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变更。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2023年5月10日下午2023年:00
2、地点:公司电声园一期综合楼A-1会议室
3、举办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投票方式: 2023年5月10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2023年5月10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12023年5月1日下午3日:任何时间在00期间。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姜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共134人,代表960、755、171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28.2147%。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902、324、073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26.4987%。;115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8、431、098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60%;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129人,代表60、993、898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1.7912%。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二。法案审议表决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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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中小股东表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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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提案10为特别表决事项,经有表决权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上述相关提案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于金进律师、孙春燕律师出席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发布了《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发布的《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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