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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为了构建产品生态,公司根据时代潮流,整合R&D资源,打造智能物联网基础设施平台。平台以灵活可控的边缘计算为核心,提高终端感知和执行能力,提高设备收集到平台数据的有效性,逐步扩大业务能力和指挥调度能力,构建以人工智能技术平台为核心的业务平台,实现信息设备互联,统一设备访问标准和数据收集,为行业用户提供中心人工智能能力,最终形成多个业务系统构建的智能生态。
(2)加快国内平台替代,从小众产品延伸到核心产品
近年来,随着国内科技公司的兴起,国内平台正在加速替代,从利基产品扩展到核心产品。这一趋势不仅标志着中国科技产业的崛起,而且也带来了许多机遇和挑战。公司继续增加研发投资,继续推进本土化进程,全面实施嵌入式软硬件、智能终端产品、操作系统、数据库等方面的本土化战略,不断提高产品安全性。报告期内,公司多款产品已适应鸿蒙操作系统,部分产品已获得国家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兼容性证书。公司MVNTR团队“基于人工智能视频感知的智能煤矿解决方案”项目参加了2022年人工智能创新竞赛的顶级活动,赢得了深圳赛区金奖,展示了公司在人工智能+行业创新的研发实力。公司在人工智能平台的基础上,连接利基产品,扩展到人工智能智能摄像头、人工智能智能终端、人工智能服务器等核心产品,不断丰富产品线,在产品和技术上进行技术创新,提高竞争力,满足市场需求。
5.完成多项外延投资并购项目,完善业务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力
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坚持协调主营业务、稳步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增资、新参股或全资收购完成了多项外延投资并购项目,拓宽了业务发展渠道,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业务领域:
北京纳米维景科技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2400万元(转让股权+增资),共持有纳米维景0.9554%的股权。通过与纳米维景的合作,积极布局医疗领域。报告期内,本次投资的工商变更已完成。
利用自有资金5250万元,认购广东恒元创智工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产业基金专注于智能制造、智能应用相关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光电、集成电路等先进技术、前沿应用和产业链上下游投资机会,参与产业基金有利于专业投资能力、丰富的项目储备资源和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帮助公司更好地把握投资机会,降低投资风险,寻找与公司业务有协同作用的优质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工业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记,正在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海南盛星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的份额,使用自有资金4800万元。合伙企业定向投资亚太卫星宽带通信(深圳)有限公司,通过认购合伙企业份额,公司可以快速进入卫星通信领域,扩大资产增值机会。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合伙企业已完成亚太卫星宽带通信(深圳)有限公司3.1071%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已完成。
深圳贝特尔机器人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是用募集资金+自有资金收购的,共计21803.01万元。一方面解决了深圳部分募集投资项目的场地问题,另一方面将消防机器人纳入公司产品体系,完善了公司机器人产品线,提升了公司机器人业务的综合实力。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已完成本次收购的工商变更和交接。
南京时智科技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增资2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持有时智科技1.60%的股权。通过结合时智科技在脑智能领域的先进技术,以及公司的整体解决方案设计和实施能力,可以在各种智能场景中提供原创、差异化的行业解决方案,提高我公司在人工智能行业的整体竞争力。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投资合同已签订,工商变更正在推进,相关项目合作也在推进中。
盛视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瞿磊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90 简称证券: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盛视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2023年3月31日,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通过电子邮件直接送达董事。会议应出席7名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出席7名董事,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曲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提交了《2022年总经理工作报告》,主要包括2022年经营管理回顾和2023年经营计划。
投票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曹伟、张雪莲、黄欣、李秋霞、李生、郭宇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报告》,现任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工作。
投票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详见2023年4月14日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查《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运营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投票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具体内容见《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号:2023-024)、《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2023年4月14日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投票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445、582.2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541、838.6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761、564、754.7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5、418、386.3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541、838.63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766、733、938.38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业务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为:基于公司现有总股本258、041、750股,每10股发行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发行现金25、804、175.00元(含税),不发行红股,不增加资本公积金。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分配。
分配计划公布后至实施前,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换债券、股份回购、再融资新股上市,公司按照“固定现金股息金额”的原则,在计划实施公告中披露最新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事先同意的独立董事的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投票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3-025)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2023年4月14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发起人出具了相应的验证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证报告。
投票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专项报告》(公告号:2023-026)详见具体内容、《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招商证券有限公司〈盛视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盛视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年度存储和使用验证报告〉》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发起人出具了相应的验证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
投票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招商证券有限公司〈盛视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核查意见》、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盛视科技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40元的日常经营事项,担保金额为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融资业务(非营运资本贷款、营运资本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金、远期外汇等)、向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户期、项目绩效担保等)。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此事之日止,担保额度期限为。担保期限自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股东大会重新审议之日止。上述担保金额可回收利用。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在审议通过的限额内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与担保限额一致。
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投票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号:2023-027)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4月14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0亿元的综合信贷融资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营运资金贷款、营运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担保、信用证、票据贴现、国内保理业务等。在此限额范围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应根据业务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信贷融资限额,各机构限额以机构审批意见为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签署信贷融资相关申请、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均由公司承担。
本次审议的授信融资金额和授权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之日止。公司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配额范围内的具体授信融资项目。
投票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限额的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之日起,可在上述限额和期限内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行使有关决策权,并在限额内签订有关合同文件。
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发起人出具了相应的验证意见。
投票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23-028)详见《中国证券报》2023年4月1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招商证券有限公司〈盛视科技有限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见2023年4月14日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限额的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之日起,可在上述限额和期限内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行使有关决策权,并在限额内签订有关合同文件。
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投票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23-029)详见《中国证券报》2023年4月1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4月14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投票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详见2023年4月14日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要求,为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结合行业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计划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年6万元(资本:人民币陆万元)”调整为“每年72元,000.00元(大写:人民币72000元)。
投票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曹玮、张雪莲、黄新回避投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津贴制度》详见2023年4月14日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3年董事薪酬计划如下:
目前,公司所有非独立董事均在公司工作。在公司工作的非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应的岗位领取职务工资,不得领取其他董事津贴。其职务工资根据公司工资和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确定。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按照公司的“独立董事津贴制度”执行。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时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和其他必要费用,按照公司标准报销。独立董事津贴实行年薪制度,平均每月发放。
