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7 以下简称证券: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西安聚光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
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结果和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数量为403344股,其中第一个归属期为347504股,第一个归属期为55840股。
● 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5月16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则,西安聚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颁发的证券变更登记证书,完成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限制性股票所有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西安聚光科技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西安聚光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该议案及《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西安聚光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西安聚光科技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西安聚光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的议案》和《关于核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核实了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并出具了相关的验证意见。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披露相关公告。
(二)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披露了《西安聚光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征集独立董事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号:2022-019)。作为征集人,独立董事田倩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3)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11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公布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4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披露了《Xi安聚光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验证意见和公示说明》(公告号:2022-020)。
(四)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西安聚光科技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西安聚光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案》和《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西安聚光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提案》。2022年4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披露了《西安聚光科技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的自查报告》(公告号:2022-023)。
(五)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核实了首次和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发表了核实意见。2022年4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披露相关公告。
(6)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7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公布了本激励计划预留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披露了《Xi安聚光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对象名单的验证意见和公示说明》(公告号:2022-037)。
(7)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无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核实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并发表了验证意见。2023年4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披露相关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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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仅包括实际归属的激励对象信息,不包括因个人原因放弃归属的激励对象信息。
2、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激励对象包括6名外籍员工,其姓名和国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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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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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激励对象包括2名外籍员工,其姓名和国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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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所有股票的来源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自本公司A股普通股,该公司定向向激励对象发行。
(四)本次归属人数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420人,其中一人因个人原因放弃200股当期可归属股,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419人。
本激励计划预留20人,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20人。
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预留激励对象重叠,本次限制性股票共有419人。
三、本激励计划所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
(一)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5月16日
(二)本次归属股的上市流通数量:403股,344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所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在买入后6个月内或者卖出后6个月内卖出公司股份,收入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收回收入。
3、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西安聚光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变更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本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公司股份应符合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四)股本变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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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份归属后,公司股本总额从8996000股增加到903633344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
2023年4月27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布了《Xi安聚光科技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23]第28-00004号,审核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激励对象的出资情况。经审查,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实际收到货币资金支付的414个限制性股票认购总额为15、340、160.00元;公司实际收到货币资金支付的5个限制性股票认购总额为107、584.00欧元,2023年4月26日汇率为7.5999。627.64元。包括403元、344.00元、15元、754元、443.64元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23年5月10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经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
5.本次归属后新股对最新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093、929.17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41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为90、363、344股为基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保持不变,公司2022年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稀释。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3344股,约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45%,对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西安聚光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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