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3-026
华东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终止限售期届满暨上市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售股数量解除:6、798、649股
● 2023年4月18日解除限售股上市流通时间
1.简要介绍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18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华东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公司拟向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骨干(共379人)授予1296.6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86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0%。
2.2019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3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华东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本公司修订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3.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13日,公司在公司内部网站上公布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4.2019年3月12日,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同意华建集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分配[2019]43号),原则上同意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5.2019年3月14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验证意见及公示》。
6.2019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为68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为3.20亿股。经投票表决,相关议案以3.17亿股同意(占有效表决票99.08%的比例)审议通过。
7.2019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36次临时会议,审议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满足,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9年3月20日为授予日,向341名激励对象授予12、966、200只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00%。
8.在实际支付过程中,两个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购买所有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的授予金额由1296.62万股调整为1291.94万股,授予金额由341人调整为339人。
9.2019年3月20日,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激励对象实际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和股本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会字(2019)2324号》和《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3月20日,公司已收到339名激励对象认购12、919、400只限制性股票。684.00元认购资金,所有激励对象均以货币出资,其中新增股本12、919、400.0元,转入资本公积62、738、284.00元。
10.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3月28日,公司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提交激励计划登记材料。3月29日,中登上海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公司定向发行12、919、400股,公司总股本由432、208、132股变更为445、127、532股。
11.2019年6月25日,公司实施2018年股权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由445、127、532股改为534、153、038股,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总量由12、919、400股改为15、503、280股。
12.2020年5月29日,公司9届45次董事会和9届30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朱晓军、张永炼、黄明星、郁林元、施慰已离职,高承勇已退休。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计划回购上述人员持有的251280只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73元/股。
13.2020年8月11日,公司9届董事会第48次会议和9届32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4.61元/股。
14.2020年9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和第十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徐峰已调动离开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计划回购徐峰持有的限制性股票67200股,回购价格4.61元。
15.2020 年 12 月 29 10日,公司第十届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取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并调整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回购数量 67,202 股票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61 元。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533、901、758股减少至533、834、556股。
16. 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姜、、已离职,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三人授予的限制性股总数 132,838 股份由公司以授予的价格回购注销。由于王鹏先生的职位发生变化,他成为了一名不允许参与激励计划的人员,并失去了激励对象的资格。该公司计划回购所有未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票 36,119 股票;由于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第一次终止限售期共20人 61,616 股票也由公司以授予的价格回购和注销。综上所述,总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230、573 股票,回购价格为 4.61 元。公司于 2021 2006年6月16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原因 533,834,556 股减少至 533,603,983 股。
17.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条件的成就,同意公司第一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328个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次终止限制性股票4、943、508股。2021年4月15日,公司解除限售4、943、508只限售股正式上市流通。
18.2021 年 4 月 26 周一,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和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0年业绩考核不达标的原因,所有激励对象对应2020年 年限售限制性股票共5005只,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124股; 鉴于黄芳芳、陈武清、巩师泉等三人已调任,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计划回购上述三人持有的74968股限制性股票。综上,此 次合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 5,080,092 股票,回购价格为 4.61 元。综上,此 次合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 5,080,092 股票,回购价格为 4.61 元。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33、603、983股减少至528、523、891股。
19.2021年6月21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计划》 10 股票分配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同时以每10股资本公积转换2股,2021年7月13日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为528、523、891 股票变更为634、228、669 2018年,公司限制性股票总量从4、930、625股增加到5、916、750股 股。
20.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张震和张彦东已离职,根据有关规定,上述两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057股,公司以授予价格取消,回购价格为 3.796元。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634、228、669股减少634、209、612股, 2018年限制性股票总量从5、916、750股减少到5、897、693股。
21.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取消30482只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796元。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809、179、745股减少至809、149、263股。 2018年限制性股票总量从5、897、693股减少到5、867、211股。
22.2022年7月25日,公司实施2021年股权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由809、149、263股改为970、979、116股,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总额由5、867、211股增加至7、040、646股。
23. 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和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回购和取消不符合激励条件的36288只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970、979、116股减少至970、942、828股,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总额由7、040、646股减少至7、004、358股。
24、2023年3月29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取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解除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成就的议案》,同意回购取消205709只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并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消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次终止限售期限售条件
(一)解除限售期的第三个时间安排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第一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第三个终止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为2019年3月29日,2023年3月29日至2024年3月29日为第三个终止期。
(二)限售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第三次终止
2021年,公司经营业绩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终止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要求,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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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年报中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限售期子公司考核解除情况
根据公司对子公司的考核结果,公司子公司2021年的业绩均完成了业绩考核指标,限售比例为100%。
(四)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第三次终止
1、公司董事会任命的华建集团职业经理人等高管共8人,绩效考核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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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原董事、总经理张华职务调整为公司顾问,限制性股票按100%的比例解除限制性股票;原副总经理夏冰职务调整为公司党委副书记,限制性股票按100%的比例解除限制性股票。
2、除上述人员外,其他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
共有307名激励对象,其中A127人,B166人,C1人,D13人。相应的销售限制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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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无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何情况:
(1)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不能表达意见的最新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
(2)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不能表达意见的审计报告,由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上市后36个月内未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分配利润的;
(四)法律、法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情况:
(1)最近12个月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合适的候选人;
(2)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过去12个月内认定为不合适的候选人;
(3)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过去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止措施;
(四)《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次终止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共有302名激励对象符合终止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可申请终止限制性股票6、798、64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002%,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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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4月18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6、798、649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及其变更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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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现阶段公司取消限售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本次终止限售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相关终止限售条件;公司仍需办理本次终止限售的相关手续,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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