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5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自愿披露全资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
暨外商投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向全资子公司杭州同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舟生物”)增资1900万元。同舟生物与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负责土地招标、拍卖、工厂建设,投资建设年产2亿份诊断试剂研发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总投资不少于3亿元。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相关公告(公告号:2023-004)。
(二)对外投资进展
近日,就上述投资建设项目用地而言,同舟生物以自有资金1918万元(宗地编号:临平政工出让[2013]13号)获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杭州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证书》(以下简称《公证书》)。
土地使用权相关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公证书主要内容
出让人:杭州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受让人:杭州同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出让宗地号:临平政工出让[2013]13号
出让宗地位置:东至宁丰路、南至临平大道绿化带、西至河道绿化带、北至规划支路。
出让宗地面积:21301平方米
出让宗地用途:工业用地用途:
转让年限:50年
转让价格:1918万元人民币
三、签署公证书对公司的影响
同舟生物获得的土地使用权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
是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项目竣工生产后,将有助于提高公司未来的整体生产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和抗周期性波动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四、风险提示
土地使用权相应的投资计划周期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影响合同的履行,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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