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证券:歌力思 证券代码:603808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歌力思服装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公告和核实的公告和核实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27日,深圳歌力思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分别审议通过》〈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相关的议案,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公司内公布了该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监事会核实了激励对象名单和宣传情况。有关宣传说明和验证意见如下:
一、宣传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OA系统公布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10日,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计划拟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实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监事会核实了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与公司(包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雇佣协议、公司工作等,并结合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宣传和验证结果,发表以下验证意见:
1、激励对象具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本计划激励对象的主要资格合法有效。
2、激励对象是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3、《管理办法》规定的下列任何激励对象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1)最近12个月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合适的候选人;
(2)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过去12个月内认定为不合适的候选人;
(3)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过去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止措施;
(四)《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他们单独或共同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
5、没有其他情况下激励对象被禁止参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6、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是真实的,没有虚假、故意隐瞒或重大误解。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具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资格,符合有关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本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要资格合法有效。本计划的宣传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装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5月12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