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3 证券简称:皖维高科技 公告号:2023-014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4月21日
(2)股东大会地点:公司研发中心6楼百人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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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吴福生先生主持现场会议;会议的召开、召开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万伟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戴新民先生、尤佳女士、崔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大会;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史方圆出席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余继轩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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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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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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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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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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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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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实现相关交易业绩承诺及补偿方案、回购注销相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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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绩效补偿和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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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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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人,参与表决的139、400股票不在上表统计数据之内。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本次会议共审议了八项议案。
①议案5《关于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是关联股东万维集团回避表决的普通决议,除关联股东万维集团外,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②提案7“关于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及相关交易业绩承诺及补偿计划及相应补偿股份回购取消提案”是安徽维度集团、安徽安源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王必昌、鲁汉明、沈亚娟、童春涛、林仁楼、姚、张洪芬、方航、谢东明、胡良快、谢贤虎、伊新华等14名股东回避投票,除上述列表外,股东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已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③其余六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的1/2以上批准。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常潇斐,朱煜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万维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科技 编号:临2023-015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减少
注册资本和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2023年3月8日,安徽万维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8届26次董事会和8届20次监事会,2023年4月2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及相关交易业绩承诺及补偿方案及相应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业绩补偿及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月11 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万维高新八届二十六届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号:临2023-001)、《皖维高新八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号:临2023-002)、《万维高新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及相关交易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及相应补偿股份回购注销情况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07);于2023 年 4 月 22 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万维高科技披露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临2023-014)。
根据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安徽皖维盛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计报告》(荣成专字[2023]230Z0432号),目标公司未能实现承诺业绩。业绩承诺人应按照安徽安徽安徽维度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安徽安徽维度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业绩补偿协议和安徽维度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安徽维度维度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业绩补偿协议补充协议的有关协议履行股票补偿义务,总补偿股2、341、008股,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
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注册资本将从2、159、249、374元减少至2、156、908、36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自收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未收到通知。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将继续按照原债权文件履行相关债务(义务)。债权人要求公司偿还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以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和其他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应当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携带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以通过现场、信函和电子邮件申报,具体如下:
1、申请时间: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6月5日:00一11:30,14:00一18:00。
2、申请地址及申请材料送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皖维路56号(邮编:238002)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方圆
联系电话: 0551-82189294
传真电话: 0551-82189447
联系邮箱: wwwgfzq888@163.com
4、其他
邮寄申报的,申报日以邮寄日/邮戳日为准;
邮件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注销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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