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3-027
广联达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变更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年4月25日上午,现场会议时间变更情况::2023年4月25日下午,00(2)变更:30
2、股权登记日不变:2023年4月18日
2023年3月25日,广联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3-026),2022年股东大会原定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9日。:2023年4月25日下午13日,由于公司工作安排的需要,会议时间发生了变化:30开始。除会议时间变更外,会议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次数: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广联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作出决议,提议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时间
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13日现场会议时间:30
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网上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9日:15-15:在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在线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为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一种现场和在线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在线投票包括两种投票方式: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6、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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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2023年3月25日。(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至议案4、议案7、议案11、提案12为普通决议事项,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的1/2以上批准;提案5、议案6、议案8至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的2/3以上批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的要求,公司将就股东大会议案5进行讨论、提案7至提案10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上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的其他股东。
股东大会审议涉及董事、监事选举的议案13至议案15,股东投票实行累计投票制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和独立性需要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股东大会可以表决。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报告2022年的工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注册时间:2023年4月19日(周三)至4月20日(周四)9:00-17:00
2、注册地点:广联达信息大厦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
3、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必须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必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定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必须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当持有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登记(2023年4月20日17日):以00前到达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时必须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全体股东提供在线投票平台。在线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联达信息大厦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
联系人:李树剑、童旭
电话:010-56403059 传真:010-56403335
2、会议费:与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的住宿和交通费自行承担。
3、2022年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及会议回执见附件二、附件三。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0
2、投票简称:广联投票
3、填写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计投票提案,填写投票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各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股东投票超过选举票数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候选人数的,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你不同意一个候选人,你可以投0票给候选人。
累计投票制度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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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3,候选人数为6)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在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随意分配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但总投票数不得超过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其他提案表达同样的意见。
当股东重复投票总提案和具体提案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再对总提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投票总提案,再投票具体提案的,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23年4月25日9日,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在线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在线服务认证业务指南(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可以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二:
广联达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联达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列表决指示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投票。如果没有指示,受托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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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有效。请在投票指示中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间内玩“同意”√”,多选
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广联达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股东大会回执
致:广联达科技有限公司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全名和地址(必须与股东名册中包含的相同)。
2、填写并签署的收据应在2023年4月20日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的方式(传真:010-5640335)交回公司,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93)。
3、如果股东计划在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和要点栏中说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说明所需时间。请注意,由于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根据整体登记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在收据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能在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收据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3-028
广联达科技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董事袁正刚、刘谦、王爱华、何平、高级管理人员李树健、云浪生、王少山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和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董事袁正刚、刘谦、王爱华、何平、高级管理人员李树健、云浪生、王少山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预计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11月10日)减持本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1.67万股(不超过目前公司股份总额的0.1402%)。
广联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袁正刚、刘谦、王爱华、何平、高级管理人员李树健、云浪生、王少山出具的《股份减持意向通知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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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
(1)袁正刚减持股份来源于股权激励和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二)刘谦、王爱华减持股份来源于首发前及股权激励股份;
(3)何平、李树剑、云浪生、王少山减持股份来源于股权激励股份。
3、减持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预计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11月10日。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交易、股票交易敏感期、内幕信息等。
4、减持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股份数量: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67万股,即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0.1402%;每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在减持计划期间,如果公司发生股份交付、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等股份变动,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
三、履行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袁正刚、刘谦、王爱华、何平、高级管理人员李树健、云浪生、王少山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在正常履行过程中未违反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事、董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减持计划的实施是不确定的。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情况和公司股价决定是否减持。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减持计划不会影响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和持续经营。请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意向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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