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100 简称:华丰股份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华丰动力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了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前往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保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标准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计划或公积金转股本计划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如下:拟在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基础上,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1.00元(含税)的现金红利。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9、932、000股,计算16、993、200.00元(含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2022年合并报表的72.03%。
如果公司总股本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分配登记日发生变化,公司计划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利润分配计划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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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以市场和战略客户需求为导向,专注于核心部件、柴油发动机和智能发电机组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通信基站设备和设施的综合运维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南》(2012年修订),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属于“通用设备制造”(行业代码:C34)。从终端应用的角度来看,公司的核心部件主要用于重型卡车商用车、汽车电子等领域,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一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终端应用行业:
1、商用车市场
(1)商用车市场概况
受早期环境保护和超载治理政策下需求透支的影响,2022年重型卡车销量严重下降,受经济低迷、基础设施降温、货运萧条等多种因素影响。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2年 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318.5 万辆和 同比分别下降330万辆, 31.9%和 31.2%;完成重卡车型的销售 67.19 与去年同期相比,万辆车 139.5 万辆,下降 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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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源:第一商用车网络:
(2)高端动力趋势
随着排放标准的升级、严格的环境保护和中国物流业的转型和需求升级,重型卡车企业推出了新产品,高端车型是主力,主要主机制造商不断促进低油耗、低排放、高热效率、大马力、高可靠性,增加高端动力市场。
(3)新能源应用趋势
目前,一些汽车厂已经推出了换电、充电、氢燃料等新能源重型卡车。虽然占比相对较小,但新能源重型卡车市场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在双碳战略的推动下,矿山、港口、钢厂、煤炭基地、城市物流等领域将迅速丰富新能源商用车的使用场景。终端牌照数据显示,2022年新能源重型卡车累计销量为25152辆,同比增长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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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用车(来源:根据终端牌照数据)
2、柴油发动机市场
柴油发动机市场销量同比下降,受经济增长放缓等因素影响。根据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数据,2022年柴油机销量428.66万台(其中乘用车18.87万台,商用车167.01万台,工程机械83.72万台,农机12.23万台,船用3.97万台,发电31.17万台,通用1.69万台),同比下降29.88%。
柴油发动机在工程机械中的应用比例最高。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的数据,2022年工程机械行业主要产品销量较2021年大幅下降。其中,挖掘机销量26.13万台,同比下降23.8%;装载机销量12.34万台,同比下降12.2%。
3、数据中心市场
在新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数字中国愿景目标等国家政策的推动下,中国数据中心的业务收入继续快速增长。2021年,中国数据中心行业市场收入达到1500亿元左右,近三年复合增长率达到30.69%。随着中国各地区和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深入推进,中国数据中心市场收入将保持续增长。我国数据中心机架规模持续稳步增长,大型以上数据中心规模迅速增长。2022年,全国数据中心机架总规模超过650万标准机架,近五年计算能力总规模年均增速超过25%。
目前,大多数备用电源系统使用传统的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铅酸电池或锂电池)。柴油发电机作为一种长延迟(如24小时)备用电源,以其高可靠性一直是数据中心的首选。
1、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以市场和战略客户需求为导向,专注于核心部件(包括机械部件和电子部件)、研发、制造和销售柴油发动机和智能发电机组,以及通信基站设备和设施的综合运行和维护服务。
机械部件主要包括气缸体、气缸盖、曲轴箱,其终端应用主要包括重型卡车、轻型卡车、工程机械、公交车等领域,主要是重型卡车应用,辅以轻型卡车应用,主要支持高端电力市场。
电子部件主要包括传感器、控制器等汽车电子部件,其终端主要用于发动机、商用车、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等领域。
柴油发动机专注于非道路领域,主要研发、生产和销售中小型动力多缸柴油机,覆盖10kW-176kW,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机械、农业机械、船舶、发电设备和固定动力领域。
智能发电机组主要包括静音发电机组、开架发电机组和智能混合能源发电机组(混合能源发电机组集太阳能、风能发电、市政电力、柴油发电和储能电池供电于一体),专注于移动通信、数据中心、传统模型功率覆盖5kW-2000kW,功能和应用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公司智能发电机组主要用于数据中心、移动通信等领域;在数据中心领域,除了为客户提供大功率发电机组外,还提供工程安装、机房噪声降噪、供油系统等综合解决方案。
通信基站设备设施的综合运维服务主要是为印度、缅甸等国家的运营商和塔公司提供通信基站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和综合运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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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模式
A、制造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制造业务经营模式主要包括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四个部分。
(1)研发模式
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新产品开发验证,也根据客户和市场需求升级原产品,不断提高产品性能,降低成本,满足客户需求,提高产品市场份额和公司竞争力,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公司拥有产品开发部门和技术中心,专门从事核心部件、柴油发动机和智能发电机组的研发。
(2)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标准化的采购管理制度,详细规范了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供应商管理和价格会计。根据月度销售计划、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制定公司采购计划。同时,为保证生产的持续稳定进行,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各种主要原材料的最低库存。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与合格供应商建立了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了定制采购的质量和交货期。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需求信息编制月度销售计划,制造系统根据销售计划和成品库存制定生产计划,安排组织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根据客户需求及时调整。
(4)销售模式
核心零部件业务主要是配套直销模式;柴油发动机业务主要采用直销与分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发电机组业务主要采用直销销售模式。
B、服务业务管理模式
根据服务协议,公司直接与印度、缅甸等海外市场的通信运营商和铁塔公司签订合同,及时提供运维服务。
在印度,运维服务业务主要通过服务提供商开展。公司根据财务实力、服务水平、服务承诺等因素选择合格的服务提供商,进行统一的培训和管理,并定期进行后续评估和评估,以满足移动运营商、塔公司基站发电机组等设备的运维服务需求。公司以网站为单位购买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服务,并按月结算。
在缅甸,运维服务业务主要通过建设自己的运维服务团队来开展。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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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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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披露定期报告数据的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和年度报告披露前一个月底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和前一个月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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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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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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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和前10名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根据重要性原则,公司应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影响,预计未来将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74,478.1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5.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59.35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85.60%。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有退市风险警告或终止上市的,应当披露退市风险警告或者终止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华丰动力有限公司
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部分
公告现金管理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金融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足12个月的低风险金融产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 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资金可在此额度内回收滚动。
● 已完成的审查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殊风险提示:虽然公司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足12个月的低金融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财务管理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金额可在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回收滚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低风险金融产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高安全性、低风险投资金融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经董事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自己的财务决策权,并在上述金额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人,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金融产品品种、签订合同、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具体事项的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产品的投资方向和项目进度。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足12个月的低金融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请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公司制定了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遵循谨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进行投资,确保公司与金融产品发行人之间没有相关关系;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金融产品,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会计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产品的投资方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证券部及时披露;
