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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公告公布的所有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离线认购,有效报价离线投资者未参与离线认购或全额认购或初步配售离线投资者未按最终发行价格和数量及时足额支付认购资金,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在限制名单期间,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1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合理投资,2023年5月10日仔细阅读本公告(T-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刊登(www.jjckb.cn)以及超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上述《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认真参与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为25.25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截至2023年5月8日,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的有关规定,公司所属行业为生态环保和环境治理行业(N77)(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环境治理行业(N77)上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8.42倍。
(2)《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披露同行业上市公司具体估值水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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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截至2023年5月8日(T-3日)。
注1:尾数差异可能存在于市盈率计算中,这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2: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3:2022年启蒙环境未盈利,2022年中国天营扣除相应的静态市盈率为极端值,因此未纳入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算术平均值的计算范围。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稀释后,发行价格为25.25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市盈率为26.45倍,高于上个月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为18.42倍,超过43.59%。高于2022年同行业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2.13倍,超过19.52%,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认真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与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发行人在以下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1)具有核心技术和专业设计研发团队的优势
发行人成立了专业的设计研发团队,发行人拥有LHP超高压分离技术、LCJ厌氧发酵技术、LBD生物柴油制备技术等有机固体废物处理核心技术独立知识产权,其中LHP超高压分离技术,经中国循环经济协会认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LCJ厌氧发酵技术,经中国环保产业协会认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98名R&D技术人员(包括R&D经理)。公司R&D团队平均学历较高,其中博士学位2人,硕士学位26人,本科学历50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占79.59%。大多数R&D人员在环保行业有着长期的工作经验和丰富的技术R&D经验。
(2)生态环境园模式创新
发行人不断探索深度协同无害化处理和深度资源化利用的生态环境园模式。与传统的单一固体废物处理项目相比,生态环境园具有以下优势:①解决选址难的问题,避免邻避效应;②降低单吨有机固体废物的平均投资成本和运营成本;③资源共享,实现各种材料之间的互补优势;④发挥协同作用,提高处理效率;⑤深度资源化;⑥减少污染物排放;⑦便于政府规划管理。
特别是发行人目前建设运营的生态环境园区也具有以下突出优势:①生态环境园区电力需求联合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产生绿色电力;②沼气由联合厌氧发酵产生,可作为满足动物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和生物柴油制备加热需求的能源;③在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废油可分离,废油可作为生物柴油加工的原料。通过上述副产品的深度协调,可以为生态环境园区的综合有机废物处理提供成本低、来源稳定性强的能源或原材料,大大降低有机废物处理成本,提高处理效率,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3)典型项目绩效和运营管理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固体废物处理领域的研究。公司凭借项目建设、运营、设备开发、技术研发等优势,在中国建设了一些大型典型项目,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发行人在国内城市经营了广州生态环境公园、深圳龙岗生态环境公园、高州生态环境公园、吴川垃圾发电项目、中山生态环境公园(试运行)等多个典型项目。公司在有机废物领域的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方面积累了大量成功的项目经验。
(4)同时具有设计、施工、运营资质或认证
目前,固体废物处理项目的主要建设模式是供应商投资、建设和运营,发行人具有全过程相关资质。在设计领域,发行人具有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设计资质;在施工领域,发行人具有市政公共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环保工程、基础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丰富的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具有标准化的管理能力,并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运营领域,发行人除取得必要的项目运营许可证外,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工业园区集中式废水处理设施)一级证书、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服务一级证书等。也获得了中国环境服务认证。
(5)区位优势
公司典型项目主要分布在深圳、广州、中山、茂名、湛江等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及周边城市。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总量持续快速增长,经济增长速度快,工业基础发达,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作为广州、深圳、中山的主要有机废物处理服务提供商之一,随着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和居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将稳步提高。
2、发行价格确定后,线下发行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242人,管理配售对象5764人,占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77.24%;有效认购总数为763570万股,占无效报价后认购总数的74.77%,是战略配售回拨后和线上线下回拨前线下初始发行规模的1。780.18倍。
3、请注意发行价格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差异。线下投资者报价详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4、《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112、229.94万元,发行价格为25.25元/股,相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53、754.07万元,高于上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以市场为导向的定价原则。在初步查询阶段,线下机构投资者根据实际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查询结果,综合考虑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行业、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任何投资者参与认购的,视为已接受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中包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低于发行价格,有效提高风险意识,加强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不能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低于发行价格。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和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认真研究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充分考虑风险因素,认真参与新股发行。
7、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新股6089.27万股公开发行,本次发行不转让旧股。按发行价格25.25元/股计算,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53、754.07万元,扣除预期发行费用约11、254.5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42、49.56万元。
8、如果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当或短期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或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的风险,导致发行人估值水平下降,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风险。
重要提示
1、朗坤环境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089.2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许可〔2023〕519号文件作出注册决定。发行人股票简称“朗坤环境”,股票代码为“301305”,也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网上认购和线下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的有关规定,公司所在行业为“生态环保与环境治理行业(N77)”。截至2023年5月8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近一个月发布的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8.42倍,请参考投资者的决策。
