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乔琪
从“国家重器”中国到直升机龙头中直股份;从承担粮食安全责任的北大荒,到突破新能源领域的发动机龙头东安动力...在黑龙江,一批优质企业成长壮大,新兴产业“聚点成珠,串珠成链”。
近年来,黑龙江省证券监督管理局始终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巩固资本市场基础、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关键工作,围绕扩大增量、增强库存、风险、优质生态精度,上市公司“质量”和“数量”迎来了新的突破。
扩大增量做“加法”
黑龙江依托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涌现出一批大国重器、行业龙头上市公司,为国防安全、粮食安全、工业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总的来说,辖区内上市公司质量低的问题依然突出。
为扭转不利局面,黑龙江省证券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资本市场欠发达地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有效途径,以增量为突破口,努力“促进发展”。
以黑龙江农业、医药、冰雪、高端设备制造等优势产业为重点,黑龙江省证券监督管理局引导100多家储备企业通过逐一走访和指导,转变理念和政策,加快优质企业上市进程。
抓住形成合力的关键,黑龙江省证监会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企业上市的意见》等多项政策,建立了上市“绿色通道”、推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在黑龙江设立资本市场服务基地,培育更多优质企业进入资本市场。
经过不懈努力,近三年黑龙江新申请IPO企业12家,新增广联航空、龙版传媒、森鹰窗行业、哈铁科技4家上市公司。此外,辖区内还有4家在审企业和8家辅导备案企业。
“减法”压降风险
数据显示,黑龙江有8家上市公司提出退市风险警告,11家高比例质押公司达到峰值,76亿元和167亿元达到资本占用和非法担保总规模峰值,风险规模一度位居全国前列。
为稳步防范和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实现辖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黑龙江省证券监督管理局坚持“建设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以控制增量、化解股票为目标,按照“重组、救助、自救、退市”的理念,把握风险防范和处置的“时间、程度和效率”,压实各方责任,重点控制重点领域。
自2022年以来,“一公司、一政策”的风险压降取得了显著成果,成功推动一家公司通过央企股东注入100亿元优质资产,实现净资产由负向正;通过引进新兴产业战略投资者,推动一家公司实现破产重组,化解占用担保和退市风险;通过控股股东推动一家公司破产清算,解决高比例质押风险;通过规范财务基础,提高信息披露合规性,促进两家公司消除审计意见类型的影响。
黑龙江省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和非法担保累计金额分别降至0.16亿元和1.65亿元,化解率达到99%,高比例股票质押风险公司数量降至64%。三家上市公司平稳退市,多家上市公司“沉迷”得到根本解决。
盘活股票,做“乘法”
上市公司不仅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也是推动区域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因此,黑龙江省证券监督管理局在促进资本市场畅通和实体经济互联互通方面取得了更深入的突破。
一方面,支持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并购融资政策,如支持华电能源、东安电力等并购重组,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公司债券等方式支持宝泰龙、中航产业融资等上市公司扩大融资规模。自2020年以来,该地区上市公司共筹集了37.42亿元。
另一方面,通过技术引领和产业链延伸,支持上市公司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例如,中直股份在直升机领域取得突破,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共同发展,孵化上市公司广联航空;东安电力利用资本市场平台不断扩大业务范围,从传统发动机业务向新能源汽车增长动力领域转型;中国采用“一重工业园区”模式,引进10多家外国设备制造商进行本地投资;新光电建设光电专业生态产业链,引领建立光电产业园,形成光电产业集群。
严肃执法“除法”
黑龙江省证券监督管理局在坚决落实“零容忍”要求方面,着力维护辖区内资本市场秩序,坚持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覆盖监控和全链追究责任,不断提高监管威慑力,不断净化市场环境。
在日常监督方面,围绕管辖范围内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深层次问题,综合利用现场检查、非现场监控、监督访谈、预警案例,防止资金占用、非法担保等问题复苏;坚持“早、小、疼痛”,及时采取监管措施纠正错误。近三年来,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采取了23项行政监督措施。
在打击上市公司违法行为方面,重点打击财务欺诈、资金占用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关键少数”的问责,对6家上市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对31名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禁止11名主要责任人进入市场。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各方的共同努力,长期做出贡献。黑龙江省证监会将认真落实中国证监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新一轮行动计划,全力推动辖区内上市公司质量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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