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国泰惠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许可[2022]号。2857号文件允许注册募集资金。中国证监会募集资金的注册并不意味着它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了实质性的判断或保证,也不意味着投资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的经营模式为合同开放式。
基金设定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短持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个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1年。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或转换,可以从最短持有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包括当日)起赎回或转换。
对于每次认购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日)至一年后的前一天(含日);对于每次认购或转换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为认购或转换股份确认日(含日)至一年后的前一天(含日)。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和登记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销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的海外投资者、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于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8月11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销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销售之日起计算。公司还可以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内适当调整基金销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为2亿份。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募集规模将通过末日比例确认得到有效控制。
7、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直销机构包括公司的直销柜台和电子交易平台。其他销售机构详见“七(三)二、其他销售机构”。各销售机构的处理地点、日期、时间、程序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8、投资者首次认购基金时,未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应当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申请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以同时办理,一次性完成,但认购申请的确认必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投资者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免除开户申请。
投资者不得非法使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认购,也不得非法融资或帮助他人认购。
9、个人投资者持有中国工商银行卡、中国农业银行卡、中国建设银行卡、招商银行卡等。(www.gtfund.com)在接受公司相关服务条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与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相关协议,可通过公司网上交易办理基金账户开立、基金认购、基金认购、基金转换、基金赎回、数据变更、股息变更、信息查询等业务。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
10、本基金股份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者认购时,应当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支付。如果资金未全额到达,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退还认购无效的资金。投资者可以在募集期内多次认购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份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投资者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和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1、销售机构接受认购申请并不意味着该申请一定成功,而只意味着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认购申请和认购股份的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2、本公告仅说明本基金募集的相关事项和规定。如果投资者想了解本基金的详细信息,请阅读2023年5月9日在本公司网站上发布的详细信息(www.gtfund.com)投资者还可以通过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如国泰惠益一年持有期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招股说明书等。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和本公告将在《上海证券报》上同时发布。
13、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公司将及时在基金经理网站上公布或列出。
14、投资者可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021-31089000)或其他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各种情况适当调整销售安排。
16、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单一证券投资带来的个人风险。该基金不同于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如银行储蓄和债券。当投资者购买该基金时,他们不仅可以根据其持有的份额分享该基金投资产生的收益,还可以承担该基金投资造成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会获得不同的回报预期,并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回报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就越大。
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而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充分了解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合理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但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风险包括:由于经济、政治、社会环境等因素对证券价格的影响,个别行业或个别证券独特的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经理在基金管理经营过程中的经营管理风险、基金的具体风险,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的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达可能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不一致,以及由某些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其他风险。
基金可以根据不同配置地的投资策略需求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香港股票或不投资于香港股票。基金资产不一定投资于香港股票。
当基金资产投资于香港股市时,它将面临投资环境、投资目标、市场体系和交易规则的独特风险,包括香港股市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香港股市实施T+0回转交易,对个股没有涨跌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会损失基金的投资回报)、香港证券交易所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香港证券交易所不能正常交易,香港证券交易所不能及时出售,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以依法在中国投资上市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存托凭证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的影响。与存托凭证境外基础证券、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和境内外交易机制有关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基金可以根据投资策略的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不一定投资于存托凭证。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与基础资产、与资产支持证券、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可以投资股指期货,承担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经营风险和投资股指期货带来的法律风险。由于股指期货通常具有杠杆作用,价格波动比目标工具更剧烈。而且由于股指期货定价复杂,估值不当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作用,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的轻微变化可能会对投资者的权益造成巨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日常无负债结算制度。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的,按规定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基金设定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短持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个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1年。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或转换,可以从最短持有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包括当日)起赎回或转换。也就是说,投资者应考虑在最短持有期届满前不能赎回和转换资金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股东人数连续50个工作日不足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股东大会。投资者将面临可能终止基金合同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基金。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定期定额投资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指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和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然而,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避免基金投资的固有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入,也不能取代储蓄。
投资者应仔细阅读基金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判断基金是否符合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和资产状况。
投资者应通过基金经理或其他销售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见本公告及相关公告或基金经理网站。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元面值销售,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后,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低于1.00元的风险,造成损失。
基金管理人按照履行职责、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
基金过去的表现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基金业绩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由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引起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赎回时,收入可能高于或低于投资者之前支付的金额。
17、投资者身份证更新提示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居民身份证(即第一代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保存管理措施第二章第十九条:“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中,金融机构应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业务活动、金融交易,及时提醒客户更新信息。如果客户提交的身份证明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期,客户未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也未提出合理理由,金融机构应暂停为客户办理业务。”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再次提醒客户,如果您的身份证是第一代身份证,或您的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期,自2013年1月1日起,不能作为公司的居民法律证明,请及时到基金账户机构办理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
