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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避免和防范汇率风险,有利于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必要可行,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建立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机构、业务运营流程和审批流程。我们认为,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并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3、《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3
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
2023年审计机构续聘公告
公司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晶电子”)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计划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立信自2004年起承担公司注册资本验证、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在业务实施过程中,立信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公平客观地完成财务报告审计和专项审计验证。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了公司年度审计的要求,从专业角度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审计工作中,立信认真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能够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持顺利的业务沟通。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来看,公司计划继续聘请立信作为公司2023年的审计机构,具体负责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资等相关咨询服务业务。
同时,公司董事会要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具体审计业务与立信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是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国会计大师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成立,1986年复工。2010年,他成为中国第一家完成重组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和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请(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底,立信拥有合伙人267人,注册会计师2人,注册会计师392人,员工总数10人,注册会计师674人签署了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立信2021年营业收入45.23亿元,其中审计营业收入34.29亿元,证券营业收入15.65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19亿元。
2022年,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73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保护投资者的能力
截至2022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可覆盖审计失败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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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近三年来,立信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30项、自律监督措施和纪律处罚2项,涉及员工82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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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关人员近三年的就业情况
(1)项目合伙人:范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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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会计师签名:张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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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会计师签名: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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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质量控制审查员:沈利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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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审查员不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独立要求。
过去三年,上述人员没有不良记录。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的责任和投资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员工的经验和相应的收费率水平以及投资的工作时间。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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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相关资质、诚信记录等信息,认为信具有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保持应有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申请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
2、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3、本事项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2023年独立董事关于审计机构续聘的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5、拟聘用审计机构对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4
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20日,“东晶电子”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全资孙公司的议案》。为优化公司管理结构,完善业务布局,更好地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计划将全资子公司浙江宏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瑞供应链”)100%股权、深圳蓝海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蓝海”)100%股权转让给全资子公司上海晶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思”)。转让完成后,宏瑞供应链和深圳蓝海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改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本次转让是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股权转让,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权转让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晶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皓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楼2层157室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6MA1J9R5D7Q
7、成立时间:2017年8月9日
8、经营范围: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有色金属、铝合金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电子、机械设备、集成电路、网络、电子产品”科技领域。
9、股权关系:公司持有上海晶思100%股权
二、二。交易目标的基本情况
(一)宏瑞供应链
1、公司名称:浙江宏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皓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401B区M1048,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91330206MA2AJR154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成立时间:2018年5月17日
8、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电子产品、金属材料、金属产品批发零售、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冷冻食品)销售、婴儿配方乳制品销售、各种货物和技术(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9、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宏瑞供应链100%股权
(二)深圳蓝海
1、公司名称:深圳蓝海精密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皓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MBD1XB
7、成立时间:2017年7月13日
8、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光电产品的研发、设计和销售;投资建设行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管理咨询、商业信息咨询(不含限制性项目);计算机和网络产品、通信产品的研发、设计和销售;管道、铜制品等有色金属制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不包括特许经营、特殊控制、特殊商品)。
9、股权关系:公司持有深圳蓝海100%股权
三、股权转让前后的股权情况
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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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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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权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股权转让是调整公司内部管理结构,有利于优化公司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战略发展和资源整合。股权转让完成后,全资子公司宏瑞供应链和深圳蓝海变更为全资孙公司,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转让是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股权转让,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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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公司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浙江东京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会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董事会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和董事、监事购买责任保险。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应当避免表决本事项的有关议案,并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保险方案概述
1、投保人: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
3、承保人:授权公司管理层选择最佳选择:
4、赔偿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1万元(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费:每年不超过50万元(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6、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的实施,提高决策效率,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董事、监事、高责任保险,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等保险条款;选择和聘用保险经纪人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处理与保险相关的其他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实,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合规履行职责,为公司的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拟购买董事、监事、高责任保险的审查程序合法合规,不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购买董事、监事和高责任保险,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事高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护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履行必要的审查程序,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公司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浙江东京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为方便投资者对公司情况有深入全面的了解,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6日:00–17:00。
二、接待地点
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
三、预约方式
请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上午9日参与投资者:00-11:00或下午14:00-16:00联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黄平;联系电话:0579-8918668;传真号:0579-8918677。
四、公司参与者
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浩先生、财务总监胡静雯女士、董事会秘书石佳林先生等相关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与者可调整)
五、注意事项
1、参观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参观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和归档,供监管机构参考。游客应自行承担住宿和交通费用。
