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广东德尔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尔玛)、“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批准,并已获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证监会许可[2023]529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线下查询合格的线下投资者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制a股和非限制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上发行”)相结合。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9,231.25万股,发行价格为14.81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是在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开募集设立的。、全国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以下简称“四个数字较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是保荐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000股,384.687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仅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12.8291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31%。171.8584万股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之间的差额将回拨至线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749.1209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82.60%;网上初始发行量为1569.3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本次发行量的17.40%。最终线下、线上发行总数为9018.4209万股,线上、线下最终发行总数将根据线上、线下回拨情况确定。
根据《广东德尔玛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布的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803.7000万股)从线下回拨到网上。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5645.4209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总发行量的62.60%;网上最终发行量为3.373.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37.40%。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5645.4209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总发行量的62.60%;网上最终发行量为3.373.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总发行量的37.40%。回拨后,网上发行中奖率为0.0353892956%,有效认购率为2.825.71321倍。
请关注本次发行的付款环节,并于2023年5月9日(T+2日)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2023年5月9日,线下分配投资者应根据《广东德尔玛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线下发行初步分配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线下分配初步分配结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配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天发行的多只新股中,所有配售对象均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无效。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支付,并按规范填写备注。
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2、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即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份中,90%的股份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在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12个月,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限制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
3、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4、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者未足额认购或者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支付认购资金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在限制名单期间,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5、本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已向参与线下认购并获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发出支付通知。
第一,战略配售的最终结果
(一)参与者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因此,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仅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二)战略配售的分配结果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000股,384.687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仅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德尔玛1号资产管理计划”)。根据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协议,德尔玛1号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开发行规模的10.0%,认购金额不得超过3.152.00万元。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德尔玛1号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额为212.8291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额的2.31%。171.8584万股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之间的差额将回拨至线下发行。
截至2023年4月27日(T-3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全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5月11日超过最终配股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T+4日前,按原付款路径退还。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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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线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2023〕110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等有关规定,发起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线下认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验证和确认。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认购结果,做出以下统计:
线下认购已于2023年5月5日(T日)结束。经核实,《发行公告》披露的285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673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均按《发行公告》要求进行线下认购,有效认购数量为15989710万股。
三、线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广东德尔玛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以下简称《初步查询推广公告》)公布的线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对线下发行股票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线下投资者的有效认购和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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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果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一致,则为四舍五入造成。
以上配售结果符合《初步查询推广公告》公布的线下配售原则,其中14股按照《初步查询推广公告》公布的线下配售原则分配给泰康养老保险有限公司-股息保险投资账户。各配售对象的配置详见“附表:线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果线下投资者对本公告公布的线下初步配售结果有疑问,请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89620581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广东德尔玛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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