2、发行人与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开发行的新股数量为60089.27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均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行股份。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4357.07万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9、133、905股,占发行数量的15.00%。本次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因此,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朗坤环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朗坤环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为1、754、059股,约占发行数量的2.88%。
7、379、846股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将回拨至线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43、611、141股,占战略配售后发行量的73.74%;网上发行的初始数量为15、527、500股,占战略配售数量扣除后发行数量的26.26%。线下和线上发行的最终总数为59股、138股和641股,线上和线下最终发行的数量将按回拨计算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3年5月8日进行(T-3日)完成。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25.25元/股,线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如下:
(1)19.02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2)19.84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3)25.36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26.45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线下发行认购日和线上认购日同为2023年5月11日(T日),任何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线下发行或线上发行进行认购。
(1)线下认购
线下认购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T日):30-15:00。线下认购简称“朗坤环境”,认购代码为“301305”。本公告附件公布的所有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均可参与线下认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线下认购。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线下认购时,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将认购记录输入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包括发行公告中保荐人(主承销商)规定的认购价格、认购数量等信息。认购记录中的认购价格为发行价格25.25元/股,认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提供的有效报价对应的“拟认购数量”。
2023年5月15日,线下投资者在参与线下认购时,无需缴纳认购资金。(T+2)支付认购资金。所有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都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在线认购。如果同时参与离线和在线认购,在线认购部分为无效认购。
配售对象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法律、法规,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深圳)、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写与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信息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由线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进一步检查有效报价投资者和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禁止。投资者应按照发起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的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相关关系调查等),如果拒绝合作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上述禁止,或经核实不符合配售资格,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拒绝配售。
(2)网上认购
网上认购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T日):15-11:30、13:00-15:00。2023年5月1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2023年5月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购买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开放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网上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为其申购新股。
投资者根据投资者在2023年5月9日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认购额度(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合并计算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的市值按照其证券账户中包含的股份数量和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网上认购金额。市值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可以参与新股认购。每5万元的市值可以购买一个认购单位,不足5万元的部分不计入认购金额。每个认购单位为500股,认购金额应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认购金额不得超过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5500股,不得超过按市值计算的认购金额上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无效处理认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认购额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认购数量超过认购上限的新股认购委托视为无效委托,自动撤销。
在认购时间内,投资者应按照委托购买股票的方式填写委托书,并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书。申报后,不得撤销订单。
所有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都不得再参与在线认购。如果同时参与离线和在线认购,在线认购部分为无效认购。
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新股认购,投资者多次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参与同一新股认购的,投资者第一次认购为有效认购,其余认购为无效认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合并计算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是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在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换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在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投资者认购支付
2023年5月15日(T+2日)在2023年5月15日披露的《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所有线下有效配售对象(T+2日)8:30-16: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配置数量及时足额支付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于2023年5月15日支付(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者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天发行多只新股时,配售对象均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分别支付每只新股。
2023年5月17日,保荐人(主承销商)(T+4日)发布的《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披露了网上和线下投资者未支付的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者未足额认购或者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在限制名单期间,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4)网上投资者认购支付
2023年5月15日,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根据(T+2日)公告《网上彩票中奖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5月15日发放(T+2日)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5、本次发行可能暂停的情况见“七、暂停发行”。
6、2023年5月11日(T日),本次线下发行和网上认购将于15日进行:00同时结束。认购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整体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并调整离线和在线发行的规模。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二、(五)回拨机制”。
7、本公告仅简要说明股票发行,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投资者想了解本次发行的细节,请仔细阅读2023年4月28日(T-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巨潮信息网)上披露.cninfo.com.cn;网站wwwww,中证网.cs.com.cn;中国证券网站w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站w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站w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站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站cn.chinadaily.com.cn)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特别注意招股说明书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风险因素,判断其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认真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特别注意招股说明书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风险因素,判断其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并仔细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股票上市将另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中国日报》和经济参考网上公布。(www.jjckb.cn)以及超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及时公告,请注意投资者。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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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
