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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简易手续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登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要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最近一年底净资产不超过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单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必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简单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简单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类型、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国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去年底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0%。
(3)向原股东配售的发行对象和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非公开发行的简单程序,发行对象为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法定投资组织不超过35个(含35个)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种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用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的第一天。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平均交易价格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平均交易价格=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根据本次发行的认购报价和价格优先原则确定,但不低于上述发行底价。如果公司股票在20个交易日内因股息分配、股份分配、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而调整股价,则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相应的除权和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行股利、红股或公积金转换为股本的除息、除权事项,相应调整发行底价。
发行人属于《登记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的,有关发行人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查询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人认购的投标结果,以同等价格认购与其他发行人发行的股票。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即自发行股票登记之日起);发行对象属于《登记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的,发行对象认购的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即自发行股票登记之日起)。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分配股利、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股份也应当遵守上述股份的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六)募集资金的目的
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比例应当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在科技创新领域投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
3、募集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增加竞争、明显不公平的关联交易,或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
(八)授权董事会以简单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项
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简单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和补充发行计划,确定最终具体计划,处理发行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方式、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等与发行计划相关的事项;
2、处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股东大会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实际进展、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
3、发行申报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报告、补充提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的签署、修改、补充、提交、报告和执行,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公司章程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或备案;
7、本次发行完成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新股登记、锁定、上市;
8、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变化或者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应当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其他相关事宜;
10、在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的情况下,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决定推迟或提前终止发行计划;
11、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应当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
董事会要求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取得上述授权的情况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让给董事长或其授权人。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单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经2022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和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由中国证监会注册。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单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单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提高再融资效率,满足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要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单的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需要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和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由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
投资者应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提示:重要内容:
● 会计政策变更是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会计〔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2022〕31)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1.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2022年1月1日起生效企业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用状态或研发过程中生产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损失合同判断”。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实施,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起提前实施“与单笔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发行人分类为股权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企业将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公司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早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自实施之日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不涉及公司上一年度的可追溯性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13日,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召开。所有监事亲自出席会议。2023年4月3日,公司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所有监事召开会议,与会监事已了解与会事项有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当参加三名监事,实际参加三名监事,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鹏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监事会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监事会全体成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本着对企业、股东、员工负责的宗旨,依法独立开展工作。他们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监督审查了公司重大事项议案,严格审查了公司的合规经营情况。特别是对公司的经营、依法经营、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投票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后,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含摘要,下同)的编制审查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披露的信息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了保密规定。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同意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表的内容(www.sse.com.cn)2022年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摘要(公告号:2023-010)。
投票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的《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投票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2022年,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619.77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同意公司2022年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表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公告(公告号:2023-012)。
投票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2023年监事薪酬计划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南》,公司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发布了《2022年公司内部控制评估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及其实施情况的了解,评价报告详细说明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关键环节的控制,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投票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的专项情况》
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无非法使用募集资金,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表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号:2023-011)。
投票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纵横股份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13日发布的《关于批准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的批准》(证监会许可证〔2021〕110号),公司获准向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90万股,发行价格为23.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72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600.52万元。以上资金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新股公开发行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核,并于2021年2月5日发布了《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天健验资〔2021〕11-3号)。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发起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9、997、535.6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78、806、224.02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入、临时补充营运资金余额、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在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为118、806、224.02元,临时补充营运资金余额为2万元,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现金管理资金为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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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现金管理账户的资金余额中,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金额为4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入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达后,已全部存入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发起人和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详细信息(http://www.sse.com.cn)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告。
2021年3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成都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成都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集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满足公司经营需要,不损害股东利益。同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贷款实施募集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成都纵横鹏飞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息贷款实施募集项目。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验证意见。详见公司2021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情况(http://www.sse.com.cn)上述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号:2021-004)和《关于利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贷款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公告》(公告号:2021-005)。
成都纵横鹏飞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发起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制度、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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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仍有2万元暂时补充营运资金在公司的一般账户中筹集资金。
三、2022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详见“募集资金使用对照表”(附表1)。
(二)筹资项目的前期投资和置换
