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并发布了基础设施REITS审计指南
以“资产管理”为核心 加强信息披露要求
◎记者 林淙 时娜
5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沪深证券交易所修订并发布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公开募集业务指引第1号审计注意事项(试行)(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REITS审计注意事项指引》)。
本次修订是《关于进一步振兴股票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意见》(REITs)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REITS基础体系和监管安排,推进基础设施REITS正常发行。
据悉,《REITS审计注意事项指引》的修订以“管理资产”为核心,进一步优化REITS审计注意事项,加强信息披露要求,明确工业园区和收费公路两类资产的审计标准,按照“成熟一类、推出一类”的原则,提高成熟资产的推荐审计透明度,加快发行上市步伐,进一步完善和发挥基础设施REITS市场功能。促进REITS市场的优质发展。
具体来说,本次坚持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的原则,努力构建符合REITS特点和规律的审计和信息披露体系:一是深入总结试点经验,明确产品设计规范,完善业务参与机构、评估和现金流要求,完善交易安排和基金运营管理信息披露要求,压实市场参与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市场标准化运营水平;二是结合工业园区、收费公路等资产行业特点,在REITS现行审计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基础上,从项目合规、历史运营和评价参数设置等多维度细化两类资产审计重点,加强信息披露要求,提高监管的准确性和效率。
自2020年4月基础设施REITS试点启动以来,沪深交易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总体部署,全力加快REITS市场建设,积极支持各类市场实体充分利用REITS工具。
截至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共有20家基础设施REITS已获得注册批准。预计最新批准的2款REIT产品成功发行后,市场融资规模将超过710亿元,回收资金将推动新项目投资超过3300亿元。获批项目涵盖仓储物流、工业园区、收费公路、污水处理、清洁能源、经济适用房租赁等主流基础设施类型,在振兴股票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深圳基础设施REITS配套体系也不断完善,资产类型不断丰富,覆盖工业园区、收费公路、仓储物流、市政设施、清洁能源、经济适用房租赁等主流基础设施类型,在清洁能源和经济适用房租赁资产类型方面取得突破,积极引导更多资金准确支持国家重点领域,继续提高基础设施REITS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沪深交易所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做好REITS市场组织培育、机制建设、基础资产拓展、项目规范化发行、扩招等工作,按照中国证监会“进一步推进REITS规范化发行十二条”的工作要求,推动REITS市场继续深入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优质发展和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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