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3临026号
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5月9日下午16日,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30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素平先生召开并主持,会议应出席5名监事,实际出席5名监事。本次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胡素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
附件:
胡素平先生,1965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江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江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江西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江西华干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3临025号
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5月9日下午15日,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30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董事长熊旭青先生召开并主持。会议应出席7名董事,实际出席7名董事。公司的一些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熊旭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洪玉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人员为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名单如下:
1、同意选举熊旭青先生、洪玉和先生、刘习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熊旭青先生为公司战略委员会主席,任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王志刚先生、辛仲平先生、邓铁清先生同意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王志刚先生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任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同意选举刘习科先生、刘元魁先生、王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刘习科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席,任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同意选举邓铁清先生、洪玉和先生、刘习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邓铁清先生为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任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熊旭青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洪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洪宇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黄苏锦先生、龙江先生、吴荣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洪宇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彭学华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洪宇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李世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熊旭青先生提名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任何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杨洁云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罗敏静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
附件:
熊旭晴先生,196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学家,中共党员。曾任江西省国防科技办公室科技质量办公室副主任、江西乔家栅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省国防科技办公室主任、省纪委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办公室主任、江西省船舶工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江西省军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西民爆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洪宇和先生,1971年3月出生,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江西水利水电学校机电研究小组组长、江西汇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江西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长、部长、江西安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江西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西水电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西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改革办公室主任、党委书记、江西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现任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辛仲平先生,1965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学家,中共党员。曾任江西省宁都县组合机床厂金工车间助理工程师、江西省国防科技办公室计划办公室主任、深圳伊利矿泉水有限公司发展部投资主任、中国国际航运集装箱(集团)有限公司、大鹏证券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江西军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西省军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刘元魁先生,1964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九江有色金属冶炼厂财务科会计、财务科副科长、科长、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饶华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江西钨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中层副职、江西钨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规划部副主任、江西钨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主任、江西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现任江西钨业有限公司审计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刘习科先生,1974年3月出生,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投资专业,长江商学院FMBA,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现任江西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江西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江西铜业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志刚先生,1973年10月出生,民商法博士。曾任景德镇陶瓷学院(现景德镇陶瓷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景德镇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首席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江西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兼职律师、中国民法研究会主任、第二江西法律顾问小组成员、江西智库专家委员会专家、江西中医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邓铁清先生,1964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共党员。1984年7月获武汉测绘学院计算技术学士学位,1987年5月获国防科技大学计算机软件硕士学位。1987年5月至1993年7月,国防科技大学计算机研究所担任教师;1993年8月至2017年6月,先后担任研究室副主任、主任、科技部副主任、副主任、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技术4级、文职2级);2020年4月,北京航天长峰有限公司担任首席科学家。长期从事国防和军事信息技术研究和建设,研究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签名第一)、军事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国家部委级科技进步二等奖12项。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1996年被评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第一批“科技新星”。曾任中国计算机协会主任、中国标准化协会主任、物联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信息专家咨询委员会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软件园副主任、北京计算机协会副主席。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苏金先生,1968年6月出生,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东通矿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龙 江先生,1967年7月出生,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西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规划开发部副部长、江西恒力新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民爆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吴荣高先生,1977年11月出生,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江西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公室副主任、党风政风监督办公室副主任(同时:江西省余江县委常委、副县长)、江西省纪检监察委员会驻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长、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现任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彭学华先生,1965年5月出生,学士学位,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西中国煤炭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威远民爆设备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江西民爆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西威远民爆设备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江西民爆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李世民先生出生于1966年9月,拥有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江西省会计领导后备人才、中共党员。曾任江西省机械化工厂财务部会计、副科长、科长、副总会计师、江西省军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经理、总会计师。现任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何 吉先生,1984年7月出生,学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湖南启源律师事务所助理律师、执业律师、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部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杨洁芸女士,1983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泰豪科技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南昌泰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风险控制负责人、奥光动画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证券事务代表。
罗敏荆女士,1972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江西青江化工厂统计;江西国防科技产业供销公司出纳;江西民用爆炸设备服务中心会计、财务部副部长;江西国泰爆炸设备有限公司高级主管、财务部副部长;江西福州国泰特种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内部部长。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2023年临024日公告号
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时间:2023年5月9日
(2)股东大会地点:国泰集团24楼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大道699号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开,由公司董事长熊旭青先生主持。会议现场投资
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辛仲平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何吉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黄苏金先生、龙江先生、副总经理吴荣高先生、总工程师彭学华先生、财务总监李世民先生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为子公司银行综合信用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计投票议案表决
10、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变更选举的议案
■
11、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
■
(四)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1-9为非累积投票议案,10.01-12.03为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经审议批准。
2、上述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批准。
3、上述议案6、议案8、议案10及其子议案、议案11及其子议案、议案12及其子议案对5%以下股东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中明、傅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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