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新资源 编号:2023-030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提示:重要内容:
● 诉讼阶段:二审终审判决。
● 上市公司当事人地位:被告之一。
● 诉讼案件涉及人民币2.168.73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已收到上海夏宫及其关联方提供的相关承诺,承诺承担本案产生的全部或债务,因此计划不影响本期或期后的利润。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与王建民、梅锦轩、王伟商品房预售合同发生争议
(1)案件当事人
原告:王建民、梅锦璇、王伟
被告一:上海夏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夏宫”)
被告二:上海创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兴资源”、“公司”)
(2) 案件的基本情况,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上海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了位于上海航头镇沪南路的独栋别墅。后来,被告无法获得该房屋的大产证,因此原告提出了诉讼请求:a. 要求原告与被告签订的预售合同和交付协议终止;b. 判决被告根据争议房屋的评估价格,向原告赔偿损失2元,271.50万元(根据最新评估价格进行调整); c. 被告赔偿其他损失,返还物业费,承担利息损失7631.70元,承担诉讼保全费10590元;d. 被告二对b、c项诉讼请求的款项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e. 本案受理费、司法鉴定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经一审审理,本案由一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月 1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公告号: 2021-036)、2022 年 1月28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号: 2022-002)及2023年 1月11《上海创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号: 2023-001)。
公司拒绝接受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2021)上海0115民初106272号的结果,立即向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程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 4 月 4 日二审开庭。详见公司于 2023年3月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号: 2023-007)
二、案件判决结果
2023 年 5月 10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判决书》((2023)(以下简称《民事判决书》)。根据《民事判决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如下:
1、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1)民初106272号民事判决第一、二、三、五、六项;
2、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1)上海0115民初106272号民事判决第四项为上海夏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王建民、梅锦轩、王伟房价损失12、398、400元;
3、驳回王建民、梅锦璇、王伟房的其他诉讼请求。
未按照本判决规定的期限履行支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受理费155、495元,保全费5.00元,总计160、495元,由王建民、梅锦轩、王伟承担43、519元,夏宫公司承担16、976元。 王建民,评估鉴定费112,255元, 梅锦璇、 王伟负担59,936.50元, 夏宫公司负担52、318.50元;二审受理费150、236元,王建民、梅锦轩、王伟负担25、885.50元,创兴公司负担124、350.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已收到上海夏宫及其关联方提供的相关承诺书,承诺全额承担本案产生的或有债务,因此计划不影响本期或期后的利润。
四、公司其他披露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
五、公司未披露的其他诉讼案件及其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无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披露但未披露。
公司连续 12 本月未达到披露标准的主要诉讼和仲裁事项如下:
■
上述已决案件对公司2023年的利润影响较小,具体时间以年度审计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其他未决案件尚未完成或开庭,因此上述披露案件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无法作出整体判断。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5月12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