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腾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基金”)签订销售协议,自2023年5月11日起,公司增加腾基金为基金销售机构的一部分,投资者可以通过腾基金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的指定渠道。具体的基金信息如下:
■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见上述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信息总结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细节:
1.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17(拨号后转1转8)
公司网址:www.tenganxinxi.com
2.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688
公司网址:www.changanfunds.com
风险提示:公司承诺以诚信、勤勉、负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基金过去的业绩及其净值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业绩。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更新)等文件。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1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