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3-054
转债代码:113049 可转债简称:长汽可转债
长城汽车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4日,长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以书面签名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63次会议,应出席7名董事,实际出席7名董事。会议材料已提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长城汽车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决议如下:
1.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制性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解除条件,自2023年4月27日起进入三个解锁期。自2023年1月28日起,已进入第二次解锁期:
解除限制性股票限售条件的成就说明:
■
在281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254名激励对象符合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符合解除限制的条件,解除限制的股份数量为838.0920万股。在149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42名激励对象符合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符合解除限制的条件。可解除限制的股份数量为55.4675万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总终止限制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本公司限制性股票终止限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长城汽车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根据《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终止限制条件,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终止限制条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同意按照《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三期限售和第二期限售。
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解锁,具体解锁时间将另行公布。
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已于同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和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条件已经达成,第三个行权条件已经达到,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条件已经达到,自2023年1月28日起进入第二个行权期:
解释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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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条件已经满足,股票期权(期权代码:0000482)可行。可行权人数为1531人,可行权人数为2707.9634万股,行权价格为7.83元/股。本次将聘请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作为本次独立行权业务的代理券商。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保留了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条件,即股票期权(期权代码:0000702)的可行权。可行权人数为439人,可行权人数为689.25万股,行权价格为41.50元/股。这一次,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将被聘为本次独立行权业务的代理券商。
公司股票期权行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根据《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条件达成,第二个行权条件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
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行权相关事宜,具体行权时间将另行公布。
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已于同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长城汽车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3-055
转债代码:113049 可转债简称:长汽可转债
长城汽车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4日,长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以书面签名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当有3名监事,实际上有3名监事。会议材料已提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长城汽车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决议如下:
1.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制性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解除条件,自2023年4月27日起进入三个解锁期。自2023年1月28日起,已进入第二次解锁期:
解除限制性股票限售条件的成就说明:
■
在281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254名激励对象符合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符合解除限制的条件,解除限制的股份数量为838.0920万股。在149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42名激励对象符合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符合解除限制的条件。可解除限制的股份数量为55.4675万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总终止限制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本公司限制性股票终止限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长城汽车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根据《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终止限制条件,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终止限制条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同意按照《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三期限售和第二期限售。
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解锁,具体解锁时间将另行公布。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和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条件已经达成,第三个行权条件已经达到,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条件已经达到,自2023年1月28日起进入第二个行权期:
解释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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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条件已经满足,股票期权(期权代码:0000482)可行。可行权人数为1531人,可行权人数为2707.9634万股,行权价格为7.83元/股。本次将聘请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作为本次独立行权业务的代理券商。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保留了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条件,即股票期权(期权代码:0000702)的可行权。可行权人数为439人,可行权人数为689.25万股,行权价格为41.50元/股。这一次,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将被聘为本次独立行权业务的代理券商。
公司股票期权行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根据《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条件达成,第二个行权条件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
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行权相关事宜,具体行权时间将另行公布。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3-056
转债代码:113049 可转债简称:长汽可转债
长城汽车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完成回购注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5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岗位调动、降职、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根据《长城汽车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根据《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计划回购并取消《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拟回购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171720股,拟回购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650股。公司拟回购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171720股,拟回购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650股。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金城同达律师事务所就此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3年4月11日,公司发布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提到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申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已于2023年4月14日完成,公司总股本已从8、486、559、270股(包括6、167、783、270股A股和2、318、776、7700股H股)减至8、486、384、900股(包括6、167、608、900股。 A 2.318.77600股 H 股)。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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