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3-039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5月5日,上海起帆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书面、电子邮件发布,会议于2023年5月11日在上海起帆电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有9名董事,实际上应有9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周桂华主持。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对此事发表了核实意见。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退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公告》。
表决: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帆船电缆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3-040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5月5日,上海起帆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5月11日在上海起帆电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有3名监事,实际上应有3名监事。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凯敏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南》第二号的监管要求。1.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产生冲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影响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暂时补充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万元的营运资金,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帆船电缆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3-041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有限公司关于筹集资金的归还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起帆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还“起帆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1.2万元,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总额不超过1.2万元,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上海起帆电缆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批准》(证监会许可[2021]667号)批准,上海起帆电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万元。不含税发行费用扣除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89、049、924.5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并于2021年5月28日发布了《信会师报[2021]ZG11642号》和《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措施,公司与赞助商和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截至2023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9128.01万元(含累计银行存款利息),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存款余额为128.01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49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目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部分闲置。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情况
2020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得超过1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得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之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余额尚未归还为0万元。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截至本公告之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余额尚未归还为0万元。
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不超过3万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2022年3月4日归还募集资金1万元,5月10日归还募集资金1万元,5月30日归还募集资金1万元,6月1日归还募集资金9万元。2022年3月4日归还募集资金1万元,5月10日归还募集资金1万元,5月30日归还募集资金1万元,6月1日归还募集资金9万元。截至本公告之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余额尚未归还为0万元。
2021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得超过1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得超过12个月。2021年11月24日归还募集资金1万元,2021年12月8日归还募集资金7万元,2022年7月25日归还募集资金2万元。截至本公告之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余额尚未归还为0万元。
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2022年8月8日归还募集资金7万元,9月19日归还募集资金8万元。2022年8月8日归还募集资金7万元,9月19日归还募集资金8万元。截至本公告之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余额为0万元。
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2023年1月9日归还募集资金5万元,2023年2月23日归还募集资金5万元。2023年1月9日归还募集资金5000万元,2023年2月23日归还募集资金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之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余额尚未归还为0万元。
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41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得超过1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得超过12个月。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2023年2月23日归还募集资金5000万元,2023年3月23日归还募集资金5000万元,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未归还余额为0万元。
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补充营运资金不超过1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2023年3月23日,募集资金1万元,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余额为0万元
2022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得超过1.6万元。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2023年4月11日归还募集资金4万元,2023年5月11日归还募集资金1.2万元,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未归还余额0万元
2022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得超过8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得超过12个月。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截至本公告之日,已使用募集资金8000万元。截至本公告之日,募集资金已使用8000万元。上述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资金尚未归还。
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讨论本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万元暂时补充营运资金,使用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根据项目进度提前安排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截至本公告之日,已使用募集资金1万元。上述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资金尚未归还。
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截至本公告之日,已使用募集资金1.5万元。截至本公告之日,已使用募集资金1.5万元。上述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资金尚未归还。
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南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措施,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12,暂时补充营运资金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提前归还,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公司承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直接或间接安排新股配售、认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上述事项,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项目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部分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不超过1.2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号上市公司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冲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南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措施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冲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影响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暂时补充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万元的营运资金,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暂时补充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损害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综上所述,发起人对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没有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帆船电缆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3-042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池州起帆电缆有限公司
● 本担保金额:本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已实际提供担保余额5万元。
● 本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一、担保概述
1、保证基本情况
2023年5月10日,上海起帆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池州分行签订担保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池州起帆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起帆”)向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池州分行申请不超过0.50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履行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池州起帆拟向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池州分行申请不超过0.50亿元的综合信用额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为此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贷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最终担保金额以银行实际贷款金额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后续相关事宜。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池州起帆
1、公司名称:池州起帆电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道起帆科技产业园
3、法定代表人:周桂幸
4、成立时间:2018-02-02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38万元
6、经营范围:电线电缆、铝合金电缆、机器人电缆、航空航天电缆、新能源电缆、光电复合电缆生产销售、五金电器、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橡木塑料产品销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及部件安装维护、电力工程安装、建筑安装工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池州起帆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一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池州分行
2、担保人:上海起帆电缆有限公司
3、债务人:池州起帆电缆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金额:担保本金为人民币1500.00万元
6、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支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和担保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的债务利息和延期履行金、保全保险费、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7、担保期: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保证合同二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池州分行
2、担保人:上海起帆电缆有限公司
3、债务人:池州起帆电缆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金额: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3500.00万元
6、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支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和担保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的债务利息和延期履行金、保全保险费、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7、担保期: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担保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人财务状况良好,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主要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池州帆贷款业务为业务发展需要,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担保风险较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对子公司担保)为0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62000万元,担保余额为5万元,占公司2022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12.04%。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非法担保和逾期外部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帆船电缆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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