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3-29
海南海峡航运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次数: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1日,海南海峡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峡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于2023年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海峡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日期和时间:
2023年5月29日下午15日现场会议时间:00
网上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5月2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2023年5月29日上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2023年5月23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并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也可以在网上投票时间内参加网上投票。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会议地点:海南海口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已提出上述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超潮信息网》于2022年9月24日及2023年5月12日出版(http://www.cninfo.com.cn )相关公告。
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国海口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将通过特别决议进行审议。当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25日和5月26日上午9:00:00-11:00;下午 15:00-17:00
(二)登记地点:证券部/法务部证券部/海南省海口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4楼
(三)登记方式:
1、法定股东登记。法定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当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当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当持有委托书和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件或传真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件时间为准)。请在发送传真后通过电话确认传真登记。
(四)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证券部/法务部证券部/海南省海口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4楼
邮政编码:570311
联 系 人:蔡泞检 刘哲
联系电话:686125666(0898)6861535
联系传真:(0898)6861525
电子邮箱:haixiagufen@163.com
(5)公司股东应自行承担现场会议的住宿和交通费用。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大会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决议。
4、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12日
附件一: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362320”;投票简称“海峡投票”。
2、填写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股东大会不涉及累计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和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同样的意见。
当股东重复投票总提案和具体提案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再对总提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投票总提案,再投票具体提案的,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是 2023年5月2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在线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在线服务认证业务指南(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可以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二:
海南海峡航运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海南海峡航运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按照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并代表本次会议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客户(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客户证券账户卡: 委托人持股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请“同意”、填写“反对”或“弃权”空间√"号。投票人只能
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选择或不选择
投票无效,按弃权处理。投票前请阅读投票规则。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3、按上述格式复印或自制授权委托书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3-28
海南海峡航运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公告
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海峡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其摘要〈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公司的议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3月29日,公司公告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南海峡航运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有资产考试成绩〔2023〕7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上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审计意见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一、主要修订情况
(1)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海南海峡航运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主要修订如下:
■
(2)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海南海峡航运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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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对修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意见
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监事会认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可以有效激励管理和核心员工,实现管理和核心员工和股东风险共享、收入共享、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长期目标,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明显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修订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三、独立董事关于修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5月11日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未发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具有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要资格。
2、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范围的规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主体资格;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资格;证券交易所在过去12个月内不认定为不合适的候选人;中国证监会在过去12个月内不认定为不合适的候选人;会议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合适的候选人;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过去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止措施;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要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授予金额、授予日期、授予条件、行权价格、锁定期、行权期、行权条件、行权安排、行权有效期等。不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没有计划或安排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
5、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的责任感和使命,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6、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投票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计划激励对象的董事在投票时避免投票,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投票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修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并将上述文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律师事务所关于修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意见
2023年5月11日,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事务所”)就修订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法律意见。经核实,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为依法设立并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实施《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股权激励;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事项包括《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全部内容;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事项和具体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截至本法律意见发布之日,公司仍需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过程逐步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5、除待履行的激励对象公示核实程序外,本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自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起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6、公司应当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本计划的有关议案后,及时公布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及其摘要、独立董事意见等文件,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明确规定,公司不得按照《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为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提供贷款和其他形式的财政资助,包括担保贷款;
8、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明显损害;
9、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决定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拟作为激励计划的董事林健、李华、李建春、朱火孟投票回避,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3-30
海南海峡航运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海南海峡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胡秀群作为征集人,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政府部门未对《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的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相反的声明都是虚假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胡秀群作为收藏家,根据独立董事的职责,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收集股东委托投票权并签署本报告。我保证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利用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布委托投票权征集。本报告的履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的任何规定。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海峡航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海口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4楼
股票上市时间:2009年12月16日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法定代表人:叶伟
董事会秘书:蔡泥检
邮政编码:570311
联系电话:0898-68612566
传真:0898-68615225
电子信箱:haixiagufen@163.com