4、董事会监督金融产品的购买,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委托的财务管理本金及其公允价值变动列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项目中,赎回时产生的财务管理收入列在“投资收入”项目中。具体情况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计,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入,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的利益,公司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我们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入,为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国金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华丰动力有限公司
2022年持续监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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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证监会许可证)〔2020〕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7万股,并于2020年8月11日开始在上交所上市。作为华丰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负责华丰上市后的持续监管,监管期为2020年8月1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用完,国金证券将继续履行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持续监管职责。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11号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赞助商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对华丰股份进行持续监督,2022年华丰股份持续监管总结如下:
一、2022年持续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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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审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监管》等相关规定,国金证券对2022年华丰股份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核或事后审核,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和格式及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华丰股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3、公司是否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公司未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华丰动力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14日上午,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4日通过电子邮件和通讯送达公司所有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海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3名监事,实际出席3名监事,所有监事亲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查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22年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在提出本意见之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
具体内容见本公告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投票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的标准化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考虑了股东利益和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该计划,并同意将该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本公告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华丰动力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披露。
投票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本公告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华丰动力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披露。
投票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本公告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华丰动力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使用专项报告》披露。
投票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监事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本公告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华丰动力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披露 “四”公司治理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内容。
投票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本公告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华丰动力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信贷和贷款额度的公告》披露。
投票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入,为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见本公告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华丰动力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投票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项目完成并永久补充节余募集资金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将专项账户余额的余额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一 2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一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算,节约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
具体内容见本公告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公告》。
投票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本公告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华丰动力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披露。
投票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通知和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实施新的会计政策可以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见本公告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华丰动力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披露。
投票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华丰动力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5月5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3年5月5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7879号华丰股份会议室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5月5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5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 一 执行规范操作等有关规定。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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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布、《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没有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0
4、无关联股东回避投票的议案: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表决权的总数是其名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的同类普通股和同品种优先股的总数。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网上投票系统参加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何股东账户参加。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和同一品种的优先股被视为股东账户下的所有股东分别投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表决的,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普通股和同一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以各类股和品种股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只有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表决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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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
2、法定股东(包括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为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
3、2023年5月4日下午16日,股东可以通过信件或邮件登记。:00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应附上上述1、2.出席会议时应携带所列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以公司在登记时间内收到的信件为准,请在信件或信件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4日上午9日:0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三)注册地点:华丰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7879号。
六、其他事项
1、会议预计将持续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将自行承担交通和住宿费用。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宏霞、刘翔 联系电话:0536-5607621
传真:0536-8192711 联系邮箱:hfstock@powerhf.com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丰动力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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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华丰动力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 利润分配以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础,具体日期在股权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 股权分配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计划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布具体调整情况。
1.利润分配计划的内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387元、301元、186.61元。考虑到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目前的发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如下:
