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5 证券简称:福达合金 公告编号:2023-034
福达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组审议
福达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和2022年5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36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及相关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有资产和负债作为资产,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集团”)截至开曼铝(三门峡)有限公司所有股份的评估基准日,向锦江集团等18个交易对手发行股票购买资产,购买替代三门峡铝剩余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重组相关事宜。自2022年首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重组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期为有效期,即2022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5日。自2022年首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重组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期为有效期,即2022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5日。截至目前,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期已届满。
二、本次重组的相关进展
2022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福达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和筹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证监会许可[2022]3078号),要求董事会自收到上述决定之日起10日内修改或终止计划。详见公司披露的《福达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福达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筹集配套资金的决定不予批准〉公告号:2022-071)。
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4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筹集配套资金及相关交易的议案》。详见《福达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2-072)、《福达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及相关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22-073)。
三、有关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期限的延长
为保证重组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除延长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期外,重组计划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相关事项保持不变。
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及相关交易仍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审核合格并最终同意注册的时间仍不确定。公司将根据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相关公司信息以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45 证券简称:福达合金 公告编号:2023-037
福达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达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3名监事,实际出席3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宝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http://www.sse.com.cn)《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公告》。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投票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45 证券简称:福达合金 公告编号:2023-032
福达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提示:重要内容:
● 福达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王达武先生持有公司总股份36、248、7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4%。
● 控股股东王达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16.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65%和12.29%。
公司最近收到控股股东王达武先生的通知,得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质押的基本情况
■
2.本质押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的担保或其他担保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
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王达武先生累计质押股份如下:
■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45 证券简称:福达合金 公告编号:2023-033
福达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5月9日,福达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5月8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因临时情况已获得全体董事豁免。会议应出席7名董事,实际出席7名董事(包括3名通讯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王达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http://www.sse.com.cn)《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公告》。
独立董事提前就此事发表了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当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详细信息(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相关董事王大武和陈松扬避免表决。
投票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45 证券简称:福达合金 公告编号:2023-035
福达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
公告临时提案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次数: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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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说明
1.提案人:王达武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公布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共持有26.34%股份的股东王达武于2023年5月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现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3年5月8日,王达武向公司提出《关于增加福达合金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建议将《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临时提案外,2023年4月29日公布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保持不变。
四、临时提案后增加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1)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2023年5月19日召开日期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五道308号福达合金会议室
(二)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5月19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股东大会原通知的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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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每个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28日审议通过。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已于2023年5月9日召开。2023年4月29日、2023年5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详情(www.sse.com.cn)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议案5、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
4、涉及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避免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达武、陈松扬、王中男、陈晨、陆晓荷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书面函件和提案内容,以增加临时提案
附件: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达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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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证券代码:603045 证券简称:福达合金 公告编号:2023-036
福达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更正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2023年4月20日,福达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全资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号:2023-021)。事后自查后,由于工作疏忽,上述公告的基本担保情况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出现了文字错误,相关内容现更正如下:
一、更正前
1.担保基本情况:2023年4月13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订了《最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2020200)浙商银高保字(2023)第00128号),担保主债权为2023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3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到期日)。在人民币2200万元(小写:22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浙商银行与浙江福达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科技”)签订的主合同(由浙商银行与福达科技签订的本外币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担保协议、商业承兑汇票担保业务合同、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品产品协议及其他融资文件共同构成)。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浙商银高保字(2020200)第00128号)。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的最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2020200)。
二、更正后
1.担保基本情况:2023年4月13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订了《最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2020200)浙商银行高保字(2023)第00128号)。在人民币2200万元(小写:22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浙商银行与浙江福达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科技”)签订的主合同(由浙商银行与福达科技签订的本外币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担保协议、商业承兑汇票担保业务合同、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品产品协议及其他融资文件共同构成)。
2.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浙商银行签订的《最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2020200)浙商银高保字(2023)第00128号)。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请理解。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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