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以下证券公司签订的协议,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 自2023年5月11日起,公司决定将以下证券公司增加为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沪深300ETF南方,基金代码:159925、南方中证科技创业50交易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双创ETF,基金代码:159780)、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南方碳中和ETF,基金代码:159639、南方中国证券创新药业交易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现场简称创新药指ETF,基金代码:159858)、南方中证科技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科技100ETF,基金代码:159853、南方中国证券指的是医疗保健设备和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现场简称医疗行业ETF,基金代码:159877)、中国A50互联互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MSCI(场内简称:中国A50ETF,基金代码:159602、南方中国证券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物联网龙头ETF,基金代码:159896)、南方国证网上消费交易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网上消费ETF,基金代码:159728)、南方国证交通运输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交通ETF,基金代码:159662)现场认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了解或咨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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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也可以访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者打客服电话(4000)-889-8899)咨询相关信息。
本基金的认购赎回包括场外实物认购赎回和场内认购赎回。适用于这两种方式的认购赎回代理券商可能不完全相同。请注意。
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仔细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符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1日
南方基金关于其部分基金增加华宝证券
为认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以下证券公司签订的协议,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 公司决定从2023年5月11日起增加以下证券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现场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ETF,基金代码:159903)、南方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创业板ETF南方,基金代码:15948、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H股)ETF,基金代码:15954、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100ETF)基金代码:15984、南方基金南方东英银河联昌富时亚太低碳精选开放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亚太低碳ETF,基金代码:159687)、南方中国证券香港科技交易开放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香港科技ETF,基金代码:159747、南方恒生香港生物技术交易开放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生物科技ETF港股,基金代码:159615)认购赎回代理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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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也可以访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者打客服电话(4000)-889-8899)咨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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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应仔细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符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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