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5 简称证券: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3-020
广东博力威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5月11日
(2)股东大会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同欢路6号公司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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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开,董事长张志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法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博利威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魏茂芝先生、财务总监谢齐雷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只不过是董事和监事兼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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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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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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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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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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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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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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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提案名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单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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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拟续聘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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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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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本审议案6、7、8、九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本审议议案8属于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其余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表决权的一半以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蔡嘉怡女士、陈诗雨女士
2、律师见证结论:
信达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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