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5月9日
重要提示
1、2022年11月15日,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本基金”)发布的《关于批准长盛安悦一年持有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准》(证监会许可证)已获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募集申请〔2022〕2856号)准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的注册并不意味着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的判断、推荐或保证,也不意味着投资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均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3、本基金为合同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设定一年(一年365天,下同)的最短持有期。投资者认购、认购、转换转让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不得赎回或转让。
每份认购股份的最短持有日是指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每份认购或转换股份的最短持有日是指基金股份的认购或转换确认日。
对于每份认购股份,最短持有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按365天计算,下同);对于每份认购或转换股份,最短持有期为自认购或转换确认之日起一年。以股息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股份的最短持有期限与投资者持有的最短持有期限一致。对于每个基金份额,赎回或转让业务不得在最短持有期内办理。也就是说,对于每次认购或认购或转换的基金份额,当投资者持有时间小于或等于一年时,不能赎回或转换;当投资者持有时间超过一年时,可以赎回或转换。最短持有期的最后一天是最短持有期的到期日。每个基金份额可以从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包括当日)起赎回或转让。
4、本基金将于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8月11日通过公司直销机构和基金经理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销售。基金经理可以根据认购情况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布,但最长不得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5、本基金的销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的海外投资者、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在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50亿元的,可以提前结束募集。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包括第一天)募集截止日期后,基金份额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含利息,下同)超过5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末日比例确认发生时,基金经理将及时公布比例确认情况和结果。募集期结束后,未确认部分认购资金将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部分确认发生时,当日投资者的认购率按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当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基金登记机构计算确认结果为准。
7、如果单个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比例确认限制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如果基金管理人接受或某些认购申请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避免上述50%的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全部或部分认购申请。
8、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
9、如果投资者想购买基金,他们需要开立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简称“基金账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
10、每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账户在所有销售基金的网点进行认购。投资者可以在开户当天认购,但如果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无效。
11、注册机构(本基金的注册机构为本公司)将在开户申请日的第二天确认投资者的开户申请。投资者开户申请的成功和账户信息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2、本基金投资者单次认购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投资者可以在认购期内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次认购申请单独计算。投资者提出的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予撤销。
13、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转换为基金股份,归基金股份持有人所有。利息转让股份以登记机构的计算和确认为准。
14、销售机构接受认购申请并不意味着该申请有效,而只意味着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是否有效,以登记机关确认为准。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认购申请和认购股份的合法权利。经确认后,销售机构将及时通知投资者认购的基金名称、确认日期、确认股份和金额。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应到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
15、本公告仅说明本基金发行的相关事项和规定。投资者想了解基金的细节,2023年5月9日,日本公司网站请详细阅读和发布(https://www.csfunds.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述《长盛安悦一年期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和《长盛安悦一年期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招股说明书》。
16、销售机构的销售城市网点、开户及认购细节详见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7、公司已开通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https://www.csfunds.com.cn)。
18、如有任何问题,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266)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的业务咨询电话。
19、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各种情况适当调整和公布发行安排。请及时关注投资者。
20、风险提示:
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投资者根据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风险包括:由于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的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独特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基金份额持有人持续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以及本基金股票、可交换债券和可转换债券(包括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资产投资投资占基金资产的10%-30%(其中香港股票通用标的股票投资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的具体风险。本基金为混合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招股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数据总结等基金法律文件,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合理判断市场,认真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投资策略的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基金可以选择部分基金 投资香港股票或选择不投资香港股票的资产,基金资产不一定投资香港股票。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存在或潜在的大规模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启用侧袋机制,详见基金合同和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在侧袋机制实施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的缩写进行特殊识别,不处理侧袋账户份额的认购和赎回。投资者在使用侧袋机制时,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注意具体风险。
投资香港股票的基金资产将面临投资环境、投资目标、市场 制度和交易规则带来的独特风险,包括港股交易失败风险和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风险(港股市场实施 T+0回转交易,对个股没有涨跌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会损失基金的投资回报)、在香港证券交易所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香港证券交易所不能正常交易,香港证券交易所不能及时出售,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其他海外市场的风险等。
本基金对每次认购、认购、转换的基金份额设定一年(一年按一年计算) 365 天计算,下同)最短持有期,投资者认购或认购或转换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不得赎回或转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从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办理赎回和转让业务。以股息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股份的最短持有期限与投资者持有的最短持有期限一致。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来说,在投资基金后一年内存在赎回或转让的风险。
投资是有风险的。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股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数据总结,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合理判断市场,认真做出投资决策。
该基金过去的表现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表现。
基金管理人按照履行职责、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本基金业绩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投资者对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负责。