2、保密承诺:公司将要求投资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签署承诺书。
3、为了提高接待效率,投资者可以在接待日前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问题,公司将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
衷心感谢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8
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2023年5月4日(星期四)下午15日,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0–16:30在全景网举行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加本次简报或直接进入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路演厅(https://ir.p5w.net/c/002199.shtml)参加本次说明会。
参加本次简报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浩先生、独立董事巢序先生、财务总监胡静雯女士、董事会秘书石佳林先生等相关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与者可能会进行调整)
为了充分尊重投资者,提高沟通的针对性,本年度报告将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进入问题收集的专题页面。公司将通过本次活动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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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收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公告
公司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到期。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2023年4月20日,公司在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员工代表大会。经与会员工代表审议,黄文俊先生(简历附后)被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员工代表监事。
黄文军先生将与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相同。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员工代表监事简历
黄文军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无海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起在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晶体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东晶电子金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员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文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未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自律监督指南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运作》第3.2.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经查询,黄文俊先生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3
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2023年4月20日,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黄山东晶电子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有8名董事和8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王浩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巢序先生、尤挺辉先生、陈雄武先生、黄雄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上报告。独立董事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网发布的报告(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该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网发布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和“第六节” 重要事项的具体内容。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3、《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18082.5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0.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10.84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23.37%;扣除上市公司股东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428.5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11.96%。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4、《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10.84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48.90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2年底可供股东分配的累计利润为-35、919.18万元,根据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0.00元,加上上年度保留的未分配利润-35、570.28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计划》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起草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为:公司今年不分配利润,即不发行现金股利,不发行红股,不增加资本公积金的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及2023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
2022年1月至12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3人)在公司共领取247.71万元的报酬,2022年相关人员未获得股权激励。
(2)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
为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定有效的长期健康发展,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制定了公司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具体如下:
1)本方案的适用对象
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2)本方案的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
①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采用年薪制度,年薪=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② 公司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按月平均发放,具体计划为:
■
③ 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2023年年底后,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绩效薪酬。
④ 在公司担任多项管理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采用高不低的原则,获得较高的薪酬。公司内部董事同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办法执行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
4)其他
① 上述工资为含税工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的,符合工资发放条件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发布的、《上海证券报》及巨潮信息网相关公告。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7、《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公司全文、《上海证券报》及巨潮信息网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在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信用额度(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批准的信用额度为准)。信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信用业务。上述信用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合作银行和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和期限将根据公司经营资金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融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信用金额。同时,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办理上述综合信用额度内的融资手续时,可以使用自己的资产进行抵押、质押等担保。授信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综合授信额度可在上述有效期内回收利用。
公司董事会要求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处理上述信用申请,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层根据经营和资本需求使用信用额度。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本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金融产品,以及其他固定收益或承诺资本保护的金融产品,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货币基金、债券基金、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或承诺保本、公开发行的固定收益凭证等产品,但不包括新股配售或认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产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及相关交易。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金额和范围内,资金可以回收滚动,但闲置自有资金(包括购买金融产品或其他金融产品)的现金管理总额不得超过1万元。
公司董事会要求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行使本议案涉及的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同日发表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信息网相关公告。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东京电子金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京金华”)的业务发展,公司计划向东京金华提供不超过1.5万元的担保金额,主要债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合同债务等,担保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包括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的结合。提供担保金额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金额和期限内,任何时间点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1.5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有能力控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本担保系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支持东京金华的业务发展。本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东京金华提供担保金额,并要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金额和期限内办理与担保相关的所有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同日发表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信息网相关公告。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公司出口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等外币结算。当汇率波动较大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止和对冲汇率波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提高财务稳定性,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5万元(不含5万元)或同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时间和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回收利用,但任何时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总金额(时间余额)不得超过5万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及关联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发布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同日发表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信息网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事事事先认可了此事,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同日发表的公司、《上海证券报》及巨潮信息网相关公告。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13、《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公司。、《上海证券报》及巨潮信息网相关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见巨潮信息网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具体内容见同日在巨潮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17、审议通过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促进董事、监事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的实施,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要求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等保险条款;选择和聘用保险经纪人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处理与保险相关的其他事项。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公司。、《上海证券报》及巨潮信息网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到期、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决定推荐王浩先生、罗红丽女士、鲁文燕女士、肖燕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三年生效。其中,公司最大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李庆跃先生向董事会提名罗红利女士为新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资控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海投资控制”)向董事会提名王浩先生、鲁文燕女士、肖燕松先生为新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公司兼任公司由职工代表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一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原董事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以累计投票制度的表决方式进行选举。
