,湖南郴州商学院会计专业学习;1984年7月至2000年4月,株洲化工轻工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科会计、副科长、副总经理(同时:1984年10月至1988年12月湖南财经学院会计专业学习);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于2000年4月至2002年4月工作,市霞湾污水处理厂副主任、计算财务科科长(兼);2002年4月至2003年8月,株洲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同时:江西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研究生班于2000年9月至2002年7月完成);株洲市城市道路建设开发公司董事,2003年8月至2005年4月,株洲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董事(同时:2003年11月担任株洲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公司规划管理部部长);2005年4月至2008年6 株洲天元体育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株洲市委党校中青班学习于2007年9月至2008年1月);2008年6月至2010年10月,株洲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10月2011年4月,株洲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国有投资集团”)总经理助理,株洲国有投资水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1年12月,株洲恒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2月至2018年10月,株洲国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3年5月至2013年7月);株洲国投集团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至2022年6月,株洲国投集团副处级干部。除控股股东株洲国投集团担任副处级干部外,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其他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0
株洲千金药业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二〇2003年4月11日,株洲千金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由3名监事和2名监事参加。翟浩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并委托曹道忠先生代表监事出席并表决。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曹道忠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查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包含的信息可以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2022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投票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 年度财务决算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投票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考虑了公司正常运营和长期发展所需的资金,结合公司目前的现金状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公司严格执行现金股息政策和股东回报计划,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现金股息政策和实施情况。
投票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3年,公司计划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会计审计机构。
投票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有效实施。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很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
投票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回购取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吕芳元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正常退休。回购注销上述授予对象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份3.8万股。
监事会认为: 本次回购注销的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投票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一、二、三、四、五项议案必须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1
株洲千金药业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
·利润分配以股息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为基础。
1.利润分配计划的内容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论果实,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3、625、165.42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65万元,2022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297、975、165.42元,加上上上次分配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为672、849、267.24元。824,432.66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计划在2022年股息股权登记日分配利润。利润分配计划如下:
公司计划以股息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每10股现金股息分配3.5 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12日,公司总股本 429、887、117股,计算出计划分配的总现金红利为150、460、490.95元(含税),占2022年上市公司股东合并报表净利润的49.55%。本次利润分配发现金红利的实际总额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分配登记日期间,因可转换债券转换/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而改变公司总股本的,公司计划保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并相应调整总分配金额。
利润分配计划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利润分配计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2022年公司利润分配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商业模式、利润水平和未来发展资本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审议表决程序、《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三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监事会认为,利润分配计划考虑了公司的长期利益和股东权益,并同意了利润分配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利润分配计划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本需求和融资计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和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2
株洲千金药业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株洲千金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计划续签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专项审计,聘用期为一年。此事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成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认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府咨询、税务服务、法律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大型综合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A-5区,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财务审计资格、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军事机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格等国家最高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从事证券服务已有20多年的历史。
公司的审计业务主要是天职国际株洲分公司 (以下简称“株洲分公司”)具体承办。株洲分公司所在 刘志清成立于2010年,负责人。株洲分公司注册地址为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6号招标大楼10楼、11楼。株洲分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43人,注册会计师313人签署了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1年天职国际业务收入26.7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1.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41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2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与水生产与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与邮政业、房地产业等。 2.82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亿元。天职国际在公司所在行业具有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一年度天职国际已累计提取全额职业风险基金,已累计提取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不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来,天职国际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督措施0次、纪律处罚0次。近三年来,员工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0人。因执业行为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督措施。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名注册会计师1:曾春卫,2008 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在过去的三年里,我回顾了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1家。
注册会计师签字2:张健,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3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近三年审查了0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签名3:钟葵,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近三年审查了0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王军及其团队根据天职国际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计划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
王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审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近三年无刑事处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自律监督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没有可能影响天职国际和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的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根据业务责任的重要性、简化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以及各级实际参与业务的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2023年 年度审计费用共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9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2022年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涯国际具有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提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天职国际具有法律资格,可在中国大陆、香港等国家、地区开展审计业务,有能力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作为公司 20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3年 4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1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具有证券和期货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公司勤勉尽责,同意继续聘请天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3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需要提交公司 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生效。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3
株洲千金药业有限公司
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在保证资金安全、合法合规、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现金管理项目:以货币基金、银行、券商理财产品为主要现金管理手段。
3.现金管理额度:总授权额度不超过9.24亿元(总资产不超过20%)。
4.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领导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
二、资金来源
现金管理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合理计算和安排2023年的资本收支。在具体投资经营中,根据现金流情况安排现金管理产品赎回,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对财务管理项目实行单独的会计建设、管理和会计,负责财务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财务管理产品的投资方向和项目进度。如果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资金安全、合法合规、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本周转需求,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通过适当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可获得一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金额内的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本需求的前提下,在保证资本安全、合法合规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本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可获得一定的投资回报,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2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5
株洲千金药业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5月9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3年5月9日 9点30 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01号千金药业三楼会议室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5月9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 一 执行规范操作等有关规定。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