21、公司有权最终解释基金股份销售公告。
一、本次销售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长盛安悦一年持有期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代码
A类基金份额代码:017713,C类基金份额代码:017714
(三)基金类型
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四)基金的经营模式
合同开放式
本基金设定一年(一年365天,下同)的最短持有期。投资者认购、认购、转换转让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不得赎回或转让。
1、每份认购股份的最短持有日是指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每份认购或转换股份的最短持有日是指基金股份的认购或转换确认日。
对于每份认购股份,最短持有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按365天计算,下同);对于每份认购或转换股份,最短持有期为自认购或转换确认之日起一年。以股息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股份的最短持有期限与投资者持有的最短持有期限一致。对于每个基金份额,赎回或转让业务不得在最短持有期内办理。也就是说,对于每次认购或认购或转换的基金份额,当投资者持有时间小于或等于一年时,不能赎回或转换;当投资者持有时间超过一年时,可以赎回或转换。最短持有期的最后一天是最短持有期的到期日。
2、每个基金份额可以从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包括当日)起赎回或转让。
基金股份持有人在最短持有期届满后申请赎回或转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和《招股说明书》的规定,为基金股份持有人办理赎回或转让。
(5)基金的投资目标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在控制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努力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六)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七)基金份额初始销售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销售面值为1.00元
(八)基金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最低募集份额为2亿份
(九)销售对象
本基金的销售对象是个人投资者、机器人,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合格的海外投资者和其他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是指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存续或者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存续;合格境外投资者是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使用境外资金投资境内证券期货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十)销售渠道和销售地点
1、本基金可通过公司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具体名单见本公告中的“(4)销售机构”。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名单见本公告附件,或相关机构以其他有效方式发布的相关公告或本基金经理的网站公告信息。
2、在募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可以增加或减少基金的销售机构或销售网点,也可以增加或减少相应的募集和销售交易平台。届时,以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如有)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十一)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自基金股份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8月11日。在此期间,本基金同时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情况适当调整发行时间,但发行期不得超过基金的募集期。如遇紧急情况,可适当调整上述安排。
本基金发售募集期间的具体业务处理时间,请按照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认购参考时间:工作日9:30-15:00、银行、证券公司等销售机构可能不会在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办理投资者认购。
募集期届满或者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者招股说明书决定停止募集资金时,基金合同符合备案条件(即募集资金总额不少于2亿元,募集资金不少于2亿元,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下同)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届满或者基金管理人停止募集资金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出具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合同自中国证监会出具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后的第二天公告。
如果不符合法定备案条件,基金将在三个月的募集期内继续出售。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有效认购资金将转换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投资者认购资金利息的计算以登记机关的计算为准。
募集期届满,基金仍不符合法定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募集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在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支付的认购款项,同期增加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二、销售方法及相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二)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两类:A类和C类。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降低(固定金额费率的认购除外);投资者认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而是从该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
养老金特定客户的认购率适用于通过公司直销柜台认购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及依法设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经营收入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具体包括: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可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和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具体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果未来有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型养老基金,公司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将其纳入养老客户。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营销、销售、注册等募集期间发生的费用,不计入基金财产。
(三)计算认购份额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的有效份额保留在小数点后的第二位,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误差造成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1)A类基金股份认购股份的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率)
(认购金额超过500万元(含)的,适用固定金额的认购费,即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股=(净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销售面值
例:投资者(非养老金特定客户)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相应费率为1.00%。假设认购产生50元利息,可获得的认购份额为:
■
也就是说,投资者(非养老金特定客户)可以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再加上认购基金在募集期间获得的利息,获得99059.90份A类基金份额。
(2)C类基金股份认购股份的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销售面值
例: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认购产生50元利息,可获得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股=(100,00000+50)/1.00=100,050.00份
也就是说,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再加上认购基金在募集期间获得的利息,可获得10050.00C类基金份额。
(四)认购限额
1、投资者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当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认购基金时,销售机构应制定并调整具体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
2、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应当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
3、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份认购申请单独计算。一旦受理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4、销售机构接受认购申请并不意味着该申请有效,而只意味着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认购申请和认购股份的合法权利。经确认后,销售机构将及时通知投资者认购的基金名称、确认日期、确认股份和金额。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应到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
5、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在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50亿元的,可以提前结束募集。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包括第一天)募集截止日期后,基金份额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含利息,下同)超过5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末日比例确认发生时,基金经理将及时公布比例确认情况和结果。募集期结束后,未确认部分认购资金将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部分确认发生时,当日投资者的认购率按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当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基金登记机构计算确认结果为准。