2、本次征集事项
征集人对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提案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提案;
提案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提案;
提案三: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提案;
提案四: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提案。
三、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5月12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收集人的基本情况
1、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胡秀群,其基本情况如下:
胡秀群:女,1973年3月出生,博士学位,会计、财务管理、公司治理专业。曾任西安交通大学瑞森集团会计、新疆石河子大学助教、海南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海南大学教授,中国(海南)自由贸易港反垄断委员会咨询专家。自2021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目前,征集人未受到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及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相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无任何利益,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征集人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和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其摘要〈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公司的议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有关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收集方案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征集人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收藏对象:截至2023年5月2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公司登记,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2、征集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5月26日(每天上午9日):00-11:00,下午15:00-17:00)。
3、征集方式: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信息网采用公开方式。(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征集委托投票权。
4、收集程序和步骤
(1)收款人决定委托收款人投票的,应当按照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独立董事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法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公司证券部/法务部负责签署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定股东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应当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字的,由公证机关公证, 并与授权委托书原件一起提交公证书;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准备相关文件后,委托书及相关文件应在征集时间内专人送达,登记信或特快专递应按本报告指定地址送达;采用登记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法务部签字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刘哲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4楼
邮政编码:570311
联系电话:0898-68612566
公司传真:0898-68615225
请妥善密封提交的所有文件,并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号码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委托书”。
(4)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正式审查法定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上述文件。经审查确认的有效授权委托,由见证律师提交收集人。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后,所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已按本报告征集程序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照本报告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内容明确,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的内容一致。
6、股东将其投票权重复授权给收款人,但授权内容不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有效,不能判断签署时间的,最终收到的授权委托书有效。同一事项不能多次投票。发出多次投票的(包括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授权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8、有效授权委托发生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收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截止日期前书面撤销收集人的授权委托,收集人将认定其对收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无效;
(2)股东授权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出席会议,在现场会议登记截止日期前书面撤销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征集人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无效;
(三)股东应当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经批准 反对、弃权选择其中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者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无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委托书
收藏家:胡秀群
2023年5月11日
附件:
海南海峡航运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委托书
全权委托胡秀群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海南海峡航运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表本次会议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
客户(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客户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客户证券账户卡: 委托人持股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请“同意”、填写“反对”或“弃权”空间√"号。投票人只能
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选择或不选择
投票无效,按弃权处理。投票前请阅读投票规则。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3、按上述格式复印或自制授权委托书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3-27
海南海峡航运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3年5月8日,海南海峡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OA、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通知及相关议案等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5月11日下午举行。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开,监事会主席李燕女士主持。会议监事5人,实际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海峡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以记名投票的形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监事会发表的审计意见如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可以有效激励管理和核心员工,实现管理和核心员工和股东风险共享、收入共享、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长期目标,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明显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修订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2、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的审计意见如下:《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评估管理办法(修订稿)》旨在确保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的标准化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的审计意见如下:列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资格,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过去12个月内没有被认定为不合适的候选人;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过去12个月内没有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止措施;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要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布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宣传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天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的审查意见和说明。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5月12日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3-26
海南海峡航运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
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3年5月8日,海南海峡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OA、邮件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通知及相关议案等材料。会议于2023年5月11日通过通讯表决举行。董事长王善和先生主持,11名董事应参加表决,11名董事实际参加表决。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根据海峡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相关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结合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的个人利益,公司结合相关监管部门的审计意见,修订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形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批准,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方可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于2023年5月12日在巨潮信息网上披露(www.cninfo.com.cn)。
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信息网上披露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的具体内容(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公告》。
林健、朱火孟、李建春、黎华等与该议案有关的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5月12日巨潮信息网披露(www.cninfo.com.cn)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议案的独立意见。
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监管部门的审计意见,修订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形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2023年5月12日,《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披露(www.cninfo.com.cn)。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修订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信息网》上披露。(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公告》。
林健、朱火孟、李建春、黎华等与该议案有关的董事回避表决。
第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激励对象的范围,考虑到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公司确认了98名首次激励对象。具体人员名单见2023年5月12日在巨潮信息网上披露(www.cninfo.com.cn)《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布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宣传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天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的审查意见和说明。
林健、朱火孟、李建春、黎华等与该议案有关的董事回避表决。
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5月29日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23年5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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