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投票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4月14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其中基本工资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职责、重要性和行业工资水平确定,绩效工资根据公司绩效和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工资发放周期根据公司工资和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确定。
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投票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蒋冰、黄欣、胡刚回避投票。
2023年4月14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为了更真实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3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基于谨慎原则,公司计提了2022年、2023年第一季度应收账款等资产的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投票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证券报》2023年4月14日详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号:2023-030)、《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4月14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延期筹资项目的议案》
根据客观原因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根据当前募集项目的实施进度,延长募集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变更募集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的投资目的和投资规模。
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发起人出具了相应的验证意见。
投票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关于募集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号:2023-031)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招商证券有限公司〈盛视科技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项目延期〉具体内容见2023年4月14日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投票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证券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号:2023-032)详见2023年4月1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4月14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2021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合计5.26万股不得解除限制性股票;此外,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不符合要求,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192.212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含离职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回购取消上述197.4712万股限制性股票,不符合解除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投票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蒋冰、黄欣、胡刚回避投票。
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取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但尚未取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号:2023-033)详见《中国证券报》2023年4月1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4月14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计划回购取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但尚未取消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公司计划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处理工商变更相关事宜。
投票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生效前提是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注册资本〈公司章程〉《中国证券报》(公告号:2023-034)具体内容见2023年4月1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运营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投票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证券报》2023年4月14日详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号:2023-035)、《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于2023年5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投票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3-036)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90 简称证券: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盛视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2023年3月31日,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通过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送给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3名监事,实际出席3名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建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秦操女士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3年4月14日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投票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具体内容见《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号:2023-024)、《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2023年4月14日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投票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考虑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利润分配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三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规定,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投票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3-025)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专项报告》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非法储存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投票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专项报告》(公告号:2023-026)详见具体内容、《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实施。董事会发布的《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投票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或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票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23-028)详见《中国证券报》2023年4月1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票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23-029)详见《中国证券报》2023年4月1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计划如下:
目前,公司的所有监事都在公司工作。在公司工作的监事应当按照相应的岗位领取岗位工资,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其岗位工资应当按照公司工资和绩效管理的有关制度确定。
投票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计,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和2023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公平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资产减值准备。
投票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证券报》2023年4月14日详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号:2023-030)、《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延期筹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项目的延期没有改变募集项目的实质性内容,募集资金的使用也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损害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推迟募集项目。
投票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关于募集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号:2023-031)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变更会计政策。
投票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号:2023-032)详见 《中国证券报》2023年4月1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激励对象名单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后,认为回购所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回购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取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但尚未取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号:2023-033)详见《中国证券报》2023年4月1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期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投票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证券报》2023年4月14日详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号:2023-035)、《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90 简称证券: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盛视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445、582.2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541、838.6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761、564、754.7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5、418、386.3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541、838.63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766、733、938.38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业务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为:基于公司现有总股本258、041、750股,每10股发行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发行现金25、804、175.00元(含税),不发行红股,不增加资本公积金。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分配。
分配计划公布后至实施前,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换债券、股份回购、再融资新股上市,公司按照“固定现金股息金额”的原则,在计划实施公告中披露最新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计划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利润分配计划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和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提前就该议案发表了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意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考虑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利润分配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三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规定,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提前就此事发表了认可意见: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考虑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利润分配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南》第3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核实,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和股东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三号、第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四、其他说明
