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梁银妍
4月14日,中国证监会就《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表示,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将按照改革意见的要求制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落实职责定位、选拔管理、绩效方式、绩效保障、行政监督等制度措施;完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等配套规则,细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各环节的具体要求。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独立董事制度作为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公司标准化经营、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意见》从独立董事的地位、作用、选择、管理、监督等方面制定了制度规范,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快标准化、透明、开放、充满活力和弹性的资本市场建设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各方对独立董事的角色定位和监督重点有着模糊的认识,独立董事的职责范围不集中、不系统。因此,独立董事不清楚自己的核心职责,在其应监督的关键领域发挥着不够的作用。同时,独立董事的身份特征也决定了其不足以承担过多的责任,“蜻蜓点水”的履行效果不佳。
“本意见明确规定,独立董事应履行董事职责,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董事会专业咨询的作用。监督作用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核心目标。“负责人表示,为了更好地发挥其在关键领域的监督作用,独立董事的监督重点是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加强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薪酬等关键领域的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下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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