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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3-029
2022年深圳中科蓝讯科技有限公司
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一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2022〕14号)的规定,现将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达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中科蓝讯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的批准》(证监会许可证〔2022〕848号),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向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91.66元,共筹集资金274。980.00万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12861.55万元(实际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13061.55万元,前期预付2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62、118.45万元,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股权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2、995.69万元、200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258、922.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实,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资)〔2022〕3-63号)。
(二)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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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区别在于发行费用税的支付。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出的税款从普通家庭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筹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南》第2号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一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中科蓝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7月12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模式没有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守。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9个专项募集资金账户、3个大额存单账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和4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的存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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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坂田分行与三方监管协议签署中国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布吉分行非同一分行,由于中国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布吉分行为中国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坂田分行管辖分行,深圳坂田分行外部民事权利和责任由深圳布吉分行享有和承担。
三、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异常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单独计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研发中心的建设项目、开发和科技储备基金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间接产生经济效益。R&D中心建设项目将进一步提升产品实力,增强公司技术R&D实力,以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为基础,围绕未来战略规划,科学布局R&D方向。发展和科技储备基金有助于公司抓住下游人工智能产业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广泛布局在前沿技术领域,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披露没有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出具的认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募集资金年度存储使用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一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2022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存储和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认为: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南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规范经营、公司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募集资金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变相改变,损害股东利益,募集资金的非法使用也没有。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没有异议。
八、网上公告附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的认证报告;
2、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蓝讯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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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总额为27498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发行费用16057.2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892.76万元。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中科蓝讯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拟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4月12日,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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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营业收入,2022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仍按审计机构提供的2021年业务数据披露;除上述基本信息外,均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实际情况。
2、保护投资者的能力
2022年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提到,职业保险的购买符合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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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督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近三年来,员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监督管理措施31人、自律监督措施2人、纪律处罚3人,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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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近三年无刑事处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自律监督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可能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性、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审计人员和工作量,经双方协商确定。董事会要求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的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标准,客观、公正、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认可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2023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意向董事会续聘。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提前认可了公司2023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并就此事提前认可发表了以下意见:
作为2022年公司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履行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好地履行审计机构的职责,严格履行双方审计协议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实,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资格和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专业素质,在规范公司财务经营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公司审计机构、勤奋、尽职调查、公平、合理的独立审计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况
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管理层决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4)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
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时间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蓝讯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3-032
深圳中科蓝讯科技有限公司
聘请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中科蓝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刘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并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与现任证券事务代表黄女士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女士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书,其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高发社区侨香路4068智慧广场A栋1301-1
邮编:518053
联系电话:0755-26658506
电子邮箱:ir@bluetrum.com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蓝讯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刘一耀女士:199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士,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书。刘一耀女士曾在新龙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工作,并于2022年9月加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刘一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刘一耀女士没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止,仍被禁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处罚,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不诚实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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