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在2023年1月31日前,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1.1、5.1.2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预计可以免于披露相应业绩预告,故未对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进行预告。
随着年报审计工作的推进,经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基于谨慎性原则需对预期信用状况变化的客户的应收账款全额补提坏账准备,故导致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触及业绩预告要求,公司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经营数据预测如下: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其他说明事项
1、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事项对广大投资者带来的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以上预告数据仅为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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