6、如果单个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累计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比例确认限制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如果基金管理人接受或某些认购申请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避免上述50%的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全部或部分认购申请。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五)处理认购期利息的方法
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投资者的有效认购资金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使用。基金合同生效后,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将转换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让股份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三、开户和认购程序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必须开立本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成功开立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如果还计划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首先在销售机构开立交易账户。投资者可以在开立基金账户时申请认购。
(一)通过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认购手续
A、个人投资者在公司直销中心办理业务
1、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的《开放式基金数据业务申请书》;
(2)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中国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户口簿、文职证、警官证等);
(3)银行活期存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借记卡或储蓄存折);
(4)填写《投资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题》;
(5)《长盛基金投资者权益通知书》经熟读签字;
(6)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注:“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是指个人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赎回、股息、认购/认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本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何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名称严格一致。
2、认购本基金产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2)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原件或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在“汇款人”栏中填写的汇款人名称应与认购申请人名称一致;
(2)个人投资者汇款时,应提醒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备注栏(填写购买的基金代码和名称);
(3)个人投资者可以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并在交易时间内一天申请多次认购;
(4)个人投资者在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在T+2日后(含当日)到公司直销中心查询受理结果,或通过公司客服中心和网上查询中心查询。
B、机构投资者应指定代理人到公司直销中心进行亲访或传真
1、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的《开放式基金数据业务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区法人营业执照、行政机关文件、军队、武警、下属机构(主管单位批准号)的其他及复印件;
(3)印鉴卡一式三份;
(四)机构委托书;
(五)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证明;
(8)传真交易员必须签订传真交易协议一式两份;
(9)长盛基金一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填写;
(10)《长盛基金投资者权益通知书》经熟读签字;
(11)除上述(2)-(7)项资料外,三方托管账户还需提供相关托管协议复印件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审批文件复印件。
(12)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注:机构投资者的“申请人全称”必须与“指定资本账户名称”相同,以确保资本安全。除一些三方托管的机构投资者外。
2、认购本基金产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2)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或有效转账凭证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汇款人”栏中填写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认购申请人名称一致;除三方托管的机构投资者外。
(2)机构投资者可以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可在交易时间内一天申请多次认购。
(3)机构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在T+2日后(含当日)到公司直销中心查询受理结果,或通过公司客服中心和网上查询中心查询。
C、特别说明
1、业务处理时间: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7: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投资者认购基金前,应将全额认购资金汇入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机构指定的资金账户:
(1)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万寿路支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11-2101 0104 0005 748
大额支付号:1031 0002 1017
(2)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招商银行北京静安里支行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8668 8900 8910 001
大额支付号:3081 0000 5272
(3)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0200 0042 2920 0032 557
大额支付号:1021 0000 0423
(4)工业银行
账户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26660100100531374
大额支付号:3091 0000 6665
3、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汇款金额不得小于申请认购金额。
4、如果投资者当天认购了17笔资金:00前未到达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账户的,当日提交的申请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期)以资金到达日期为准。通过在线交易提交的认购申请,如当日认购资金为15:00前未到达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账户的,当日提交的申请当日自动撤销。
5、基金募集期结束,仍有下列情形的,视为无效认购:
(一)投资者转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二)投资者转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三)投资者认购金额小于申请认购金额的;
(4)募集截止日期17日:00前资金未到达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账户的;
(5)公司和登记机构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6、投资提示:直销基金业务必须使用公司提供的模板表,直销表可以在公司直销中心或通过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下载获取主页右下角-投资工具-下载区)。
(二)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开户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相关服务条款,了解本基金网上直销的具体业务规则。
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只支持储蓄卡开户、认购等业务,支持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工业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银联在线等支付渠道。
1、开户流程
(1)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网站:https://trade.csfunds.com.cn/etrading/;
(2)手机验证;
(3)阅读《投资者权益须知》,签订网上交易委托服务协议;
(4)银行身份验证;
(5)填写投资者个人详细信息;
(6)填写风险调查问卷;
(7)开户成功。
2、提出认购申请
(1)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https://trade.csfunds.com.cn/etrading/;
(2)选择认购基金;
(3)通过支付渠道支付认购金额;
(4)认购申请提交成功。
投资者可以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可以在认购申请日(T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办理(T+从2日起,通过公司的在线直销系统查询交易是否确认。但确认只是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必须在募集期结束后才能确认。本基金已接受的认购申请不能撤回订单。
以上网上直销开户和认购程序请参考本公司网站的最新说明。
特别提示:如果投资者在开户时未填写“风险调查问卷”,则需要在第一次认购程序中填写“风险调查问卷”才能继续处理。在线直销系统在基金募集期间7*24小时接受客户认购申请,但募集期末只接受15个:00前的认购申请。
(三)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开户认购手续
在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开户认购业务的流程和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清算交付
(1)在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所有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基金募集账户中。投资者认购资金利息的计算以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基金合同生效后,将转换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让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发行后完成。