2021年3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替换募集资金项目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布了《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筹资金预投资募集项目认证报告》(天健审计)〔2021〕11-11号),发起人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发布了《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代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验证意见》。
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www.sse.com.cn)《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替代募集项目和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号:2021-006)。
2022年,公司不存在利用募集资金替代募集项目初始投资的情况。
(3)暂时补充闲置募集资金的营运资金
2022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暂时补充营运资金,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如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暂时使用2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并将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返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
2021年3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闲置募集资金000万元(含)及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人有资本保全协议、金融产品、结构性存款或收入凭证,单一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在上述使用期限和金额范围内回收滚动。在上述使用期限和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回收滚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发起人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发布了《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验证意见》。
2022年3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闲置募集资金(含)000.00万元(含)及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在上述使用期限和金额范围内回收滚动。在上述使用期限和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回收滚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发起人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发布了《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验证意见》。
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和2022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www.sse.com.cn)《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21-003)、《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22-00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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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到期的现金管理资金余额为4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使用其他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变更募集项目,募集项目未转让或更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使用和披露募集资金的违法行为。
六、会计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的认证意见
我们认为,纵横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使用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一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2022年纵横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存储和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认为:2022年垂直和水平股份募集资金存储和实际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南》、《上市公司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账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变相,损害股东利益,募集资金的使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2022年纵横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没有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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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最近一次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确定了“截至期末承诺投资金额”。
注2:“今年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和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和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利润,不以资本公积转股本。
● 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今年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不符合《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利润分配计划的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实现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619.77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3578.38万元,盈余公积179.99万元,2022年底公司未分配利润778.62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第160条第(3)项的规定,公司计划实施现金分红时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本年度或半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即公司补偿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
2、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年度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鉴于公司2022年业绩损失的实际情况,公司不符合现金股息条件,为确保公司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和资本需求,公司制定的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为:不分配利润,不增加资本公积。
二是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结合公司当前经营和未来发展方向,我们认为: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计划〉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实现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619.77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同意公司2022年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2年的利润分配计划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利润分配计划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2023年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4月13日,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本事项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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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2022年底,天健会计师事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累计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提到,职业保险的购买符合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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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督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近三年来,员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监督管理措施31人、自律监督措施2人、纪律处罚3人,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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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近三年无刑事处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自律监督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可能性。
(三)审计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规模、行业情况、会计处理的复杂性、审计业务的具体工作量和审计人员配备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协商确定。2022年财务审计业务收费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收费15万元。董事会将参考2022年审计费用的制定,并提交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和参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团队了解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勤奋,可以客观、公平、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天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同意续签天健为公司2023年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提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
2022年,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专项审计过程中,天健可以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独立、客观地开展工作,并发表意见。天健具有证券相关审计资格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
在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保持专业性和独立性,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充分获取审计证据,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续签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能够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性和专业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同意要求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订相关服务协议。
(四)生效日期
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聘任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3日,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公司章程〉具体情况现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不超过去年底净资产的20%,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日期无效。”为提高公司再融资审查的效率,公司计划在公司章程中增加上述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计划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并请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公司章程修改备案。
■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批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修改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5月8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时间:2023年5月8日 14点00分
地点:天府五街精荣汇3A8楼A1会议室,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5月8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1号 一 执行规范操作等有关规定。
(七)涉及股东投票权的公开征集
股东大会不涉及股东投票权的公开征集。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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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每个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www.sse.com.cn)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4、涉及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的提案:提案7
任斌、王陈、陈鹏、成都永信大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应避免表决的相关股东名称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2)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只有在表决完所有议案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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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请在2023年5月5日17:00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发送至邮箱ir@jouav.注册com。
股东或代理人也可以通过信函办理登记手续。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必须在2023年5月5日下午5点前送达。
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注册时间: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5日(上午100):00-12:00,下午13:00-18:00)。
注册地点: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景蓉汇3A8楼)。
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当按照登记方式的要求携带相应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登记。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当出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当持有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当持有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当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与者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原件。
4、注意事项
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时请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参与者必须在会议开始前办理登记手续,建议参与者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的数量以及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完成登记手续的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参加会议,但不能参加表决。股东或者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文件或者未能及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投票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者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精荣汇3A8楼
联系电话:028-85223959
Email:ir@jouav.com
邮编:610094
联系人:袁一侨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自行承担住宿费和交通费。
(3)拟聘请相关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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