19、审议通过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到期、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决定推荐陈雄武、黄雄、严震、潘从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三年生效。其中,李庆跃先生向董事会提名陈雄武先生、严震先生、潘从文先生为新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蓝海投资控制向董事会提名黄雄先生为新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原董事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雄武先生、黄雄先生、严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潘从文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承诺参加最新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后,将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以累计投票制度的表决方式进行选举。
2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日:30.2022年度股东大会在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发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信息网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审计机构续聘的事先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王浩先生:中国国籍,198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无海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部并购业务二部经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资控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任命代表。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思通卓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持有5%以上股东的蓝海投资控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未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自律监督指南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运作》第3.2.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经查询,王皓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红丽女士: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无海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至2015年担任业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水晶部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15年至2021年担任东京电子金华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红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批评三次以上;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自律监督指南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运作》第3.2.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经查询,罗红莉女士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
茹文燕女士: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硕士学位,无海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瑞房地产集团融资管理部主任、中瑞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现任苏州中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瑞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苏州瑞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上海瑞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苏州全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中瑞华府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思通卓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嘉舒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邦瑞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通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苏州中瑞保惠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中瑞汇和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益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律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苏州中瑞汇领先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茹文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思通卓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该公司持有5%以上股东的蓝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未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自律监督指南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运作》第3.2.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经查询,茹文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肖燕松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大学学历,无海外永久居留权。曾在中国有色金属深圳金融有限公司工作。现任上海图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欧昌冠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岩松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上海鹰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5%以上,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未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自律监督指南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运作》第3.2.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经查询,肖岩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雄武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民商法研究生学历,一级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金华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金华市政府法制局复议科科长。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执业,自1992年12月起担任主任。现任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常委、金华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金华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金华仲裁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雄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批评三次以上;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自律监督指南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运作》第3.2.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陈雄武先生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雄武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查询,陈雄武先生不属于不诚实的执行人。
黄雄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学士学位,经济学家,无海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现从事工作。现任江苏博云塑料工业有限公司、江苏中法水务有限公司、江苏华盛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常熟风格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批评三次以上;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自律监督指南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运作》第3.2.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黄雄先生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黄雄先生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查询,黄雄先生不属于不诚实的执行人。
严震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会计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无海外永久居留权。自2000年1月起,他在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从事审计工作。现任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中国船舶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严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批评三次以上;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自律监督指南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运作》第3.2.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严震先生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严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查询,严震先生不属于不诚实的执行人。
潘从文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学家,无海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华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浙江澳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杭州一家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监。现任浙江诚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风险控制总监、上海宇喜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共信诚合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从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未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运作第3.2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潘从文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承诺参加最近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查询,潘从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6
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次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
(2)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2023年5月19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2023年5月19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在线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在线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投票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委托代理人投票)和网上投票中的一种投票方式。投票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会议的对象:
(一)股东或者其代理人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报告。
议案4、提案7至提案14是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的标准化经营等相关要求,公司将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投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第12、13、14项提案将以累计投票制度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持有的选举票数乘以申请人数。股东可以将选举票数限制在候选人中(可以投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选举票数。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和独立性仍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股东大会可表决。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同日发表的公司。、《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上述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登记,也可以通过信件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上午9日(星期二):00-11:00,下午14:00-16:00。