五、退款事项
(一)基金发行结束后,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转移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的投资者转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投资者转让的认购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募集截止日期为17:00前资金未到达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账户的;
5、公司和登记机构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转入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3)基金募集期届满,不符合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募集失败。届时,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募集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募集期届满后30天内返还投资者支付的认购款项,并增加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六、销售费用
本次销售中发生的律师费、会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费用将列入基金认购费,不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募集期结束时,基金不符合法定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得要求报酬。
七、基金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者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者招股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募集的,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募集总份额不少于2亿元,基金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经下列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办理有效的基金合同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停止基金募集后,基金托管人应出具基金清算专项账户存款证明,基金管理人应委托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
(2)公司应在收到验资报告后1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合同备案手续;
(3)基金募集符合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合同自基金经理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基金经理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后的第二天发布公告。
八、本次销售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层
法定代表人:胡甲
电话:(010)86497888
传真:(010)86497666
联系人:张利宁
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街1号
1983年10月31日,首次登记日期
注册资本:人民币二千九百四捡三亿八千七百七千七百七千一千二百四捡一元
法定代表人:刘连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徐俊: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三)登记机构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层
法定代表人:胡甲
电话:(010)86497888
传真:(010)86497666
联系人:龚敏
(四)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层
法定代表人:胡甲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86497908、(010)86497909
传真:(010)86497997、(010)86497998
联系人:吕雪飞、张晓丽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长盛基金公司官网(https://trade.csfunds.com.cn/etrading)、官方APP(在Android系统或IOS系统中搜索“长盛基金”)或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长盛基金微财富”)等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基金开户认购业务。
2、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参见附件。
(五)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名称: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华阳路112号楼东虹桥法律服务园302室
上海陆家嘴环路1366号富士康大厦12层
负责人:马靖云
电话:(021)58773177
传真:(021)58773268
联系人:张兰
经办律师:张兰、梁丽金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号 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号 层01-12室
执行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贺耀
注册会计师:何耀、王海燕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9日
附件:
其他销售机构联系方式清单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202室
办公地址:德力西大厦1号楼19楼,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28号
法人姓名: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571-81137494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2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26 楼
法定代表人:实际上
联系人:屠彦洋
联系电话:010-65980380
传真:010-659804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http://www.1234567.com.cn
(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人姓名: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4)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4楼1-7-2
办公地址:京东集团总部2号楼,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十一街18号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联系人:姜颖
联系电话:13522549431
传真:010-89188000
客服电话:
个人业务:95118 , 4000988511
企业业务:4000888816
公司网址:kenterui.jd.com
(5)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街1号院6号楼21层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街1号院6号楼21层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秦艳琴
联系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客服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六)东方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万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陈亚男
联系电话:021-23586583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站:http://www.18.cn
(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 500 华润时代广场号 10F
法人姓名:杨文斌
联系人:王宇诗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9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8)上海基宇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人姓名:王翔
联系人:何楚楚
电话:1861625053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9)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226号诺亚财富中心
法人姓名:汪静波
联系人:黄欣文
电话:021-80358749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10)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5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望路金地中心A座28层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电话:(010)59313555
传真:(010)56642623
联系人:丛瑞丰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888
公司网址:http://www.zzfund.com
(1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街11号A座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街A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熊小满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400-619-9059客户服务电话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1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严振杰
联系人:李晓芳
传真:0351-4110714
客服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13)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陈慧慧
电话:010-85657353
传真:010-65884788
400-920-0022客户服务电话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14)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路国际客运港区国际健康度假中心B座(2)#楼)27楼2714室
办公地址: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1层,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街21号
法定代表人:张峰
联系人:颜欢
电话:010-85097302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
公司网址:www.harvestwm.cn
(15)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4号楼10层1001号0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航融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张昱