18、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本基金股份发售公告进行最终解释。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国泰惠益一年持有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国泰惠益一年持有混合A
基金代码:017454
C类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国泰惠益一年持有混合C
基金代码:017455
(二)基金类型
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模式
合同开放式。
基金设定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短持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个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1年。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或转换,可以从最短持有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包括当日)起赎回或转换。
对于每次认购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日)至一年后的前一天(含日);对于每次认购或转换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为认购或转换股份确认日(含日)至一年后的前一天(含日)。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最低募集份额为2亿份。
在募集期内,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将通过末日比例确认来实现。
募集期内的销售规模控制方案如下:
募集期间接受的有效认购总额(不含募集期间利息)不超过募集上限的,应当确认所有有效认购申请。
募集期间接受的有效认购总额(不含募集期间利息)超过50亿元的,按照最终比例确认的原则部分确认募集期间基金认购申请,未确认部分认购资金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最终比例确认结果以基金经理公告为准。部分确认时,认购费按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对应的认购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日认购多次的,按单次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单独计算适用费率。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的资产规模不受上述募集规模的限制。
(六)筹款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公开销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销售公告“七(三)销售机构”和基金经理当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基金经理网站。
(七)基金份额销售面值
基金股份的销售面值为1.00元。
(八)募集对象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的海外投资者、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九)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股份发售公告“七(三)二)、其他销售机构”。
(十)募集时间安排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本基金于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8月11日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内适当调整基金销售时间,并及时公告。基金募集期届满,具备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募集总额不少于2亿元,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基金管理人应自募集结束之日起10天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后的第二天,基金管理人公布了基金合同的有效性。
基金募集期届满,不能满足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募集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支付的款项,并增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十一)计算认购费用和认购份额
1、基金股份的销售面值为1.00元。
2、认购费用
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在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认购费,认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认购费,而是从该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投资者可以在募集期内多次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按每份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如下:
■
投资者认购A类基金股份时,应收取A类基金股份的认购费。基金认购费不计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营销、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费用。
在认购期间,投资者不参与任何优惠的认购费率活动。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包括国泰利快速转购业务)或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认购费率按本基金原费率执行。如有变更,请参见当时的公告。
3、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法
募集期间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将转换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让股份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计算基金认购股份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1)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
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和净认购金额。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销售面值
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销售面值
(2)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销售面值
(3)处理认购份额余额的方法
认购股份的计算保留在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率为0.80%。如果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的利息为3.00元,则根据公式计算:
净认购金额=10,000.00/(1+0.80%)=9,920.63元
认购费用=10,000.00-9,920.63=79.37元
认购份额=(9,920.63+3.00)/1.00=9,923.63份
也就是说,如果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认购资金利息为3.00元,则可获得9.923.63份A类基金份额。
例: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无认购费。如果认购资金的利息在募集期间为3.00元,则根据公式计算:
认购份额=(10,000.00+3.00)/1.00=10,003.00份
也就是说,如果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认购资金的利息为3.00元,则可获得10003.00个C类基金份额。
(十二)认购方式
基金股份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者认购时,应当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支付。资金未全额到达的,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退还认购无效的款项。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限制募集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当单个投资者在募集期间的累计认购比例达到或超过50%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部分确认来控制投资者的持有上限。
投资者可以在募集期内多次认购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份认购申请单独计算。一旦接受认购,不得撤销。
二、销售方法及相关规定
(一)本基金在募集期内通过各销售机构向投资者公开发售。
(二)本基金基金股份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者认购时,应当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支付。如果资金未全额到达,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退还认购无效的资金。投资者可以在募集期内多次认购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份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投资者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和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投资者首次认购基金时,未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应当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申请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以同时办理,一次性完成,但认购申请的确认必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投资者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免除开户申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公司直销柜台受理个人投资者开户认购申请,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
2、业务办理时间:
9个基金份额发售日:30至16:00.(不办理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
3、申请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时,个人投资者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同名银行存折或/及个人签名复印件;
(3)填写的《基金开户申请书》;
(4)填写的《个人投资者风险评估问卷》和个人税务居民身份声明(未填写者提交);
(5)填写的《传真交易协议》;
(6)其他基金管理人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在开户时预留的赎回、股息、认购/认购无效资金和未成功募集资金退款的结算汇入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基金账户的账户名称一致。
4、申请认购时,个人投资者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直销个人客户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3)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的《个人投资者风险评估问卷》(未填写问卷者提交);
(5)其他基金经理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5、认购资金的分配
(1)个人投资者在办理认购前,应通过银行将足额资金汇入下列任何银行账户:
■
(2)投资者汇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基金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
3)为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印章的汇款文件传真至公司直销柜台。
(3)个人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天申请16日:00之前,将资金全额汇入公司直销账户。
6、在公司直销柜台开户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传真交易的形式办理基金认购业务。
7、投资者可以通过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wwww.gtfund.com登录网上交易页面认购本基金。
(2)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和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公司直销柜台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认购申请,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
2、接受开户及认购时间:
本基金股份发售日9:30一16:00.(不办理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
3、机构投资者在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注册)、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三)法人及业务经营者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其签字复印件;
(4)填写的《基金开户申请书》;
(五)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填写的《机构投资者风险评估问卷》及机构税务身份声明(未填写者提交);
(7)填写的传真交易协议议书》;
(8)根据监管要求、银行间交易开户等交易场所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9)其他基金经理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在开户时预留的赎回、股息、认购/认购无效资金和未成功募集资金退款的结算汇入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基金账户的账户名称一致。