1、整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2023年5月8日(T-3日)的9:30-15:00。截至2023年5月8日(T-3日)下午15:00、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收到309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7503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范围为17.00元/股-36.58元/股,相应的拟认购总数为10000、423、970万股。相应的认购倍数是战略配售回拨后和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的2.390.21倍。配售对象具体报价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2、投资者核实情况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核实,5名投资者管理的24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和推广公告要求提交相关验证材料;7名投资者管理的13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投资者管理的4个配售对象的认购金额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的备案材料中的资产规模或资本规模。
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上述41个配售对象的报价确定为无效报价,相应的认购总额为41390万股。此类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标注为“无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排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其余307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7462个配售对象均符合《初步询价及推广公告》规定的线下投资者条件。报价范围为17.00元/股-36.58元/股,相应的认购总数为100000股、382股和580万股。
(二)消除最高报价
1、剔除情况
根据消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拟认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认购价格根据配售对象从小到大,同一拟认购价格同一拟认购数量根据认购时间(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从后到先,同一拟认购价格同一拟认购数量同一认购时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委托序列号顺序,消除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排除部分是所有线下投资者在排除无效报价后拟认购总量的1%。当拟删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不再删除该价格的申报。当计划删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不再删除该价格的申报。删除的部分不得参与离线认购。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所有拟认购价格高于29.88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认购价格为29.88元/股,拟认购金额小于1.8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认购价格为29.88元/股,拟认购金额为1。2023年5月8日,800万股的配售对象和认购时间为14:16:38:在766的配售对象中,10个配售对象根据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从后到前排列。上述流程共淘汰84个配售对象,相应淘汰的拟认购总额为10391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淘汰无效报价后拟认购总额的10001%,382580万股。上述流程共淘汰84个配售对象,相应淘汰的拟认购总额为10391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淘汰无效报价后拟认购总额的10001%,382580万股。淘汰部分不得参与线下和线上认购。
请参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标注为“高价消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查询的投资者301人,配售对象7、378人,均符合《初步查询推广公告》规定的线下投资者参与条件。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范围为17.00元/股-29.88元/股,拟认购总额为100000股、278股、670万股。整体认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和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356.89倍。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详细报价,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名称、拟认购价格及相应认购数量,请参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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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剔除拟认购总额最高报价部分后,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25.25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9.02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2)19.84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3)25.36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26.45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4)确定投资者的有效报价
1、确定发行价格的过程
排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和拟认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行业、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和有效认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25.25元/股。
2、投资者对有效报价的确定
在本次初步调查中,61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1614个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低于发行价格的25.25元/股,相应的申购数量为2515100万股。详见附表中标注的“低价消除”部分。
排除拟认购总量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申报价格不低于25.25元/股的投资者为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提交有效报价的线下发行投资者242人,管理配售对象5764人,相应有效认购总额7763570万股。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规模为1780.18倍。具体报价信息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注明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有效的报价配售对象可以,必须参与本次发行价格的线下认购,并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进一步检查有效报价投资者和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禁止。投资者应按照发起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的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相关关系调查等),如果拒绝配合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上述禁止,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拒绝配售。
(5)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行业市盈率和估值水平比较
截至2023年5月8日,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所在行业为“生态环保与环境治理行业(N77)”(T-3日),中国证券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N77)上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8.42倍。《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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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截至2023年5月8日(T-3日)。
注1:尾数差异可能存在于市盈率计算中,这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2: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3:2022年启蒙环境未盈利,2022年中国天营扣除相应的静态市盈率为极端值,因此未纳入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算术平均值的计算范围。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稀释后,发行价格为25.25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市盈率为26.45倍,高于上个月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为18.42倍,超过43.59%。高于2022年同行业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2.13倍,超过19.52%,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认真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下转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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