3、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
4、登记手续
(一)法人股东应当持有法人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提交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和会议收据;委托他人登记或者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有股东签署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股票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
(3)股东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传真登记(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持股人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但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必须在会议当天出示。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黄平
(2)联系电话:0579-8918668
(3)联系传真:0579-8918677
(4)电子邮件:ecec@ecec.com.cn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注意事项
股东大会持续半天,与会股东自行承担住宿和交通费用。为依法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将严格执行通知精神,不得向与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六、附件
1、2022年股东大会网上投票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回执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
2022年股东大会网上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9”,投票简称“东晶投票”
2、填写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计投票提案,填写投票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各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股东投票超过选举票数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候选人数的,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你不同意一个候选人,你可以投0票给候选人。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其他提案表达同样的意见。
当股东重复投票总提案和具体提案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再对总提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投票总提案,再投票具体提案的,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23年5月19日,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15一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上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可以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 出席2022年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以投票的形式行使表决权。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
注:请“同意”第一至第11项提案、“反对”、“弃权”三个意见栏中的一个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间内发表“√"三个委托意见栏都没有"√“两个以上”符号或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无效。
二、积累投票提案
■
注:第12至第14项提案为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的提案。请在“填写委托数量”项下填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果候选人不同意,他们将投0票。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的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书有效期: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会回执
截至2023年5月15日,我单位(个人) 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 拟参加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份。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 (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会议收据剪报或重印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4
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全体监事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2023年4月20日,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黄山东晶电子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拓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情况
1、《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网发布的(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2、《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18082.5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0.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10.84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23.37%;扣除上市公司股东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428.5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11.96%。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3、《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10.84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48.90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计划》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的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是:公司今年不分配利润,即不分配现金股利,不分配红股。资本公积金不得转为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安排制定的,符合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发布的、《上海证券报》及巨潮信息网相关公告。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5、《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公司全文、《上海证券报》及巨潮信息网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在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信用额度(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批准的信用额度为准)。信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信用业务。上述信用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合作银行和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和期限将根据公司经营资金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融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信用金额。同时,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办理上述综合信用额度内的融资手续时,可以使用自己的资产进行抵押、质押等担保。授信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综合授信额度可在上述有效期内回收利用。
公司董事会要求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处理上述信用申请,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层根据经营和资本需求使用信用额度。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本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金融产品,以及其他固定收益或承诺资本保护的金融产品,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货币基金、债券基金、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或承诺保本、公开发行的固定收益凭证等产品,但不包括新股配售或认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产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及相关交易。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金额和范围内,资金可以回收滚动,但闲置自有资金(包括购买金融产品或其他金融产品)的现金管理总额不得超过1万元。公司董事会要求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行使本议案涉及的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监事会认为,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计划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按照资金使用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入,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的金额和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公司。、《上海证券报》及巨潮信息网相关公告。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公司。、《上海证券报》及巨潮信息网相关公告。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9、《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导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督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满足了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客观准确。
《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促进董事、监事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事高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护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履行必要的审查程序,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公司。、《上海证券报》及巨潮信息网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的任期即将到期、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决定提名推荐朱拓先生和华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三年。近两年来,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一半;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一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原监事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以累计投票制度的表决方式进行选举。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朱拓先生:中国国籍,1985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无海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项目经理、副总裁、上海瑞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州中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营销部主任、山东中瑞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中瑞鹏包装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山东中瑞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未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自律监督指南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运作》第3.2.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经查询,朱拓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华丰女士: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同济大学学士学位,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学家,无海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合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高级经理。现任苏州中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上海创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苏州瑞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通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枫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未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自律监督指南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运作》第3.2.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经查询,华枫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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