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号:临2023-017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轮候冻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提示:重要内容:
●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是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非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之日,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75、436、620股,均为无限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3%;新华联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75万股,占其持股数量的99.75%,占公司总股本的8.61%。
2023年4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转让通知》2023年冻结0420-1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3份《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4月20日,新华联控股公司175、436、620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解除了三轮轮候冻结。上述股份解除轮候冻结后,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仍存在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其余冻结股份为175、436、620 股份占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8.63%。上述股份解除轮候冻结后,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仍存在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其余冻结股份为175、436、620 股份占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8.63%。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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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联控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公司最大股东。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和司法冻结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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