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0 简称证券:屹通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22
杭州一通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14日召开现场会议:30
(2)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5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15-9:25,9:30-11:30,13:00-15:00;2022年5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15-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志荣先生
6、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会议的召开、召开程序和投票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的股东和股东共授权代表3人,代表公司7.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万股。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和股东共授权代表3人,代表公司7.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万%。;0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代表公司0股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和网上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共授权代表1人,代表公司4.5万股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万%。其中,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共授权代表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4.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万%;0名中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代表公司0股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
3、其他参加或参加会议的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出席会议。
二、二。法案审议表决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表决 审议表决议案,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提案1.00〈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同意,并经审议批准。
关于提案2.00〈监事会2022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同意,并经审议批准。
关于提案3.00〈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同意,并经审议批准。
关于议案4.00〈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同意,并经审议批准。
关于议案5.00〈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为:同意4.5万股,占参加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万%;反对0股,占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同意,并经审议批准。
议案6.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为:同意4.5万股,占参加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万%;反对0股,占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同意,并经审议批准。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确定及2023年薪酬计划的议案》7.00
投票情况:同意7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为:同意4.5万股,占参加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万%;反对0股,占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同意,并经审议批准。
《关于公司2023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8.00
投票情况:同意7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为:同意4.5万股,占参加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万%;反对0股,占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同意,并经审议批准。
《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9.00
表决:同意4.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为:同意4.5万股,占参加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万.万%;反对0股,占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关联股东王志荣、王志春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批准,并经审议批准。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和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10.00
投票情况:同意7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为:同意4.5万股,占参加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万%;反对0股,占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同意,并经审议批准。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11.00
投票情况:同意7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为:同意4.5万股,占参加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万%;反对0股,占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同意,并经审议批准。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李波、张晓帆
3、结论意见: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股东大会投票程序等,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一通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屹通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一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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