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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当出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一、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表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
3、公司股东可以按照上述要求以信函和传真的形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期不得迟于2023年5月18日17日:00、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应在信函和传真中注明。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按照本条规定提前办理登记手续直接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加文件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接受参加资格考试。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应自行承担交通和住宿费。
(2)与会股东应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并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进行验证。
(三)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8-87059930
传真:028-87776326
邮编:610041
联系人:郭诚、冯欣豪: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告文件:成都燃气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3-009
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4日召开会议:00-15:00
● 会议地址:上海证券日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 会议方式:网络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4日前将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至公司邮箱(cdgasdb@cdgas.com),公司将在本次解释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一、说明会的类型
2023年4月22日,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为了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让投资者对公司的情况有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公司决定通过网络互动召开2022年度业绩简报,与投资者充分沟通2022年的业绩和经营情况,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说明会的时间和地点
1、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4日召开会议:00-15:00;
2、会议方式:网络互动;
3、网络互动平台地址:上海证券日报·中国证券网
(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参与者
公司董事长王柄浩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尹晓军先生、独立董事严洪先生、副总经理冯玲女士、董事会秘书郭成先生参加了业绩简报会。具体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
四、投资者参与的方式
1、欢迎有兴趣参加本次简报的投资者在2023年5月4日前提前将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cdgasdb@cdgas.com),公司将在本次解释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2、2023年5月5日14日,投资者可以:00-15:00登录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直接在线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7059930
电子邮箱:cdgasdb@cdga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简报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报“业绩简报”平台查看本次简报的召开情况和主要内容。同时,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互动平台“上市公司发布”栏发布业绩简报活动记录。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3-003
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21日,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公司207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书面、电话、邮件发送。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柄浩先生召开并主持。会议应有13名董事和13名实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章程》、《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的形式投票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www.sse.com.cn)《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发布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发布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2022年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投票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www.sse.com.cn)《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发布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和2023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投票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情况的议案》
1.2022年与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其他关联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情况
投票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王柄皓、刘军、周昕等相关董事回避表决。
2.2022年其他关联企业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情况
投票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王柄皓、殷小军、项君等相关董事回避表决。
3.2022年其他关联企业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情况
投票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徐林回避表决。
4. 2022年与成都千佳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情况
投票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董事青倩回避表决。
5.2022年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期情况
投票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董事青倩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先同意的批准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www.sse.com.cn)《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公告》(公告号:2023-005)。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8,890,00.00股的基础上,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3.00元(含税)的现金红利。共计发现金红利266,667,000.00元(含税)。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后的年度分配。
投票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提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www.sse.com.cn)《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3-006)。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详细信息(www.sse.com.cn)《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号:2023-007)。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综合信用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投票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详细信息(www.sse.com.cn)《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安全工作的议案》
投票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的议案》
投票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人力资源管理的议案》
投票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修订〈物资供应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确定2023年5月15日为股权登记日。
投票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发布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3-008)。
三、备查文件
1、成都燃气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成都燃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成都燃气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3-004
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21日,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公司207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书面、电话、邮件发送。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志昌先生主持,实际出席5名监事和5名监事。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的形式投票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了以下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审查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2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包含的信息可以全面、真实地反映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
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www.sse.com.cn)《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了以下意见: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查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包含的信息可以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
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发布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和2023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的财务决算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的财务预算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充分考虑公司2023年的经营计划和目标是合理的。
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情况的议案》
1、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遵循市场公平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预计202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业务,遵循市场公平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分项议案的表决
(1)2022年与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其他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情况
投票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赵青海回避表决。
(2)2022年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关联的其他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情况
投票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小双回避表决。
(3)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所属其他关联企业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情况
投票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霍志昌回避表决。
(4)2022年成都千佳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期情况