联系人:李艳
传真:010-64788016
400-012-5899客户服务电话
公司网址:www.prolinkfund.com
(16)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宗利军
电话:021-63333389-239
传真:021-63333390
4006-433-389客户服务电话
公司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17)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办公地址:上海虹口区临潼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1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工业园区2号楼340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平安幸福中心B座7层
法定代表人:张斌
联系人:孙博文
电话:010-83363033
传真:010-83363072
400161188-20016年客户服务电话
公司网址:www.xinlande.com.cn
(19)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4-24层10层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B118号京汇大厦10层1206
法定代表人: 彭浩
联系人:孔安琪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www.taixincf.com
(20)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张杨路707号1105室,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张杨路707号1105室,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法定代表人:马永悟
联系人:卢亚博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
公司网址:www.licaimofang.com
(21)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楼24层
办公地址: 北京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楼24层
法定代表人:胡雄征
联系人:魏晨
400-6099-2000客户服务电话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2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室
办公地址: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23)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葛新
联系人:林天赐
传真:010一59403027
客户服务电话: 95055-4
公司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24)阳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三亚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传真:010-85632773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公司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25)深圳市中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竹岗街竹溪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竹岗街竹溪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塘南街57号6栋21室
办公地址:上海虹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楼东大名路1098号
法人姓名:李兴春
联系人:张仕钰
电话:021-60195205
传真:021-61101630
客服电话:400-032-588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27)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街新华社第三工作区A座4、5层
法定代表人:吴志坚
联系人:焦金岩
传真:010-63156532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2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220室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人姓名:张跃伟
联系人:吴艳秋
电话:021-2069-1831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29)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办公地址:杨高南路428号楼1102单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法人姓名:申健
联系人:张蜻蜓
电话:021-20219988
传真:021-20219923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公司网址:www.wg@gw.com.cn
(30)亿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人姓名: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31)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新浪总部科研楼2地块
法人姓名:穆飞虎
联系人:穆飞虎
电话:010-5898 2465
传真:8610-62676582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www.xincai.com
(32)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22层202室,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办公地址:22层202室,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法人姓名:卜勇
联系人:于舒
电话:0411-39027828 18640801075
传真:0411-39027835
客服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www.yibaijin.com
(33)深圳金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办公地址: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518000),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科技园中区科园路15号
法人姓名:赖任军
联系人:刘昕霞
客服电话:400-8224-888
公司网址:www.jfz.com
(3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传真:025-66008800-887226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35)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山路33号11楼B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联系电话:021-51327185
传真:021-50710161
客服电话: 400-799-1888
公司网址:http://www.520fund.com.cn
(36)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杨高南路759号18层03单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办公地址:杨高南路759号18层03单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联系人:毛善波
联系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www.wacaijijin.com
(37)青岛意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南区延安三路234号海航万邦中心18层
法定代表人:Giamberto Giraldo
联系人:牟冲
传真:+86-532-87071099
客户服务电话:400-612-3303
公司网址:www.yitsai.com
(38)上海攀升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上海浦东新区银城路116号大华银行大厦703室
法定代表人:郑新林
联系人:陈抗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8908
公司网址:www.pytz.cn
(39)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办公地址:郑州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电话:0371-85518396
传真:0371-85518397
联系人:高培
400-0555-671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 www.hgccpb.com
(40)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楼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话:010-66154828
传真:010-63583991
联系人:魏素清
010-661548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5irich.com
(41)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西二路888号1号楼1区14032室,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区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广场2座16楼、08单元
法定代表人:苏旭
电话:021-53398953、021-53398880、021-53398863
传真:021-53398801
联系人:张宇明、王玉明:
4001681235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luxxfund.com
(42)北京坤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8层816号,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街特钢公司11区(首特创业基地A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路7号院办公楼A30层3001B
法定代表人:杜福胜
联系人:郭美玲
电话:010-86340269
传真:010-86340269
客户服务电话:4006498989
公司网址:www.kunyuanfund.com
(43)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北区龙城路31号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5006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润世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赛
联系人:张萌
客户服务电话:4000 8189 598
公司网址:www.hongtaiwealth.com
(44)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10层100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1层1105
法定代表人:杨健
传真:010-65330699
联系人:陈梦颖
400-673-70100客户服务电话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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