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3-022
成都红旗连锁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变更。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1、会议召开
(1)会议时间:
①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14日,现场会议召开时间:30时
②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5月9日
2023年5月9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023年5月9日上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4日
(3)现场会议地点:成都红旗连锁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曹世如董事长女士
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会议出席情况
共有31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表743、349、173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54.6580%。其中:
(1)7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代表376、413、200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27.674%。
(2)24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出席会议,代表366、935、973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26.9806%。
(3)参加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下同)共有28人,代表82049173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6.033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北京金都(成都)律师事务所张燕、胡翔宇出席会议并出具见证意见。
由四舍五入引起的相关数据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
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股东大会根据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结合现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38、994、6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412%;反对4670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4、307、78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77、694、691股,占94.6928%,中小投资者持有出席会议表决权;反对467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0.0569%;弃权4、307、782股,占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的5.2502%。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还报告了股东大会的工作。
2、《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38、994、6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412%;反对4670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4、307、78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77、694、691股,占94.6928%,中小投资者持有出席会议表决权;反对467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0.0569%;弃权4、307、782股,占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的5.2502%。
3、《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38、994、6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412%;反对4670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4、307、78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77、694、691股,占94.6928%,中小投资者持有出席会议表决权;反对467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0.0569%;弃权4、307、782股,占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的5.2502%。
4、《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43、295、6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的99.928%;反对4670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6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81、995、673股,占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的99.9348%;反对467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0.0569%;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0.0083%。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743、302、2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的99.937%;反对4670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82、002、273股,占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的99.9428%;反对467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0.0569%;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0.002%。
公司同意在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36万股的基础上,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现金红利4.42元(含税),共分配601.12万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
这次不送红股,不用公积金转股本。
6、《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38、994、6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412%;反对4670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4、307、78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77、694、691股,占94.6928%,中小投资者持有出席会议表决权;反对467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0.0569%;弃权4、307、782股,占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的5.2502%。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7、760、8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的99.2482%;反对1,280,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3%;弃权4、307、78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76、460、891股,占93.1891%,中小投资者持有出席会议表决权;反对1.5606%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28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1.5606%;弃权4、307、782股,占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的5.2502%。
2023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意继续担任审计机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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