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基本情况
深圳同是数码科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个股于2023年4月28日、5月4日、5月5日持续三个交易时间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依据深圳交易所有关规定,归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现象。
二、表明关心、核实
对于企业股票异常波动,董事会对企业、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家属就相关事宜展开了核查,现将相关说明如下所示:
1、企业早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2、企业没有发现最近公共传媒报道很有可能或已对我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造成很大影响的对外公布重大信息;
3、最近公司经营状况及外部环境市场环境未发生变化;
4、企业、大股东和实控人不会有有关本公司的应公布但未公布的重大事情,或处在筹备时期的重大事情;股票异动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不会有交易企业股票的举动;
5、股票异动期内,企业不会有违背公平信息披露要求其他情形。
三、存不存在应公布而未披露信息的解释
本董事会确定,我们公司现在还没有一切依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但未公布的事宜或者与该事项相关的筹备、商讨、意愿、协议等;
股东会也并未获知我们公司有依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但未公布的、对我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造成很大影响的信息;企业早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四、上市企业觉得必须的风险防范
1、企业通过自纠自查不会有违背信息内容公平公正公布的情况。
2、企业已经在2023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了《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示序号:2023-006)以及在巨潮资讯网公布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示序号:2023-017)。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上述情况公示不会有需更改、补充状况。
3、企业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特定新闻媒体发表的信息为标准。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用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
烦请广大投资者慎重管理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同是数码科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8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