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3-026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5月11日
(2)股东大会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信街2号公司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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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1、投票方式:会议现场和网络投票,投票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和主持: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蔡向挺先生主持。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蔡幸伦女士出席了会议;所有其他高管都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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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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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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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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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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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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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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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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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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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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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议案4、5、6、9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勇、张家维
2、律师见证结论: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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