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3-034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资及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参阅2023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信息(www.sse.com.cn)《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号:2023-02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公司在三年持有期届满前未按上述目的转让的,依法取消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因此,公司在三年期满前未按上述目的转让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67、220股。因此,公司在三年期满前未按上述目的转让回购专用证券账户567、220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441、569、000股改为441、001、78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从44156.90万元改为44100.1780万元。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要求公司偿还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当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股份注销。
债权人可以现场或者信函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以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等凭证的原件和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应当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签字确认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签字确认复印件。
2、申请时间:自2023年5月11日起45日内,每个工作日为9日:00-11:00,13:30-16:30。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地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嘉定区高潮路658号
联系人:顾佳俊
联系电话:021-69113502
联系邮箱:dm@kdlchina.net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3-033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5月10日
(2)股东大会地点:上海嘉定区高潮路658号四楼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陈红琴女士主持,部分董事、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长张宪淼先生、副董事长张增华先生、独立董事郭超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顾佳俊女士出席会议;财务总监沈晓如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孙玉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窦锋昌)》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邵军)》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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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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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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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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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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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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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子公司2023年担保预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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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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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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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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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议案14、15、16是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特别决议和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6.3.9条款规定,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康德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温州海尔斯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康德莱控股。因此,康德莱控股是该议案11的关联股东,其持有143、509、010股表决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沛沛、俞紫伊
2、律师见证结论:
本所见证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未讨论未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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