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022年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期情况
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www.sse.com.cn)《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公告》(公告号:2023-005)。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利润、现金流状态和资本需求,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www.sse.com.cn)《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3-006)。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上市公司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通过专用账户存储和专用使用,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与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得非法使用募集资金。
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发布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号:2023-007)。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实施,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导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督文件的要求;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准确。
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发布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十五次成都燃气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3-005
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公司”或“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需要的是,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同时,考虑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平性,按照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 本事项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执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情况的议案》。
在相关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该法案已获得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该事项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期和执行情况
1、2022年与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其他关联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详见附表1)
2022年,公司与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所属其他关联企业的实际日关联交易金额为166.52万元,2022年预计日关联交易金额为4593.38万元,具体如下: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4月30日,四川机场燃气有限公司作为基准日,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总经理授权80万元。
2、2022年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所属关联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详见附表2)
2022年,公司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燃气”)所属其他关联企业的日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为17、265.28万元,预计2022年日关联交易金额为28、426.07万元,具体如下: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4月30日,四川机场燃气有限公司作为基准日,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总经理额外授权442万元。
3、2022年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所属其他关联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详见附表3)
2022年,公司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燃气”)所属其他关联企业的实际日关联交易金额为992.00万元,预计2022年日关联交易金额为505.00万元,具体如下: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①4月30日,四川机场燃气有限公司作为基准日,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总经理增加授权1300万元;
②4月30日,四川机场燃气有限公司作为基准日,代收代付公积金,总经理增加授权20.99万元。
4、2022年成都千佳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与成都千佳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日关联交易金额为5万元,173.48万元,2022年预计日关联交易金额为7万元,377.77万元,具体如下: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5、2022年与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详见附表4)
2022年,公司与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公司、成都荣和天然气有限公司、成都世纪源通天然气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关联交易实际交易金额为353.36万元,预计2022年日关联交易金额为16823.37万元,具体如下: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期金额和类别
1、2023年与城市投资集团所属其他关联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3年,公司与城市投资集团所属其他关联企业的日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4328.71万元,具体如下: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期 单位:万元
■
2、预计2023年与华润燃气所属其他关联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2023年公司与华润燃气所属其他关联企业的日关联交易金额为27、532.79万元,具体如下: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期 单位:万元
■
3、2023年港华燃气所属其他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3年,公司与港华燃气所属其他关联企业的日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239.91万元,具体如下: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期 单位:万元
■
4、预计2023年与成都千佳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成都千嘉科技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日关联交易金额为504.80万元,具体如下:
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5、2023年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期
2023年,公司与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公司、成都荣和天然气有限公司、成都世纪源通天然气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预计日关联交易金额为1395.43万元,具体如下: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期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6月16日
住所: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89号
法定代表人:郑尚钦
注册资本:402元,74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成都市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投融资及相关资产管理;项目招标、项目投资咨询等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6月24日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39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传栋
注册资本:10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为:(1)依法投资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燃气领域及其相关领域;(2)受投资企业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批准),为其投资企业提供以下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投资企业从国内外购买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原材料、部件、部件,销售国内外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平衡投资企业之间的外汇;3、在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为公司投资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员工培训、内部人员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并提供担保。(3)在中国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和高新技术的研发,转让研发成果,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4)为投资者、相关公司提供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3)在中国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和高新技术的研发,转让研发成果,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4)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相关公司提供与投资相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5)承担外国公司及其母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有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等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3月10日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竹岗街田心社区招商开元中心03号B座1701-1712单元
法定代表人:纪伟毅
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为:(1)在工业、农业、基础设施、能源领域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2)受投资企业书面委托(经企业董事会一致批准),为这些企业提供以下服务:1、协助或代理这些企业从国内外购买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部件、部件,并在国内外销售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平衡投资企业之间的外汇;3、协助其投资企业招聘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市场开发和咨询;4、协助其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并提供担保。
4. 成都千家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10月30日
住所: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一路536号
法定代表人:张西川
注册资本:133395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智能仪器制造;智能仪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设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新能源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消防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外);销售代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依法独立开展营业执照)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项目施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护、特种设备安装维护、测绘服务。(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依法独立开展营业执照)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项目施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护、特种设备安装维护、测绘服务。(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5. 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27日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簇锦横街4-8号
