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崇达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2023年5月10日上午11日,现场会议召开时间:00
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5月10日
2023年5月10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2023年5月10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7日(周四)
3、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新玉路横岗下街16号3楼14号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姜雪飞先生
7、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8名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572、563、9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3519%。
其中,7名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代表568、381、5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9695%。
11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4、182、4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82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2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4、182、5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824%。
其中: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万%。
11名中小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4、182、4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824%。
除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现场或沟通方式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8、9、十是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必须通过特别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572、198、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362股份%;反对304、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1%;弃权612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3、817、027股91.2618股%;反对304、2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7.2750股份%;弃权612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32%。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监事会2022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572、198、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362股份%;反对304、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1%;弃权612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3、817、027股91.2618股%;反对304、2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7.2750股份%;弃权612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32%。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1572、192、247股%;反对310、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542股份%;弃权612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3、810、827股91.136股%;反对310、4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7.4232股份%;弃权612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32%。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572、260、1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9.9469%;反对303、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1%;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3、878、727股92.7370股%;反对303、7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7.2630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572、198、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362股份%;反对304、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1%;弃权612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3、817、027股91.2618股%;反对304、2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7.2750股份%;弃权612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32%。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6755股份的570、705、739股%;反对1、858、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3245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2、324、319股55.5724股%;反对1、858、1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44.4276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572、154、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9.9286%;反对409、0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714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3、773、427股90.2193股份%;9.7806股反对409、0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期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568、677、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3213股份%;反对3、886、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87%;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296、300股7.0843股份%;92.9157反对3、886、2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9、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572、259、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9.9469%;反对304、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1%;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3、878、227股92.7250股%;反对304、2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7.2750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预期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564、272、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276股份%;反对409、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724股份%;弃权1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3、773、427股90.2193股份%;9.7806反对409、0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弃权1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关联股东余忠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黄超颖、吴雍
3、结论意见:综上所述,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开、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
2、北京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崇达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一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