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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芳源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下跌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 证券代码:688148,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 债券代码:118020,债券简称:芳源转债
● 股价:18.62元/股
● 2023年3月29日至2028年9月22日
● 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9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5.83元/股),预计将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如果触发条件,公司将在触发条件当天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改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1.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和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证券监督管理许可证)〔2022〕168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4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筹集6.4.2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2022]301号文件批准,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2年11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芳源可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2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芳源可转换债券》转换期为2023年3月29日至2028年9月22日,初始转换价为18.62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和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股价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当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股票转换价格的85%。如果在上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股票转换价格调整,股票转换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股票转换价格调整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计划只有在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实施。股东大会表决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避免。修订后的股份转让价格不得低于股东大会前20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平均股票交易价格。
(二)修正程序
如果公司决定修改股价,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或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相关公告,如修正范围、股权登记日期和暂停转股期间(如有必要)。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股权转让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股权转让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股权转让价格。如果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股登记日,则该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期触发股价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9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5.83元/股),预计将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如果触发股价修正条件,公司将在股价修正条件当天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股价,并在下一个交易日开盘前披露修正或不修正可转换债券股价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查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如果投资者需要了解“芳源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可以咨询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募集说明书》披露。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将在触发“芳源可转换债券”转换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是否修正转换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和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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