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
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向特定对象发行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4万股,限售期为6个月。
● 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17日。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2年7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同意福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会许可[2022]147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注册申请。2022年11月16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万股,并于2022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新的股份登记托管和股份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070股、669股、685股变更为1.210股、669股、685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是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涉及限售股东3人,相应数量为1.4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1.50%。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17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形成后,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化
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以14.11元/股的授予价向符合条件的455名激励对象归属于限制性股票8、604、141股。2022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完成上述股份的登记,实际完成归属激励对象410人,注册7006股,676股。限制性股份归属后,公司股份总数从1、210、669、685股增加到1、217、676、361股。具体内容见2022年12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福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首次归属结果和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号:2022-109)。
除上述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引起的总股本变动外,公司不会因分配、公积金增加等事项而改变股本数量。
三、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的相关承诺
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认购对象承诺认购的限制性股票的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除上述承诺外,申请上市的限制性股东没有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东已严格履行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承诺,不存在影响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相关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实,保荐人认为:
1.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限售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股东的限售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限售股份流通上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0%。
(二)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17日。
(3)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表:
■
特此公告。
福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