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号:临2023-037
黑龙江珍宝岛制药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及回购方案内容
黑龙江珍宝岛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集中招标交易回购公司股份计划,同意公司通过集中招标交易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6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公司股份集中竞价回购报告》。股份回购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价格不超过1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不超过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回购计划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和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2-043)和《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公告号:2022-046)。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2年8月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详见公司2022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2-059)。
(2)截至2023年5月10日,公司回购已完成,公司股份2.560、300股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占公司总股本的0.27%,最高回购价格为15.98元/股,最低回购价格为10.96元/股,平均回购价格为11.7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万元。本次回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的要求。
(3)回购计划的实际实施与原披露的回购计划没有区别,公司已按照披露的计划完成回购。
(4)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实施后,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股权分配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2022年6月1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股份回购事宜。详见公司2022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告》(公告号:临2022-043)。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买卖公司股份。
四、股份变动表
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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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共回购2560300股。根据股份回购计划,股份回购将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公司将在公告披露后3年内使用。公司未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年内实施上述计划,或者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目的的,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取消未使用的部分。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目的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照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制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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