4、机构投资者在申请认购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机构投资者经营者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的《基金认购(认购)申请书》;
(3)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4)机构投资者风险评估问卷填写(未填写问卷提交);
(5)其他基金经理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5、资金划拨:
(1)投资者在申请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汇入以下任何银行账户:
■
(2)投资者汇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填写在国泰基金直销机构开户时在“汇款人”栏注册的名称;
2)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
3)为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印章的汇款文件传真至直销柜台。
(3)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天申请16日:00之前,将资金全额汇入公司直销账户。
(2)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和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交付
(一)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入专门账户,任何人不得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使用。
信息披露费、会计费、律师费等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募集期间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将转换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让股份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销售结束后完成转让登记。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向处理认购业务的销售机构打印确认表。
六、基金资产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届满,基金募集符合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后的第二天公布《基金合同》的有效性。
信息披露费、会计费、律师费等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基金募集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募集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支付的款项,并增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七、募集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大道1200号225室,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办公地址:嘉玉大厦16-19层,上海虹口区公平路18号楼
成立时间:1998年3月5日
法定代表人:邱军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辛怡
联系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号A座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成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组织形式: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23.84亿元人民币
持续经营:持续经营
中国银监会银监会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2006〕484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准及文号:证监会许可证〔2009〕673号
联系人:马强
联系电话:010-68857221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
2、其他销售机构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黄龙时代广场B座6F: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万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5)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云路40号院1号楼3层306室
客服电话:400-158-5050
网址:www.9ifund.com
(6)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京东集团总部A座15层,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十一街18号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kenterui.jd.com
(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1201-1203单元: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8)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danjuanapp.com
(9)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0)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11)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航资本大厦10层
客服电话:400-012-5899
网址:www.zscffund.com
(12)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客服电话:95055-4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13)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1层,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街21号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1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5)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朝阳区大望路金地中心A座28层
客服电话:400-8180-888
网址:www.zzfund.com
(1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1号邮电新闻大厦6层
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17)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层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18)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普天软件园C5号
客服电话:021-34013999
网址:www.hotjijin.com
(19)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7层
客服电话:4001019301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20)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街A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21)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楼712室
客服电话:400-6262-818
网址:www.5irich.com
(22)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2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街1号院2号楼19层19C13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24)上海基宇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客服电话:+86 (021) 65370077
网址:http://www.fofund.com.cn/
(25)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西辰龙湖国际B座12楼
客服电话:400-080-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26)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客服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27)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张杨路707号1105室,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客服电话:400-080-8208
网址:www.licaimofang.com
(28)安信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客服电话:95517/4008-001-001
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29)东方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www.18.cn
(30)东吴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星阳街5号苏州工业园区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31)国盛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区子实路1589号
客服电话:956080
网址:www.gszq.com
(32)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大厦16至26层,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33)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广东路689号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34)华安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35)华龙证券有限公司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客服电话:95368
网址:www.hlzq.com
(36)平安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平安金融中心B座2-25层,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37)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栋10000室
客服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
(38)西南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客服电话:95355、4008096096
网址:http://www.swsc.com.cn
(39)湘财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客服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40)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18层101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1)长城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客服电话:95514,400-666-888
网址:www.cgws.com
(4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
客服电话:95335
网址:www.avicsec.com
(43)中泰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44)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分:自编01室)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4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优秀时代广场北座1301-1305室,14层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4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号楼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47)中信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优秀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48)渤海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街42号办公楼101室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在筹款期间,如果增加其他销售机构,公司将及时在基金经理网站上公布或列出。
(四)登记机构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大道1200号225室,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办公地址:嘉玉大厦16-19层,上海虹口区公平路18号楼
法定代表人:邱军
联系人:辛怡
传真:021-31081800
400-888-8688-8688,021-31089000
(五)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8至20层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上海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层
执行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张晓阳
注册会计师:张炯、张晓阳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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