法定代表人:陈季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护【分支机构经营】;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燃气器具生产【分支机构经营】;仪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化工产品);工程管理服务、电气信号设备销售、厨具、卫生用品批发、采暖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依法必须批准的项目除外,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6. 成都荣和天然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8月9日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盛路58号65号楼2号
法定代表人:陈季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天然气管道运行供应、天然气管道安装维护、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加工及技术咨询服务、燃气设备安装、销售、维护、天然气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维护、预包装食品销售(取得相关行政许可);销售陶瓷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成都世纪源通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11月23日
住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号新国际会展中心,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
法定代表人:陈季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城市燃气供应及其经营范围配套业务(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燃气工程、燃气设施维护、燃气专业设备材料供应、油气工程技术、燃气咨询服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1.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6.90%的股份。
2.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32.40%的股份。
3.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三大股东,持有公司11.70%的股份。
4.成都千佳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公司、成都荣和天然气有限公司、成都世纪源通天然气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均为公司参股公司。
(三)分析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
上述相关人员依法登记成立,合法存在,生产经营正常,规模一定,早期类似相关交易执行良好,履行能力好。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根据国家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精神要求,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同时,考虑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平性,按照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与关联方签订关联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和可持续性。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经常发生在日常业务活动中,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的生产经营资源,降低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获得公允收入,有利于上市公司日常业务的可持续稳定,有利于公司业务业绩的稳定增长。
(2)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同时,考虑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平性,按照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3)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相比,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案文件
1、成都燃气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五次成都燃气监事会会议决议;
3、成都燃气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表1:《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企业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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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企业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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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企业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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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其他关联方交易公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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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3-007
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的存储
专项报告与实际使用情况相关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证监会许可证)〔2019〕2302号)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8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10.45元/股,928、900、500.00元共募集资金。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将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11、854、440.09元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1、079、959.91元后,剩余募集资金总额为905、966元。100.00元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本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05、966、1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9日全部到达,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9)00581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8017.19万元,其中前一年累计使用人民币4237.18万元,2022年累计使用人民币5.640.0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2579.42万元(不含利息收入),闲置募集资金未到期结构性存款本金余额为4.4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的储存、审批、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了募集资金的标准化使用。根据管理制度和业务需要,公司自2019年12月起,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账户,并于2019年12月9日与开户银行、中信建设投资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严格审批募集资金的使用,确保专项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模式没有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储存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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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12月22日,公司利用募集资金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舟路支行办理结构性存款4.4万元,期限为182天,尚未到期。
三、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成都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投资金额为5640.01元,累计投资金额为48017.19万元。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筹资项目的前期投资和置换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投资29278.03万元筹集资金投资项目。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并于2020年1月20日发布了《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E万一号)。
2020年1月20日,上述置换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履行必要程序;2020年1月20日,中信建投证券发布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验证意见》。具体内容见2020年1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用募集资金替换预投资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号:2020-004)。
(三)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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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未到期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说明:鉴于2021年授权期届满,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4.5万元(含资本)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资本保全约定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2年12月22日,前次结构性存款到期后,公司与成都银行签署了《成都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投资者协议》
1、产品名称:“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封闭式
3、发行货币:人民币
4、发行规模:44000万元
5、挂钩标的:彭博BFIX页面在北京时间下午2点交易货币 MID定盘价
6、预期到期利率:如果观察日EUR//USD≥0.93,到期收益率为3.59%(最高预期年收益率);
若观察日0.93〉EUR/USD〉0.80,到期收益率为1.82%-3.59%(保证收益率-最高预期年收益率);
若观察日 EUR/USD≤0.80,到期收益率为 1.82%(保底收益率);
7、2022年12月22日,募集期及起息日
8、到期日:2023年6月22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成都银行无关联。
(4)暂时补充闲置募集资金的营运资金
2022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发起人出具了同意的验证意见。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期内,公司未暂时补充闲置募集资金的营运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对外转让或置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违法行为。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出具的认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情况,并出具了《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验证报告》(川华信(2023)第0367号)。认为成都燃气管理层编制的《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使用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管理使用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号。15)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法律监督指引》第一号规范运行及相关格式指引,在各个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2022年成都燃气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出具的核查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实,中信建设投资证券认为,成都燃气2022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成都燃气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和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中关于成都燃气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的披露与实际情况一致。
八、备案文件
1、成都燃气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五次成都燃气监事会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关于成都燃气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成都燃气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的认证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表: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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