1、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1-7项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没有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
4、无关联股东回避投票的议案: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表决权的总数是其名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的同类普通股和同品种优先股的总数。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网上投票系统参加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何股东账户参加。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和同一品种的优先股被视为股东账户下的所有股东分别投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表决的,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普通股和同一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以各类股和品种股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投票超过选举票数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候选人数的,视为无效投票。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只有在表决完所有议案后才能提交。
(六)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投票方式采用累积投票制,详见附件2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
(一)法人股东应当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登记,个人股东需持身份证
授权代理人必须持有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和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01号千金药业
邮编:412003
电话、传真:0731-22496088
联系人:刘橙
邮箱:qjyydb@qjyy.com
3.登记时间
2023年4月28日上午9日:00-11:30,下午14:30-17:00。
4.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当携带有关文件的原件到会议现场。
六、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与会者自行承担住宿和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千金药业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
■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
1、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编号。投资者应在每个议案组下投票给每个候选人。
二、二。申报的股票数量代表选举的投票数量。对于每个提案小组,股东持有与提案小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总数。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的,股东大会选出董事10人,董事候选人12人,股东选出董事会提案小组选出1000股。
第三,股东应当以各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投票,不仅可以将选举票数集中在候选人身上,还可以根据任何组合投票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每个提案分别累计计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计投票制度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人,董事候选人6人;独立董事2人,独立董事候选人3人;监事2人,监事候选人3人。需要投票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公司100股,采用累计投票制度。他(她)在议案4.00“选举董事议案”中有500票表决权,在议案5.00“选举独立董事议案”中有200票表决权,在议案6.00“选举监事议案”中有200票表决权。
投资者可以限制500票,并根据自己的意愿对提案4.00进行投票。他(她)不仅可以将500票集中在候选人身上,还可以根据任何组合分散给任何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6
株洲千金药业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株洲千金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取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激励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正常退休,激励对象张涛、雷勇、郭攀等。公司计划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所有限制性股票3.8万股。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千金药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号:2023-014)。
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减少3.8万股,从429、887、117股减少至429、507、117股;注册资本减少3.8万元,从429、887、117元减少至429、507、117元。回购注销后,公司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二。通知债权人相关信息
部分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回购注销而涉及公司总股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偿还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此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将继续按照原债权文件履行相关债务。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以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和其他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应当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3年4月13日起45日内(9日):30-11:30;13:00-17:00;除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外)
2. 联系方式:
地址:株洲大道801号,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邮政编码:412000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731-22496088
传真:0731-22496088
邮箱:qjyydb@qjyy.com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4
株洲千金药业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和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8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7元/股。
株洲千金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取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公司2021 授权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回购注销属于授权范围内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激励计划已完成的相关程序
1.2021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株洲千金药业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2021年12月8日,公司收到批准《株洲千金药业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株洲千金药业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批准,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了《株洲千金药业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株洲千金药业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征集独立董事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4.2021年12月21日,公司披露《株洲千金药业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说明及验证意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4日在公司内部公布了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共10天,人数为147人。在宣传期间,没有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5.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株洲千金药业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如《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
6.2022年1月7日,公司披露了《千金药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公示及验证意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5日在公司内部公布了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共10天,人数为146人。在宣传期间,没有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7.2022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8.2022年1月13日,公司披露《株洲千金药业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经核实,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9.2022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再次核实并同意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2年3月11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向144名激励对象授予13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颁发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11.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核实相关事项,并出具同意的核实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3年1月13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8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颁发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13.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取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说明
公司拟回购注销的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份共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原因如下:
1、根据《株洲千金药业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如果激励对象的职位发生变化,但仍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和子公司内工作,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前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如有降职,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未解除的限制性股票将根据降职后的相应金额进行调整。鉴于激励对象张涛、雷勇、郭攀等3人因职务变动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计划回购取消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的1.8万股限制性股票。
2、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第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激励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正常退休的,自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激励对象已满足解除限制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制;未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票,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鉴于激励对象吕芳元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正常退休,公司计划回购和注销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制的所有限制性股票。
取消上述回购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二)回购注销价格调整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五章第二条第四项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如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分配利息、分配股利、分配股利、分配股利、分配股利、分配股利等。当公司分配利息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是调整前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V是每股的股息金额;P是调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股息调整后,P仍必须大于1。
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每股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4.3元/股(含税)调整为3.7元/股(含税)。
(3)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和来源
公司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3.7元/股(含税),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4个激励对象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8万股 ,公司应支付的回购总额为1、433、196.03元,回购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股本结构的变化如下:
■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更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4.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持续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限制性股票回购取消的原因、数量和价格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热情和稳定性,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所有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回购和取消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但尚未解除限制。
六、监事会核实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取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审查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回购取消上述4个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8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7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激励计划的回购取消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激励计划回购取消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仍需按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的手续。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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