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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 2023年3月31日,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2023年总计新增加贷款超出上年末净资产的20%。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现就企业 2023年度总计新增加贷款状况公布如下所示:
一、公司主要财务报表概述(合并口径)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企业经审计合并口径的资产总额金额为273.09亿人民币,贷款账户余额金额为500.15亿人民币。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公司借款账户余额金额为576.70亿人民币,总计新增加贷款rmb76.55亿人民币,总计新增加贷款占2022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比例为28.03%,超出20%。
二、新增加贷款的归类公布(合并口径)
(一)银行借款
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企业银行贷款额较2022年末提升rmb1.36亿人民币,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是0.50%。
(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债券投资、非金融机构债务融资工具
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企业应对短期借贷款及应对债券余额较2022年末提升rmb71.31亿人民币,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是26.11%,大多为企业本年累计新增加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而致。
(三)委贷、融资租赁业务贷款、小额借贷
不适合。
(四)其他借款
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企业其他借款账户余额较2022年末提升rmb3.88亿人民币,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是1.42%,大多为企业拆入资金提升而致。
三、年度新增加贷款对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因素分析
以上新增加贷款的筹资与使用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达到企业业务发展需要,归属于企业正常运营主题活动。当前公司业务运营状况正常的,经营情况稳定,全部负债均准时付息,以上新增加贷款事宜也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指标造成不利影响。
四、别的外国投资者觉得必须表明的事宜
以上财务报表均是合并口径,除2022年末统计数据外均没经财务审计,烦请投资人留意。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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