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3-036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查询问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
更新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2003年3月31日,我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查询价函》(上海证券交易所(再融资)〔2023〕177 号,2023年4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以下简称“询问函”的具体内容(http://www.sse.com.cn/)《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询价函》。上海证券交易所审计机构审查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申请文件,形成了本轮询价问题。
根据审核询价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认真研究并逐项落实审核询价函中列出的问题,并逐项解释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公开披露审核询价函的回复,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查询函的回复》。审核询价函回复披露后,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提交相关文件。
同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相关要求更新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披露。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仍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计,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决定,最终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计,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及其时间仍不确定。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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