本计划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结果不确定。请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90 简称证券: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盛视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存放
专项报告使用情况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运营》(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13号)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盛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对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如下: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达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盛视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证监会许可证)〔2020〕663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56000股,发行价为每股36.81元,共募集资金1.161、723元。600.00元,扣除96、630、195.6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65、093、404.34元,主承销商招商证券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8、333、404.34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036、76万元。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8、333、404.34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036、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实,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资)〔2020〕7-37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管理
(1)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南》第2号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盛视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0年4月3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模式没有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守。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件。
2.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质量高、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产品、结构性存款、其他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上述限额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 自2021年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此事之日起,可在上述限额和期限内滚动使用。上述限额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 自2021年股东大会重新审议之日起,可在上述限额和期限内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行使相关决策权,并在限额内签订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已于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行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质量高、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产品、结构性存款、其他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上述限额的有效期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之日止,可在上述限额和期限内滚动使用。上述限额的有效期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之日起,可在上述限额和期限内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在限额内签订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单独计算效益的说明
1.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港口系统研发和产业化项目旨在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智能港口领域的研发实力和交付能力,满足客户信息系统建设升级的需求,加强公司在港口智能领域的服务广度和深度,项目成果体现在提高公司的整体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品质量,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能单独计算效益。
2.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是公司持续研发创新项目,通过逐步扩大研发团队,改善研发环境,提高研发能力,继续保证公司技术竞争优势,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储备和人才储备,帮助公司业务持续增长,项目为非生产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不能单独计算效益。
3.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致力于完善公司的营销服务网络,提高公司的营销和技术支持水平,提高客户服务粘性,提高公司的业务规模,但不能直接产生收入,因此不能单独计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披露没有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附件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盛视科技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990 简称证券: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盛视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盛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7票、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40元的日常经营事项,000万元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融资业务(用于非营运资金贷款、营运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金、远期外汇等)。)、向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担保、项目履约担保等。),其中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1.35万元。全资子公司向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本担保金额包括新担保、原担保延期或续保。担保金额包括新担保和原担保的延期或续期。上述担保金额将滚动使用,公司任何时间点的实际担保余额总额不得超过本批准的担保金额,已完成、期满或消除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担保金额。上述担保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包括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或合同为准。
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此事之日止。上述担保金额可在全资子公司之间调整(包括限额期内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但在调整过程中,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含)的担保对象(含额度期限内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含)(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在审议通过的限额内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与担保限额一致。在上述限额范围内,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无需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担保不构成相关交易,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细节如下:
■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盛视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盛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视”)
(2)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2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四)法定代表人:胡刚:
(5)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
(6)业务范围:一般业务项目:计算机软件、机电一体化产品、工业自动化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建筑智能控制设备、通信信息设备、电子产品、安全产品、计算机网络、数据库技术开发销售;弱电智能系统、智能控制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安全系统设计、技术咨询、安装维护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7)股权结构及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深圳盛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3.被担保人的诚信状况
深圳盛视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
(二)海南智能人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南智能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智能人”)
(2)成立日期:2021年5月14日
(3)注册地点:A133-137室,海南省海口市保税区海口市综合保税区联检大楼四楼
(4)法定代表人:赖时伍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业务范围: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大数据服务;智能机器人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安全设备制造;安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网络技术服务;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与施工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推广、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法律法规不禁止或者限制的项目,可以依法独立经营)。
(7)股权结构及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海南智能人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3.被担保人的诚信状况
海南智能人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
(三)香港盛视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香港盛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盛视”)
(2)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8日
(3)注册地:金熊工业中心19/F楼AD座,香港荃湾柴湾角街66-82号
(4)董事:官亚灵
(5)注册资本:50.00万港元
(6)业务性质:计算机图像算法、机电集成产品、工业自动化设备、人工智能产品、电子产品、安全产品的技术开发和销售;弱电智能系统、智能控制系统、安全系统设计、技术咨询、集成、安装维护服务。
(7)股权结构及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香港盛视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3.被担保人的诚信状况
香港盛视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
(四)深圳市贝特尔机器人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贝特尔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尔”)
(2)成立日期:1999年5月14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高新北四路11号贝特尔大厦7楼
(四)法定代表人:黄鑫:
(5)注册资本:2001万元人民币
(6)业务范围:一般业务项目:智能消防机器人、智能清洁机器人、智能消防设备、智能消防设备及其配件的研发和销售;汽车销售;机器人及智能设备领域的技术咨询;物业租赁;物业管理。(除上述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外,限制性项目必须经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智能消防机器人、智能清洁机器人、智能消防设备、智能消防设备及其配件的制造和维护;机动车停车服务。
(7)股权结构及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贝特尔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3.被担保人的诚信状况
贝特尔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项目预计为担保金额,未签订相关协议,相关担保项目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担保金额预计将基于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发展,促进子公司的可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管理和业务发展有充分的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如果本担保金额预计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总额为1.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4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签署的对外担保总额为41万元、406.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77%。全部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和因被判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下转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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