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广东德尔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尔玛)、“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批准,并已获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中国证监会许可证[2023]529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请关注本次发行的付款环节,并于2023年5月9日(T+2日)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按照《广东德尔玛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5月9日上市(T+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2、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3、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3次获胜但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近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5、本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向参与网上认购并中标的网上投资者发出支付通知。
2023年5月8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广东德尔玛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T+1日)广东德尔玛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抽签仪式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圳工业中心311室主持。在深圳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证。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持有的认购号码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为中标号码。共有67460个中标号码,每个中标号码只能认购500只德尔玛a股。
发行人:广东德尔玛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23年5月9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