公司计划以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1.00元现金红利(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9、932、000股,计算16、993、200.00元(含税),占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2.03%。
如果公司总股本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分配登记日期间发生变化,计划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果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布具体调整情况。
利润分配计划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并同意将该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意见
所有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合理需求,同时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合理可行。因此,我们同意该计划,并同意将该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的标准化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考虑了股东利益和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该计划,并同意将该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利润分配计划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本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利润分配计划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请理性判断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华丰动力有限公司
2023年,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将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展
公告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额度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总额不超过20亿元。
● 本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资本需求,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亿元的综合信用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批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日照银行、北京银行、广发银行、汇丰银行、潍坊银行等金融机构。
2、信用申请人是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3、公司及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20亿元。
4、上述信用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经营资金的实际需要确定,以金融机构和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为准。
5、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营运资本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信用证敞口、保函等中间业务敞口、特定权限业务金额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抵押、质押等。融资期限和担保方式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6、上述申请的有效期自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可回收利用。公司董事会要求授权董事长徐华东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协议、凭证等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公司承担。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华丰动力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
筹集节余资金
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项目”):智能制造项目发动机核心部件。
● 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的目的:计划永久补充发动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508.83万元(包括净利息收入和待支付项目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移当日专项账户余额为准)。
●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批准》(证监会许可证[2020]142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170万股,发行价格为39.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55、63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6元、770元、905.6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4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8月5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丰动力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号。3-00018)验证确认了上述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下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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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首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终止“技术中心升级项目”的实施,在“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投资节余募集资金。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细节(www.sse.com.cn)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号:2021-039)。
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利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项目变更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华丰(江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增资实施新项目。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细节(www.sse.com.cn)《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利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号:2022-025)。
截至2023年4月13日,上述募集项目变更后,公司募集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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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金额未经审计。
二、本次结项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监管规则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储存和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项目成本,有效降低项目实施成本。目前,发动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3年4月13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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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利息收入净额是指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入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注 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净利息收入。
注 3: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括待支付的项目余额,公司在满足支付条件时,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2)本次结项募集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预算和流程管理,优化项目设计方案,合理降低成本,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2、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实施成本。
3、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募集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4、募集项目的余额包括未支付的项目余额。由于该部分在验收环节、合同余额和保修支付中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当项目余额满足支付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用自己的资金支付。
(三)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计划为发动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筹集3508.83万元(包括净利息收入和待支付项目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移当日专项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上述资金转让完成后,公司将关闭相关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发起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支付的项目余额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项目结束后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相关事宜。
三、本项目募集投资项目尚未达到预期收益的说明
智能制造项目产品的市场终端主要是重型卡车商用车和工程机械。受早期环境保护和超载治理政策下需求透支的影响,2022年重型卡车销量严重下降,受经济低迷、基础设施降温、货运萧条等多种因素影响。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与去年同期相比,2022年完成了67.19万辆重型卡车的销售。 139.5 万辆,下降 51.84%。发动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主要是由于市场销售下降、客户订单减少、产能利用率低造成的。
四、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募集项目结束,节约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是根据公司募集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优化调整,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有关决策程序和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项目完成并永久补充节余募集资金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结束公司发动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筹集3508.83万元(含净利息收入和待支付项目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营运资金的永久补充。
该提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项目“发动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项目”,节约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同时取消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决策,履行必要的审查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一 2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一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结束部分募集项目,永久补充营运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将专项账户余额的余额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一 2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一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同意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永久补充营运资金。
(四)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审查,赞助商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项目,节约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同意,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的相关审议程序、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投资项目结束并永久补充节余募集资金的营运资金无异议。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下转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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